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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9 毫秒
1.
开证申请人向开证银行提供担保,是开证行开立进口信用证的前提条件,是银行维护国际结算资金安全的一种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此的规范制度要求原则上采取100%保证金制度,即仅仅将开立信用证作为一种资金结算方式,申请开立进口信用证必须要向银行提供100%保证金,存人开证行指定的保证金帐户,以保证开证行在信用证到期对外付汇时,企业作为开证申请人有充足的资金结算偿付。然而,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发达,商业银行的业务也日益多元化,信用证已不仅仅是一种以银行信用为特征的国际贸易支付结算方式,也日渐成为银行向进口商…  相似文献   

2.
独立原则、银行仅处理单据原则和单证相符原则是信用证三个主要原则. 独立原则是指信用证作为独立自主的契约,在信用证业务流程中,开证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证,是根据他与出口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提出来的.而开出信用证,则必须执行开证申请人在开证申请书中所做的指示.可见这里存在着三份契约,即:买卖合同;以开证申请书形式出现的规定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权利义务的合同;信用证.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开证申请书以买卖合同为基础,而信用证又以开证申请书为依据.但是尽管如此,信用证一旦开出,它便既独立于买卖合同,也独立于开证申请书.对于银行和受…  相似文献   

3.
信用证欺诈,是指信用证受益人在根本无货或者质量低劣无法交货的情况下,单独或与他人恶意串通,伪造符合信用证要求的一种或几种单据,从开证行骗取信用证项下货款,从而使开证申请人遭受经济损失的行为。开证行如无证据证明信用证项下单据是受益人单独或与他人恶意串通伪造的,目的是从开证行骗取信用证项下款项,且该伪造行为已经给开证申请人造成了实质性损害,不能援引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拒付信用证项下款项。  相似文献   

4.
论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是相对信用证的独立原则而言的。所谓信用证的独立原则是指买方基于买卖合同才向银行申请开证 ,但信用证一经开出 ,就脱离了原买卖合同而独立存在。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 ,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信用证合同关系独立于受益人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基础合同关系。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仅仅是单据交易 ,即开证行的义务仅与受益人提供的单据密切相关 ,而与单据背后的买卖运输等毫无关系。第二 ,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信用证关系亦独立于开证行与客户之间的开证契约关系。即开证行不能以客户违反他们之间的合同为理由拒绝履行付款…  相似文献   

5.
信用证机制下开证行拒付行为的性质及开证行在享有拒付权时的独立性问题迄今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本文认为银行的拒付行为在信用证项下不同法律关系中具有不同的属性,实践中开证行联系开证申请人并不意味着开证申请人享有拒付权。  相似文献   

6.
一、争执点开证行未严格按照开证申请书内容开立信用证,且没有通知开证保证人,也没有开证保证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书面同意,开证担保人是否仍然承担担保责任?二、案件事实概要1997年5月9日,凯利公司向青岛农业银行营业部提交开立信用证申请书,要求后者开立以先添矿产金属有限公司为受益人、效期到1997年6月21日的信用证。开证申请书规定开立的信用证适用UCP400。1997年5月12日,青岛农行营业部、凯利公司办事处与开德公司、张斌、制药公司、恒泰公司分别签订了《开立进口信用证协议》(保证类)。协议规定:1,开证行同意开立远期9…  相似文献   

7.
信用证交易下,开证行按申请人指示开立信用证后,就承担了在受益人提交了与信用证相符单据时,向受益人付款的义务。该义务的法律基础一是开证行与申请人之间委托合同关系,二是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以信用证所形成的合同关系。下面将两个合同具体分析以明确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8.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当今国际贸易实务中最为通行的结算方式,也为我国的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所普遍采用。在信用证制度中,货物买卖合同、买方提交给开证银行的开证申请书、开证银行开立给卖方的信用证成为三个彼此独立的合同,尽管这三个合同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每个合同都只在其各自的双方当事人间有效。这就使信用证在法律上成为完全自足的文件,而不受买卖合同或开证申请书的影响。信用证在法律上的这种独立性使它在一定  相似文献   

9.
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应进口商的请求,开给出口商的一种在满足某种特定条件下保证付款的凭证。这种凭证实际上是开证银行的一种书面担保,即担保信用证的特定受益人(出口商)一旦履行了信用证内规定的义务后,就可获得由开证银行或付款银行给付的金额。在信用证内,开证银行授权出口商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银行为付款人,开出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或其他付款请求,并按规定随附货运单据,按期在规定地点收取货款。  相似文献   

10.
本文所提信用证仅指不可撤的跟单银行信用证。通知行与开证行,通知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基本没有争议。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受益人与开证行、受益人与议付行、议付行与开证行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且争议也较大,文中做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11.
议付信用证下,议付行在向受益人给付了信用证金额后,有权向开证行追偿。如果开证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议付行可以向受益人追索,追索权分为信用证下的追索权和票据下的追索权,两者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相似文献   

12.
论跟单信用证司法保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论跟单信用证司法保全□凌祁漫一跟单信用证的司法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开证申请人的合法利益,避免损失的产生或扩大,在诉讼前或诉讼中责令开证行、保兑行或付款行等中介行停止支付信用证约定金额的强制措施。跟单信用证司法保全,一般是在进出口贸易、国际海上货...  相似文献   

13.
略论跟单信用证欺诈中开证行的权利和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跟单信用证是当今国际贸易结算中最常见、最重要的一种支付方式,但涉讼纠纷也为数不少。本文从跟单信用证的诱因及表现形式入手,在对《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性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跟单信用证欺诈中开证行行使拒付权的理论依据和行使条件,并分析了开证行对议付行或善意第三人的补偿义务  相似文献   

14.
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中的最主要方式,具有“国际商业生命线”的美称。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开证行根据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下称《统一惯例》)的规定,保证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与买方申请开立的信用证在表面上一致,就支付货款,开证行负有绝对的付款义务。但是,如果受益人欺诈性地向开证行提供表面合格,实际是虚假的单据,开证行是否仍然负有绝对的付款义务?它的付  相似文献   

15.
信用证独立性原则是信用证法律关系的基石。它包含文义性和无因性两方面的内容。在信用证独立性原则下,信用证关系独立于基础合同关系、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关系。但在独立性原则带来巨大好处的同时,也造成了信用证无力约束欺诈与违法行为的困境。欺诈例外和违法例外为解决适一困境提供另外可能的出路。文章同时探讨了中国关于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的立法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背书禁止转让汇票质押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A公司因生产需要,委托B公司代理其从国外进口羊毛,并向B公司开具了6张以B公司为收益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后B公司为了给A公司从国外进口羊毛,向C投资银行申请开立进口信用证,并以背书方式将上述6张银行承兑汇票向C投资银行作开证质押,C投资银行对所开信用证议付行的单据进行了承兑,现B公司已不能清偿欠C投资银行的债务,故C投资银行诉诸于法院,要求确认B公司向其所作的票据质押合法有效,如质押的票据有假疵,则请求判令B公司交付开证保证金。法院判决:B公司以6张银行承兑汇票向C投资银行设定的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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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 ,它涉及多种合同关系 ,通常有7方当事人 ,即开证申请人、开证银行、通知银行、受益人、议付银行、承兑行、付款行。最基本的法律关系有3个 ,一是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卖方)间的法律关系 ,二是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间的法律关系 ,三是开证行与受益人间的法律关系。目前在人民法院诉讼的案件大部分涉及开证申请人与开证银行间的关系 ,其中在结算阶段发生纠纷为多。一般是因开证行向受益人支付了信用证金额后 ,开证申请人未按约定偿还款项 ,银行诉到法院要求开证申请人偿还或主张担保权 ,这类案件逐年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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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国际贸易领域正成为我国律师横刀立马的战场,其中,信用证外(L/C)业务,也不再是金融与贸易专家的专擅领域。律师介入信用证法律事务已经在金融、贸易与法律的交流融合中缓缓拉开了序幕。可以说,能否得心应手地参与到信用证业务中来,已成为律师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势力与水平的重要标志。律师全方位介入信用证业务,这是信用证这一国际贸易支付手段自身发展和完善的必然要求。所谓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根据作为进口商的开证申请入的请求,开给受益人(通常情况下为出口商)的一种在其具备了约定的条件以后,即由开证银行或支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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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跟单信用证交易中欺诈例外原则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跟单信用证(LetterofCredit,缩写为L/C),是国际贸易结算中占主导地位的一种支付方式,它是由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请求,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在申请人要求的金额和期限内,当受益人提交议付的单据符合申请人的要求时,由开证行承诺付款的一种书面文件。①跟单信用证实际是以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只要受益人提供了符合跟单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即可向开证行要求付款,从而降低了贸易各方的商业风险,在国际贸易支付领域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从国内和国际立法角度而言,有关信用证的立法仍是一个不发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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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项下货款支付与止付的研究向明华一、信用证独立抽象性原则下银行付款责任的特点信用证(LeterofCredit以下简称L/C)是泛指一项约定,由银行(开证行)根据该约定主动或应客户(开证申请人)邀请并循其指示承诺,在完全符合L/C条款的条件下凭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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