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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 毫秒
1.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涉及侵犯当事人非财产权益的违约案件。在这些案件中,如果还坚持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非财产损害问题上的二元划分,就违背了民事赔偿原则中的完全赔偿原则。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还没有关于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的明文规定,各法院对法律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的法院对同一案件往往会做出不同的判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代表国家都已从理论或判例上确立了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制度,这些都值得我国法学界加以借鉴,从而使得我国合同立法体系中的损害赔偿制度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2.
在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为合同救济制度的中心,这一制度是保证当事人全面准确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措施。但是对违约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以及是否应对非财产损害(精神损害)进行赔偿的问题一直存有争议,在新的合同法施行后该问题仍然存在。本文认为应当明确违约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在于损害的填补,不允许惩罚性赔偿;归责原则应当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致;在构成要件上,并不需要考虑因果关系;对非财产损害(精神损害)明确给予赔偿。  相似文献   

3.
损害赔偿是民法上的重要制度。损害可以分为人身损害、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在现代物质文明社会,财产损害赔偿向为各国法制之重心,至于精神损害则是随着人权运动的兴起及个人人格自觉,逐渐受到重视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完成了侵权行为法的现代化。随着我国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人民法制观念的增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越来越多,赔偿数额越来越大。司法实践的要求推动着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理论研究的发展。笔者亦欲对精神损害赔偿范围、赔偿原则、赔偿标准等法律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4.
在人们对精神利益日益重视的背景下,产生了在违约责任中给精神损害以物质赔偿的迫切需要。有必要将非财产损害赔偿扩展到违约责任中,并在立法中予以明确。必须确立违约责任中非财产损害赔偿的利益衡量与损害限定原则、可预见性原则等,还须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以平衡合同各方的利益,完善我国的非财产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5.
2002年《德国民法典》第253条修改后,以违约责任为基础的非财产损害抚慰金请求权在一定的法益范围内得到了一般性的肯定,但违约非财产损害的法律救济仅以身体、健康、自由及性的自我决定遭受侵害为前提。德国法上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对其传统的非财产损害赔偿保护模式带来了历史性的变革;另一方面,囿于非财产损害法益范围的局限性,该项变革的实际效果又非常有限。德国法上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演进,为中国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模式。  相似文献   

6.
医疗服务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及其救济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下载免费PDF全文
韩世远 《法学研究》2005,(6):89-104
医疗服务合同具有委托合同的基本属性。医疗服务合同的给付义务属手段义务,对其不完全履行,无法从结果上判断,只能从过程上判断,此过程中债务人违反附随义务,同时构成对给付义务的不完全履行。无论财产损害还是非财产损害,在违约案件中均应予以赔偿。非财产损害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以及侵害人格权场合的抚慰金。对于财产损害赔偿的参照标准,在履行利益不易确定的场合,可以信赖利益作为替代标准。  相似文献   

7.
法院刑事损害赔偿是指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因错羁、错判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依法给予受害者(包括受害法人)一定的金钱赔偿和精神抚慰的法律制度。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甜由于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这为法院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最根本的法律保证。我国行诉法、民诉法等有关损害赔偿的规定及其实施经验,也为法院刑事损害赔偿制度提供法律上和实践中  相似文献   

8.
作为大陆法系固有的民事责任,精神损害赔偿可以追溯到罗马法上的“侵辱之诉”,大陆法系各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均是从普通法进行法律移植的产物。源于普通法的惩罚性赔偿一经移植到大陆法系,便与精神损害赔偿发生了制度上的分野,不再具有对精神损害的补偿功能。试图通过论证惩罚性赔偿的补偿性来为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大陆法系的构建提供正当化基础和通过发掘精神损害的惩罚性以培育“本土威慑”的观点都不值赞同。惩罚性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功能均不相同,两者可以在同一案件中一并适用。侵权与违约竞合案件中的违约精神损害可通过违约之诉进行救济;以精神享受为目的的合同中的违约精神损害属于履行利益的损失,应通过违约之诉予以救济。现行法上的惩罚性赔偿已经超出了《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产品侵权领域并扩张至合同法领域,建议未来民法典应设置惩罚性赔偿的一般条款并将其置于债的总则性部分。  相似文献   

9.
对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受到损害,而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形式进行救济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我国目前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很不明确,司法实践做法不一,理论对此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何完善精神损害赔偿是民法学上一个新的研究课题,本文试对完善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原则是受害人要求侵权人赔偿的依据,对立法、执法和司法也具有指导意义。但我国目前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尚无明确规定,造成执法尺度混乱,影响了司…  相似文献   

10.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类案件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并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对这类案件如何鉴定、赔偿,在实践中有颇多不同的认识,影响到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正确及时审理,也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本文拟就此类案件的伤残鉴定与赔偿作一探讨。  人身损害案件的伤残鉴定  人民法院受理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主要有伤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事故赔偿、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人身保险赔偿和国家损害赔偿等。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时,都涉及伤残鉴定问题。我国现已实施的伤残鉴定标准主要有:国家技…  相似文献   

11.
<正>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出现在近代资本主义社会,是生产力高度发展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派人权理论相结合的产物。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人口集中,科技发达,窃听器、录音机、录像机、远距离照像机被广泛使用,新闻出版业蓬勃兴起,这些都给侵犯公民人格权进一步创造了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为了加强对人格权的保护,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逐渐抛弃了民事赔偿只限于财产损失的传统原则,从立法到审判实践都程度不同地实行精神损害赔偿。近十年来在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的司法实践中,也并不排斥非财产损失可以用财产赔偿的作法。社会生活的变迁促进了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的变迁。可以断言,在加强人格权的保护措施中,实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正在形成世界潮流。我国应否实行精神损害财产赔偿制度,目前对此尚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在我国实行这项制度是很有必要的。主要原因是:  相似文献   

12.
论雇主赔偿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劳动伤害案件也呈现上升的趋势。特别是自从我国加入WTO之后,关于雇主与雇员之间的赔偿案件也越来越多,而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由此,导致类似案件在不同地域的不同法院和相同地域的不同法院审理结果大不一样。下面笔者从雇主赔偿责任的性质、雇主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雇主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和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应用来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的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于违约给予非财产损害赔偿与否,即受害人能否基于对方违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司法实践上众说纷纭,但持否定立场的观点占据主流地位。笔者认为从法理上讲,法律给予受害人非财产损害赔偿救济与否的客观依据应以损害事实是否存在为基准,而不应以是基于侵权还是违约的请求权进行衡量。随着社会的发展、商业化理论的发展,特别是对人格商品化理论的逐步肯定,违约受害人亦应有主张非财产损害赔偿的权利。  相似文献   

14.
国际航空旅客人身损害的赔偿原则是国际航空法律制度一项重要内容,文章从人身损害赔偿的界定出发,梳理总结了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原则的主要观点,提出并论述了国际航空旅客运输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包括:全部赔偿原则;财产赔偿原则;衡平原则;限额赔偿原则。  相似文献   

15.
以英、美、澳、加四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都认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合理性.在这些国家,惩罚性赔偿主要适用于以故意为基础的侵权案件,美国和加拿大还对违约案件判处惩罚性赔偿.四国基本上都提出了一些考量因素供法官或陪审团在确定惩罚性赔偿金数额时采用或参考,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不法行为的严重性、被告的财富多少、原告可能获取的意外利益、对社会公众的效果以及被告是否受到刑事处罚等.四国都反对数额过高的惩罚性赔偿金判决,但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整个法律制度体系不同,各国判断数额是否过高的标准不同.许多国家认为当惩罚性赔偿金数额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不相称的时候,就是不合理的.美国和英国还明确要求法院运用比例原则来决定惩罚性赔偿金判决是否合理.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对行政侵权赔偿范围、责任、原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人民法院审理好行政赔偿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由于法律规定原则,又无立法和司法解释,导致各法院对有关规定的掌握和理解不尽一致。为此,仅职审理行政赔偿案件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提出笔者不成综的意见,望能对司法实践起到参考借鉴作用。一、还坯财产应否包括李总问回《赔偿法》第28条第1项规定:“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这条规定中的“返还财产”中的:“财产”…  相似文献   

17.
莫万友 《时代法学》2014,(2):103-108
CISG、UPICC和PECL是国际贸易统一实体法的重要成果,对国际贸易产生了重大影响。在违约损害赔偿制度方面,三者作出详尽的规定,统一化程度较高,尽管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一些差异。我国《合同法》对违约损害赔偿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在实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些具体规定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CISG、UPICC和PECL中有关违约损害赔偿制度的合理规定,对完善我国《合同法》中违约损害赔偿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缔约过失、违约、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构成了我国民事损害赔偿制度的完整体系。这三大赔偿制度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情况,缔约过失损害赔偿适用于契约关系成立前的法律纠纷造成的损害,违约损害赔偿适用于契约成立后的法律关系中,而侵权损害赔偿额度则适用于侵权法律关系中。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这三大赔偿制度也存在着同时并存、选择适用或者相互转化的问题。因此,本文将就缔约过失、违约、侵权损害赔偿额度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进行分析论述,以期对这三大赔偿制度的甄别适用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9.
本文作者认为,我国的行政赔偿制度应包括两个方面,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指出:财产上的损失及能用金钱表示的非财产损失都可以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文章对行政损害赔偿应具备的法律要件、赔偿方式及方法,应遵循的原则也作了论述。  相似文献   

20.
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人民法院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采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适用《条例》进行判决。但在审判过程中,存在鉴定“二元化”,适用不同的法律进行医疗损害赔偿判决,赔偿标准采用不一,高额赔偿依然存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我国法制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及患者最终权利的保护。本文通过随机收集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法院判决书,分析研究我国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面临的问题及亟待解决的难题,以促进“公正、公平”处理医疗纠纷案件,健全我国医疗损害赔偿制度,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学科学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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