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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老实交代,题目中这八个字不是我的原创,乃是摘引潘天寿的画语.他在<听天阁画谈随笔>中说:"予作毛笔画外,间作指画,何战?为求指笔间,运用技法之不同,笔情指趣之相异,互为参证耳.运笔,常也;运指,变也.常中求变以悟常,变中求常以悟变,亦系钝根人之钝法欤?"义云:"凡事有常必有变;常,承也;变,革也.承易而革难.然常从非常来,变从有常起;非一朝一夕偶然得之."近日读汉镜铭,又想到这八个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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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离婚率与离婚方式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离婚之事小乎大乎 ?谓之小者曰 :离婚乃男女情变 ,而男女之情自古未知为何物 ,故变幻无常其实寻常 ,于是不足为训。谓之大者曰 :婚姻虽为男女私情 ,但合之为情 ,离之为变 ,合乃社会安详之基 ,离则社会躁乱之由 ;况男女结合 ,实阴阳结合 ,男女离异 ,实阴阳裂变 ,而阴阳之变自古为天地之变。是所以离婚事之大莫有其上者 ,于社会稳定发展之影响亦潜移默化。改革开放以来 ,国情民风变异凡人都有觉察 ,然其中阴阳离合裂变 ,未必人人皆知。田岚之文 ,小中寓大 ,取之于万千男女 ,教之于社会众生。述其前因 ,明其后果 ,引世人警醒 ,令男女为训。更能佐以个案资料统计论证 ,并兼传离合情理之用和法律之规 ,最终引出制度设置一己之见。窃以为此文要义不在男女之事 ,而是社会之事 ,法治之事 ,因其为阴阳之事 ,故又是天地常事大事。故以其大而荐之于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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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日本法学家,从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所藏的敦煌文献中,发现有三套唐代判例集.其中有一份关于紧急避险的判文.他读后表示非常赞赏,并抄给了我们.判文如下:"奉判:郭泰李膺,同船共济.但遭风浪,遂被覆舟.共得一桡,且浮且竞.膺为力弱,泰乃力强.推膺取桡,遂蒙至岸.膺失桡势,因而致殒.其妻阿宋,喧讼公庭.云其亡夫,乃由郭泰.泰其推膺,取桡是实.郭泰李膺,同为利涉;扬帆鼓枻,庶免倾危.岂谓巨浪惊天,奔涛浴日.遂乃遇斯舟覆,共被漂沦.同得一桡,俱望济己.且浮且竞,皆为性命之尤;一强一弱,俄致死生之隔.阿宋夫妻义重,伉俪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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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语言的艺术,调解讲的是情和理。矛盾纠纷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人民调解员所讲的情和理,是调解成败的关键。俗话说,"一句话让人笑,一句话让人跳。"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应该讲究说话的艺术。一句话讲得好,就有可能赢得主动,变逆势为顺势,变危机为转机;同样的,如果一句话讲得不好,就有可能变主动为被动,从而失去当事人的信任,失去调解的良机。因而,调解的语言表达极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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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法律出版社2003年5月初版的《元照英美法词典》,颇受欢迎,以之为堪与Black’s法律词典媲美——盖据传该词典乃以Blak’s所编的Law Dictionary(6th Edition)为蓝本者也。 我为形势所逼,趁今夏濡暑,名副其实地汗流浃背、赤膊上阵,以六尺耄耋之躯勉为其难,现就初步浏览所得,试为之勘误补遗,以求正于大方也。 一、6版Black’s漏了“regulations”一目(但有"regulation"一目而已),《元照》亦步其后尘。然今之英美法词典中,“regulations"一语非但没漏,且有单独自成一目者,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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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的具体化及其保护范围·隐私权篇(上)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比较法研究百期之际,蒙王泽鉴先生厚爱,截获先生一宏篇大作"人格权的具体化及其保护范围.隐私权篇"。展卷拜读,为其立意、方法、内容和资料慨叹观止之余,亦为今日大陆民法学和比较法学界得一大文窃喜也!不揣冒昧,敢说此文乃该领域鲜见之精湛作品,足可为今日明日法律人治学之范式。就其立意而言,此文绝非就题论题,而是用意高远,不啻在探讨研究具体法律制度原理,更在阐释一种世界观和人文思想,展现一种治学境界,指引一种治学路径。就其方法而言,不仅以理论教条论述之,更以司法判例实证之;不仅有大陆法律分析,更有英美法律概括;不仅对当下问题进行发掘,更对未来问题予以展望。此文既可为比较法学方法的一种示范,又可为民法学和其他部门法学的一种指引,比较法学和部门法学在此文中得到可谓完美的结合。就其内容而言,大陆有关人格权讨论既久,然深刻者少,而对隐私权如此深入、缜密和充实且有历史感、时代感和立体感之著述至今未见。读之豁然开朗,悟之别有天地。比之时下侵权行为法立法和学术讨论,一望可知深浅,静心研读,必可从中获得良多启发。就其资料而言,远近中外,学说判例,信手拈来,左右逢源,千丝万缕,抽丝剥茧,恰似天地经纬尽在股掌把握之中。治学之如此大气潇洒,细致严密,非一日之功可得,非大家所不能也。感佩之间,谨将此大文一无保留分期献之以飨法学界同仁。此乃本刊百期之荣幸,亦为本刊百期之厚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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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利益表达一直是地方政府非常重视的议题。但是,其表达方式尤其是他们是如何把自己的利益赋予合法性仍缺乏中国化的研究。论文通过对1733份农民工领导留言的文本分析,深入观察到诉求者“利”的合法化方式和策略,以及内化的“情”“理”“法”的文化心理结构。研究发现,在“重义轻利”为主导的文化心理框架下,诉求者需要把“利”合法化。通过“情”“理”“法”来赋予“利”以道德涵义和逻辑,从而形成了“情”“理”“法”的交互关系。由此,论文根据“情”“理”“法”的三者关系把合法化结构分为三种类型:传统型的情理法模式、理想型的法理情模式和现实型的理情法模式。以“理”作为评判底层民众利益表达行为的标准和尺度存在模糊性的风险。现实型的理情法文化心理模式意味着诉求者的心理结构仍然处于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过程之中。为此,政府在处理诉求者的利益表达时需要加强法治化的引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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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情理法”司法中,“情”乃“人情”,系指普通人心中皆有的常理、常情;“理”乃“天理”,系指天下人所公认的至公至正之理。“情理法”司法的理想形态是法官的判决既顺应天理、人情,又不悖于国法。晚清民国刑法的“情状可悯恕者”条款,以现代刑法的规范形式承继了传统“情理法”司法的基本精神,是传统法律创造性转化的典范,这使得中国古典法律文化和司法理念在现代法治体系下得以延伸,让法官在不违背罪刑法定、不造成司法擅断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回应中国人的“天理”与“人情”观念。于欢案二审防卫过当的论证逻辑,掩盖了刺痛公众神经的辱母情节所蕴含的伦理意义,这根源于我国现行刑法中“情节”概念下的“情理”退隐。晚清民国刑法的“情状可悯恕者”条款及其司法实践,可为“情理”在当代中国刑事立法与司法中的回归提供镜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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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中唐之世,受崇尚主观的佛、道二教影响,受追求瘦硬的审美风尚濡染,受皎然主变诗学观的启发,孟郊诗表现出崇主观、尚瘦硬、求理致的新变取向。其"崇主观",主要表现在诗歌意象的创造,从"文章得其微,物象由我裁"的认识出发,孟郊构拟了山水组诗以及与韩愈联句中的奇崛意象,奠定了"韩孟诗派"的险怪基调。其"尚瘦硬",主要表现在锤炼狠重有力的字眼,选用质地坚硬的物象和采用奇险斩截的形式。其"求理致",主要表现为借象明理、以情驭理和语参道佛。孟郊诗的新变取向,已开宋诗之先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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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古人云:文无定法,行云流水。今年"七一"期间,媒体集中发表了《百位共产党人百篇小传》,用文言文为1 00位优秀共产党员作传,可谓立意高远、古朴典雅。读之让人耳目一新,久久徜徉于美的画卷之中。百篇小传美在何处?美在有情。散文家梁衡曾说,凡写文章,基本的东西只有几样,概括说来就是形、事、情、理、典五个要素。他特别强调,"写作就是一种感情和思想的喷发",为文第一要激动、感动,笔下方才有真情流露。小传的作者应为这些优秀共产党人的不朽业绩和崇高品质所感动,篇篇写得传情传神。如写叶欣:"世纪癸未,非典肆虐。南粤首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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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的有机统一直接影响着司法活动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完善的法,情和理应是法律的基础,法律应是情和理的升华。"情""、理"、"法"之间不是孰先孰后、孰主孰次、孰轻孰重的关系,讲情理只是一种司法态度、一种司法技术,目的在于对法律的弥补。司法活动应坚持入于情、适于法、出于理",情"要做到懂情、知情和重情",法"要做到明法、敬法和善法,"理"要做到析理、评理和在理,只有如此才能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