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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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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诉案件中的刑事和解程序,刑事和解制度被"正名"并走上法制化道路。刑事和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刑事和解当事人,尤其是被害人对于纠纷解决的部分主动权、参与权与决定权。这标志着中国传统的以"国家—被告人"为中心、以惩罚和报应为主要目的的刑事纠纷解决模式正在发生转变,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恢复正义模式正逐渐踏上历史舞台。作为刑事和解制度中最基本的构成部分和实施主体,加害人、被害人、公权力机关、及其他参与人都扮演着及其重要的角色。刑事和解中各方地位的确定及作用的认定,对于刑事和解的顺利进行及功能的发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在目前中国刑事司法现代化进程中,刑事和解只能作为传统刑事纠纷原有处理模式的有益且有限之补充,而不能成为主要方式.后现代思潮所带来的多元化视角虽然有其积极的价值,但如果以后现代视角解读我国的刑事和解,会超越我国刑事诉讼尚处于现代化过程的历史阶段,违背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现阶段应当以体现现代法治精神的刑事诉讼理念构建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刑事和解制度亦不例外.刑事诉讼中的刑事和解程序不应挑战传统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它应当是一种司法程序,而非私力救济,需要避免非程序化运作.刑事和解应坚持刑事诉讼现代化的基本方向.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刑事和解原则,应当是与现代刑事诉讼保障权利理念相一致的原则,而不能是一个体现西方后现代思潮的原则.刑事和解作为刑事诉讼法的公理性原则,应当贯穿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始终.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刑事和解模式的理性构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从我国司法实践的情况看,刑事和解大体存在三种模式:当事人双方自行和解模式、公权力机关主导和解模式和人民调解模式。从调解中立和司法效率的角度而言,公权力机关主导和解模式不具有存在的正当性。中国特色的刑事和解模式的理性选择应当是以人民调解模式为主导、当事人自行和解模式为补充的混合模式。但是,从人民调解模式合理、充分、高效运行所需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条件来看,其应当是刑事和解模式改造的远期目标。在人民调解模式日趋完善的主路上,有必要选择适当的"辅路"来推动刑事和解制度的正常运行。在现阶段,这条颇具妥协性和过渡意义的"辅路"应当是司法机关主导刑事和解的模式。  相似文献   

4.
2013年1月1日生效的新《刑事诉讼法》在特殊程序一章中,首次确立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这标志着运行多年的刑事和解制度在立法上获得了确认。审查起诉阶段的刑事和解是刑事和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权运行的重要载体。基于对该阶段检察机关作用的实践考察,刑事和解实践模式可分为检察机关参与模式和主导模式。通过对这两种实践模式的理论分析,指出未来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应当以能动监督模式作为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5.
在传统的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是一个消极的角色,附属于公诉机关,缺乏与其当事人称谓相当的诉讼权利,所以虽然其被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地位,但却在刑事诉讼中被冷落.在恢复性司法理念指导下的刑事和解制度中,这一弊端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被害人成为刑事司法进程关注的重点,成为真正的刑事诉讼主体.这一角色和地位的转变,为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权益,弥补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受到的损失,恢复被犯罪所破坏的加害人和被害人关系,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相似文献   

6.
构建我国刑事调解制度,应当着力构建诉讼内刑事调解制度,应当正确划定适用刑事调解的案件范围,以刑事诉讼不同阶段为立足点,坚持"两条腿走路",分阶段设置,突出司法审查、司法确认和当事人提请复议、复核功能,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刑事申诉制度涉及当事人合法权利的保障与裁判的稳定性,关系到社会正义的实现。应当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完善我国刑事申诉制度。  相似文献   

8.
论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建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和解制度使被害人因享有了追诉与否的决定权而获得更切实的赔偿,被告人也因摆脱了“罪犯标签”的纠缠而能够更加顺利地复归社会,因而这种制度无论对国家、社会、还是当事人都是一种较佳制度选择。我国“倡导和谐、反对争讼”的传统观念为刑事和解制度提供了文化基础;我国民间事实上存在着的大量“私了”案件的情形,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引进奠定了心理基础;我国的传统调解机制与遍布的调解网络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引进奠定了组织基础。因而,在我国引进该项制度完全是可行的。在制度设计上,应兼顾国情对国外的刑事和解制度加以修正,以适合我国的社会发展与进步。  相似文献   

9.
日本刑事判例的地位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刑事判例制度不仅对刑事司法发挥重大作用而且还影响立法,这种判例制度对于解决立法滞后与现实活发之间的矛盾发挥着重大作用,相应地,司法中以判例实质地创制法规范等做法也可能一定程度上消解罪刑法定原则.日本的刑事判例制度给我国目前的有权司法解释模式提供了启示,如重视法律的权威性等.应当借鉴该判例制度构建我国的"一元个体判决式"的刑法解释模式.  相似文献   

10.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确立标志着刑事和解制度在公诉案件中的正式适用。本文拟从论述我国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入手,以刑事和解与传统刑事理论契合为视角,在对刑事和解进行法律层面分析的同时,回应刑事和解适用范围、和解协议自愿性审查标准等争议性问题,并就刑事和解在理论及司法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障碍提出预防性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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