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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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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津政报》2023,(Z5):16-20
<正>津政办规〔2023〕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23年5月11日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
<正>渝府办发[2017]18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消防工作检查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2月8日重庆市消防工作检查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  相似文献   

3.
<正>济政办字[2014]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12月3日济南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地方志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编纂、资料征集管理和开发利用等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专业志书、专业年  相似文献   

4.
《天津政报》2014,(4):2-4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是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高度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相似文献   

5.
<正>云政发[2015]70号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公开发布)2015年9月26日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  相似文献   

6.
<正>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6月26日市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市长应勇2017年7月18日(2017年7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相似文献   

7.
<正>黑政办发[2014]1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黑龙江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1月10日黑龙江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  相似文献   

8.
<正>济政办字〔201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2月10日第一条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01号)、《山东  相似文献   

9.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8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5月23日重庆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保障应急避难场所功能的正常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避难场所,是指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在  相似文献   

10.
正渝府办发[2021]1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2月7日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根据《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11.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79 号  《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 0 0 4年 1月 1日起施行。省 长 李成玉二○○三年十二月八日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以下统称单位 )和村 (居 )民委员会 ,必须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部门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本部门或…  相似文献   

12.
<正>青政办[2019]9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7月30日青海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火灾危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青海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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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3]6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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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济政办发[2010]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规程(试行)》、《济南市信访事项听证办法(试行)》、《济南市信访事项终结认定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5.
<正>渝府办发[2015]17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1月24日重庆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  相似文献   

16.
<正>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1号《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2月25日省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郭树清2013年12月31日第一条为了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提高专职消防队伍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维护公共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  相似文献   

17.
<正>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山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5年1月13日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郭树清2015年1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  相似文献   

18.
<正>陕政办发[2017]2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7年3月31日陕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第一条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全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其  相似文献   

19.
<正>济政办发[201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济南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济南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0号),加强城市规划区内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建立完善由市发改、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城管执法、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管理、人防、市政公用、城市园林等  相似文献   

20.
<正>济厅字[2014]40号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南警备区,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济南市行政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济南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8年12月16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济南市行政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和《济南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济厅字[2008]31号)同时废止。2014年12月31日济南市行政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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