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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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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出现,为法学领域带来了根本的变革,它以辩证唯物主义为基础,第一次科学地阐明了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指出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意志,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被统治阶级的工具,超阶级的法是根本不存在的,阶级性是法的根本属性。近几年来,在对法的本质问题讨论中,不少人提出了法的社会性的问题。法有没有社会  相似文献   

2.
关于技术法规是否有阶级性的问题,是近来法学领域中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一种意见认为技术法规是用以处理“公共事务”的,并不完全是统治阶级一个阶级的意志,它还反映整个社会的利益和要求,本身是没有阶级性的;一种意见则认为法律、法规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它不可能反映社会的共同意志,因此任何技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我国法学理论界较多地讨论了以下一些问题。无阶级社会是否有法,调整“社会公共事务”部分的法是否有阶级性,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否也可适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公式,等等。这些问题都可以归结为法的概念问题,其中大多数又都涉及到方法论问题。  相似文献   

4.
<正> 剥削阶级消灭以后,对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性应怎样认识?马列经典作家关于“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的结论是否适用于社会主义法?法学界对此存在不同认识。一些同志一方面承认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性,一方面又认为社会主义法不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其理由主要是:统治阶级是针对被统治阶级来说的,既然被统治阶级不存在了,统治阶级也不复存在;社会主义国家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是“半国家”,社会主义法也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法,是“半法”了,对此,笔者不  相似文献   

5.
统治阶级意志论不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判断。统治阶级意志论作为关于法的认识的基本观念不适合当代中国国情,且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严重阻碍作用。法本质的两段论因缺乏逻辑统一性而不适合作为对法的基本认识。历史法学、实证分析法学、社会学法学等法学观念也因各自的理论缺憾而不适合作为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观念。能够作为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观念基石的只有契约论。  相似文献   

6.
近几年来,我国法学研究出现了繁荣发展的局面,法学理论的讨论,有了长足的进步。有关法的本质属性,观点和概念越来越明朗,集中起来是:法的本质属性是不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法的本质属性中包不包含社会共同性的意志?  相似文献   

7.
事物的本质属性,是指该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的质的规定性。法的这种内在的质的规定性,就是表现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所以,阶级性是法的本质属性。它的存在和发展,标志着法的存在和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一个最基本的原理。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尤其是在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制度中,阶级作为一种剥削制度的表现已经消灭,阶级斗争已经不再是我国现实生活中的主要矛盾。而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还特别强调要加  相似文献   

8.
法的本质问题是法学理论体系中关系全局的根本问题。长期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法学界在这个问题上,一直存在许多不同的认识,而这个问题上存在分歧,也影响着其他法学理论问题的解决和法制建设的发展。为了繁荣我国法学园地,促进法制建设,本刊继续开展法的本质问题的讨论。本期发表本院李力同志的《社会性应是法律本质论的新立足点》和李权同志的《社会主义法仍然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两篇不同观点的讨论文章,供大家研究参考。  相似文献   

9.
法的本质问题是法律科学的核心问题,"统治阶级意志是法的本质"长期成为我们法学教育中一个基本的概念被传承着。但是本文认为,并非一切有阶级的社会就是阶级对立的社会,阶级与阶级之间的关系并非全然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统治阶级意志论"也并不能涵盖当今一切社会形态的法的本质。据此提出,"一定阶级意志"为法的本质更为周延的界定。  相似文献   

10.
<正> 地方性法规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一种表现形式,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样,也具有国家意志性、规范性和国家强制性等这些作为法所共有的特征。本文拟对地方性法规的特征谈一点看法。一、地方性法规的国家意志属性法是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机关表现出来的意志,就是说,它必须由国家机关来制定(或者认可).国家意志的属性是法  相似文献   

11.
田英 《法制与社会》2010,(1):7-7,12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分析了法的本质及其特征,明确指出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法和法律发展到今天,发展到社会主义法,便产生了“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这一原理是否适用于社会主义法之争。本文列举了有关学者的否定的观点,经过分析后阐述了笔者的观点和结论。  相似文献   

12.
<正> 社会主义法律具有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任务和作用,这一点,在我国法学理论界是普遍同意的。在新的历史时期,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法律的主要任务,提出这个看法或命题,是否正确呢?有无意义呢?本文就此谈一些看法。首先,从理论上说,法律的主要任务取决于国内的主要矛盾。法律是人类社会出现了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后的产物,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其目的是以此来建立和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律要建立和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从根本上来说,就要对敌对阶级实行专政,对本阶级实行民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法学界盛行一种观点,就是否定“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这个原理,认为这一观点不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而是一种“唯阶级论”、“唯意志论”的表现,这个命题只不过是后人硬加在马克思头上的光环,是被传统法学“抬上法学殿堂帅位的教条”,等等。那么,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一命题是后人硬加在马克思头上的吗?根本不是。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一原理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参加革命实践  相似文献   

14.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法学的重要理论问题之一.可是,当前国内法学教科书和许多论著中,有的对它避而不谈;有的把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简单分解作为特征;还有的把社会主义法的特征和一般法的特征等同(如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力、规范性).近年来又流行几个"统一"说(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规范性和社会性的统一,强制性和自觉遵守性的统一等),众说纷纭.因此,很有必要深入探讨,本文在此发表一点不成熟的意见.我认为,上述分歧的出现,根本在于我们对确定社会主义法律特征的依据是什么,在认  相似文献   

15.
法与法律     
在法学术语中,"法律"一词常常同"法"一词交替使用,给法学研究带来了麻烦.如"国际法不是法律"的命题,曾引起一番争论,各持己见,认识难得统一.我认为这是由于法学概念不规范所致,本文试就这类问题谈点个人看法.首先,分析一下概念本身.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  相似文献   

16.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在论述法律的本质属性时,一般只是讲阶级性是法律的唯一本质属性。我认为,这种说法是片面的,主要是受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影响,从而导致了在理论上以偏概全,使我们不能正确地、全面地理解法律的本质、特征及其作用。(一)在阶级社会中,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是经由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是人的意志,是人为地制定的,当然应属于主观的范畴。问题是:人(这里所说的人当然是指社会的统治阶级)是否能  相似文献   

17.
对法的概念界定的一点认识蒋传光现在的法学教科书一般把法定义为: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目的在于维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这一表述,是...  相似文献   

18.
最近几年,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潮也侵入了法学领域,尽管在不同的法学部门、不同地区表现的程度不同,但其影响和危害是比较严重的。特别是在宪法学和法的一般理论中影响最为突出。极少数人公开主张在宪法中取消四项基本原则,取消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地位;鼓吹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原则,并企图以此取代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之上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他们只讲民主,不讲专政;只讲自由,不讲纪律;只讲权利,不讲义务;根本否定马克思主义对法学的指导作用,甚至有人根本就不承认有马克思主义法学,等等。这些谬论的泛滥不仅严重地干扰了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可以说是直接引发这场政治动乱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法的一般理论方面,他们几年来集中攻击和否定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最本质属性,即法的阶级性。否定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否定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和阶级专政的工具,用法的社会性否定法的阶级性,用法的社会公共职能否定法的社会政治职能。这样一来,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起源、本质、发展和消  相似文献   

19.
再论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起源观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的起源”是法学领域一个根本性的理论问题,本文作者在认真精读、综合分析了马、恩等经典作家的经典著作的基础上,对于马克思主义法学中的法的起源观作了新的注释,提出了:“法产生于原始社会”,“法在共产主义社会也还会继续存在”,“法的普遍的和基本的属性是社会性、规范性和强制性”,“阶级性只是法律在阶级社会中的特有属性,决非法律的根本属性,随着阶级对立的消灭,法律的阶级性就会失去其存在的基础”等观点  相似文献   

20.
新说法的本质孙春增我国传统的法学理论认为:法是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和体现;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必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消亡。实际上,这一理论体系是前苏联维辛斯基法学理论模式。笔者针对在《法学基础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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