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贯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刑事政策的重要体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使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实现了法制化。实施以来,这一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重回社会提供了方便,同时充分体现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但是,实践工作同时反映出该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的立法目的难以全面实现,因此,进一步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旨在通过封存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来保障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对这一群体的特殊保护。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首次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的一大进步。但是,由于立法与实践经验相对不足,这一制度还只是初步地建构起了一个框架,还存在着实体与程序上的许多问题,面临着可操作性的质疑。有必要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3.
作为维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的保障措施,封存犯罪记录有助弱化其犯罪标签心理,消除制度障碍,推动其重新回归社会。为弥补立法不足、克服制度弊端、保障制度实施,应不断完善封存犯罪记录的职责、权限和程序,探索构建"以封存为原则、以提供查询为例外"的制度模式,并将犯罪记录的封存和查询制度纳入法律监督,逐渐构建系统的犯罪记录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4.
鉴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世界各国均规定了未成人犯罪记录封存或消灭制度,旨在为未成年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以新《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和“两高三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为标志,中国特色的犯罪记录制度初步建立起来。与国际刑事司法标准和法治发达国家立法相比,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制度仍存在较大差距。应当以宽容理念为指针,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制度。  相似文献   

5.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是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发展,对未成年犯的复学、升学、就业以及顺利回归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具体操作规则和司法实践经验的缺乏,不利于该制度的科学、规范实施。对未成年人权益进行全面保护,使其成为一个普通的社会人,是该制度的价值追求,必须贯穿于该制度实施的整个过程中。由人民法院制作并发送《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表面上看是一道法律规定之外的额外程序,但在制度建立之初,有利于制度的全面、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6.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具有值得肯定的进步意义。通过对相关国际经验的分析归纳及我国与相关国家在制度启动主体、启动条件及例外情况考量等方面的综合比较,指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75条存在的缺陷,提出完善我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专门设置了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这是我国第一次关于刑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立法,从现行前科封存的适用范围和消灭程度来看,与其他国家的前科消灭制度相比,这是一种不完整的前科消灭。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的根本价值追求是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人权,消除歧视、避免偏见、着眼未来,为未成年犯罪者回归正常社会生活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未成年人犯罪者今后在学习、入伍、就业等方面享有与普通人同等的机会。通过对犯罪记录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为了进一步保障人权、促进犯罪人回归社会、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结合域外立法经验,建议构建完整的前科消灭制度,将前科消灭的程度从"封存"深化到"消灭",将前科消灭适用的范围从"未成年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扩展到"犯罪人、所有刑罚(特殊犯罪除外)",并设置一定的消灭考验期,与我国的缓刑制度、累犯制度形成衔接,对符合条件的犯罪人予以前科消灭,在法律上将其恢复为"没有犯罪记录的人",让其不再被终身贴上犯罪的标签。  相似文献   

8.
经过长期的理论研究和试点探索,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275条正式确立了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应当明确的是该制度不同于国外未成年犯罪人前科消灭制度,有其自身的特征。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在法律中的确立,有利于贯彻和坚持国家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有助于消除"标定理论"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影响,保持与国际条约的精神相协调,顺应了世界刑事立法潮流。但我国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在适用主体、适用程序等方面还需要明确理解与具体适用,而且制度在适用对象、法律效力等方面只是最低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将来还存在很大的发展改进空间。我们期待随着社会管理能力的提升、社会法治观念的增强,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会向前科消灭制度的全面建立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   

9.
封存犯罪记录是未成年人再社会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消除因犯罪记录产生的“标签效应”,对未成年犯罪人重新回归社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调查发现,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制度运行中仍然存在监督与救济程序缺失、查询程序不规范、封存效力不明确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与配合脱节等问题。此外,该制度在运行中与少年司法其他制度之间存在着冲突,而且单一的封存模式以及适用条件,不利于实现双向保护的目的。对此,应当通过采取“原则+例外”的立法模式、设置合理的考验期、完善监督与救济、明确封存效力以及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与配合等方式,对制度进行完善。此外,应当以整体性视角看待该制度,缓解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与其他少年司法制度之间的冲突,使制度内部相互协调。  相似文献   

10.
《开法修正案(八)》规定了“未成年人轻罪免除报告制度”,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然而在城镇化进程中,为了保证未成年人再社会化的顺利实现,我国还有必要在上述制度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文章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和总结国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管理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