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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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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西政报》2012,(16):6-8
晋政办发[2012]5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省环保厅、省统计局制订的《山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建立科学的污染减排统计体系,确保"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及  相似文献   

2.
鄂政发[2008]7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环保局制订的《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实施办法》、《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实施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人民政府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实施办法省环保局  相似文献   

3.
《山西政报》2009,(16):42-46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相似文献   

4.
《江西政报》2008,(15):10-27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省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5.
琼府办[2008]121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体系(以下简称考核体系),实行问责制,是强化政府责任,确保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重要制度保障。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拟定的《海南  相似文献   

6.
《河南政报》2013,(5):23-24
豫政办[2012]11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河南省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7.
《贵州政报》2013,(1):40-44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2]6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8.
《贵州政报》2014,(11):25-33
黔府办发[2014]3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4-2015年贵州省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公开发布)2014-2015年贵州省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为确保完成全省“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目标任务,促进贵州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相似文献   

9.
《江西政报》2009,(3):20-22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确保完成江西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根据国务院《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关于同意对“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赣府字[2006]79号)(以下简称《计划》)以及省人民政府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八大电厂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目标责任书》),  相似文献   

10.
湘政办发[2008]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环保局制定的《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2008—201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1.
《吉林政报》2013,(12):22-24
吉政办发[2013]1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吉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2.
闽政[2008]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环保局制订的《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实施办法》、《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实施办法》、《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  相似文献   

13.
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08]4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环保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制订的《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和《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4.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08]128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减排办公事《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5.
《山西政报》2008,(14):14-2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实施办法》、《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6.
甬政办发[2012]80号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人民政府,大榭开发区、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计划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275号)要求,市减排办按照减排核算方法,以环保部和省减排办对我市2011年减排核定结果为基础,结合各地2011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日常督  相似文献   

17.
《山西政报》2010,(17):42-44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鼓励各市、县政府和企业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好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晋政发[2010]14号)要求,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山西省环境主要污染物超量减排补偿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8.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落实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行政责任,确保实现全省节能减排目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节能减  相似文献   

19.
《内蒙古政报》2014,(14):12-18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相似文献   

20.
《山西政报》2009,(24):18-26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十一五”前三年,我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关于节能减排的总体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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