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2.
3.
江西省民政厅认真学习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并与原条例进行比较,深刻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新条例提出了五条贯彻措施:一是代省政府起草《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同时,省厅也将向各地民政部门下发通知,对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要求并督促各地在6月底前,按照新条例要求重新核准五保供养对象及人数,重新申报,建立五保供养对象基本情况数据库,做好审核发证工作。并确定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三是抓紧组织调研。 相似文献
4.
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将五保对象由原来的乡镇审批改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 并明确五保供养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为此,本人认为应实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垂直负责制,以全面加强和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其理由: 相似文献
5.
6.
7.
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农村中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实行五保供养,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政策。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7年民政部颁发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同时这两 相似文献
8.
9.
今年是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立50周年,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自3月1 日正式施行。新《条例》重点修改了有关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渠道的规定,明确今后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政府预算中安排,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给予补助。这一规定将农村最困难的群众纳入了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实现了五保供养从农民集体内部的互助共济体制,向国家财政供养为主的现代社会保障体制的历史性转变。为切实做好新《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民政部召开了视频会议。会上,李学举部长回顾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自初步建立以来的发展历程,总结了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在实践中改革,在改革中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强调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施行的重大意义, 并就如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作出了部署,对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相似文献
10.
对农村五保实行集中供养是更好地落实五保政策、满足五保老人精神需要的一种好方式。但是,农村五保实行集中供养并不是供养方式的简单改变,也不是农村五保生活居住地的简单迁徙,而是一次道德观念的新调整。要确保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住得好、留得住、过得好,还有几个政策法规问题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1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06,(6)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已经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 相似文献
12.
13.
江西省兴国县民政局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提高五保对象生活标准。一是提高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从2009年起全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提高到每人每年1860元,分散供养提高到每人每年1260元,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6,(7)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已经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 相似文献
15.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5,(13)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 0 0 5年全省免征农业税后 ,农村五保对象供养资金渠道发生了新的变化。为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范五保供养对象范围和审批程序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 ,五保供养对象是指既无劳动能力 ,也无生活来源 ,且无法定扶养义务人 ,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的审批程序为 :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 ,经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 ,村民委员会初审 ,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一周后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 相似文献
16.
17.
18.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6号《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已经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 相似文献
19.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6,(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6号《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已经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 相似文献
20.
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将五保对象由原来的乡镇审批改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并明确五保供养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为此,本人认为应实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垂直负责制,以全面加强和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其理由: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