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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第一条为加强对互联网IP地址资源使用的管理,保障互联网络的安全,维护广大互联网用户的根本利益,促进互联网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亚太互联网信息中心等具有IP地址管理权的国际机构获得IP地址的单位和具有分配IP地址供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单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直接从亚太互联网信息中心等具有IP地址管理权的国际机构获得IP地址自用或分配给其他用户使用的单位统称为第  相似文献   

2.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互联网IP地址资源使用的管理,保障互联网络 的安全,维护广大互联网用户的根本利益,促进互联网业的健康发展,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亚太互联网信息中心等具 有IP地址管理权的国际机构获得IP地址的单位和具有分配IP地址供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单位,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科技与法律》2005,(2):i027-i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部长:王旭东2005年2月8日第一条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履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  相似文献   

4.
(2005年2月8日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公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履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信息产业  相似文献   

5.
(2006年2月20日信息产业部令第38号公布自2006年3月 30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保障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使用者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以及为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接入服务和发送互联网电子邮件,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是指设置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器,为互联网用户发送、接收互联网电子邮件提供条件的行为。第三条公民使用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  相似文献   

6.
《电子知识产权》2005,(6):63-64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05年5月30 日起实施。国家版权局局长信息产业部部长2005年4月30日第一条为了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根据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8号《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五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30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8.
《科技与法律》2005,(2):i019-i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5号)《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部长王旭东二○○五年二月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认证服务行为,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实施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认证服务,是指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公众服务活动。本办法所称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电子签名人和电子签名依赖方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第三…  相似文献   

9.
《科技与法律》2005,(1):i033-i03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于2004年5月2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郑筱萸2004年7月8日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的真实、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第三条互联网药品…  相似文献   

10.
《电子知识产权》2006,(4):63-64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五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30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1.
(2005年9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公布 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 动中使用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 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 产许可证的产品。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 5号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已经 2000年 10月 8日第 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0年 10月 27日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软件产品管理,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产业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软件产品(含国产软件和进口软件)经营与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单位或个人自己开发并自用的软件以及委托他人开发的自用专用软件不适用本办法。  第…  相似文献   

13.
《司法业务文选》2012,(21):18-21
1.2011年1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0号公布2.自2012年3月15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4.
[文 (令 )号 ]第 9号令[公布日期 ]2 0 0 4 7 8 [类  别 ]行政法·卫生、医药[施行日期 ]2 0 0 4 7 8 [同时废止法规 ]2 0 0 1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 ,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 ,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的真实、准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 ,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 (含医疗器械 )信息的服务活动。第三条 互联网药品信息…  相似文献   

15.
(2005年1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27号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前款所称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  相似文献   

16.
(2005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6号公布自2005年4月20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提高电信服务的质量,维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利,保证电信服务和监管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营电信业  相似文献   

17.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相似文献   

18.
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保障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使用者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以及为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接入服务和发送互联网电子邮件,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19.
《科技与法律》2005,(1):i012-i013
第一条为了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根据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指令,通过互联网自动提供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上载、存储、链接或搜索等功能,且对存储或传输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编辑、修改或选择的行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直接提供互联网内容的行为,适用著作权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内容提供者”是指在互联网上发布相关内容的上网用户。第三条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  相似文献   

20.
(2005年8月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1号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中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规范对货币经纪公司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货币经纪公司,是指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第三条货币经纪公司开展业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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