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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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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疆地区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在戒毒模式方面存在社区戒毒模式仅在少数地区尝试、自愿戒毒模式尚未建立、社区康复模式尚属空白等问题;在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模式方面,存在无法有效整合现有戒毒资源、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定性不明确、忽略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执行机关执行权力不统一、强制隔离戒毒的诊断评估体系不科学等问题。应从总体目标、总体要求、基本构思和戒毒人员处罚及奖惩考核机制等方面完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  相似文献   

2.
强制隔离戒毒是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教育矫正是提高戒治效果、实现强制隔离戒毒目标的关键手段。戒毒人员的违法者、病人、受害者的多重特别身份以及强制隔离的特定环境决定了司法行政戒毒教育矫正工作的特殊性。戒毒民警应当彻底摈弃"劳教"思维及其残余的教育理念、内容与方法,遵循以人为本、因人施教、综合矫治、面向社会、科学创新的教育原则,改革教育理念、内容及方法,不断提高教育矫正工作质量,提升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相似文献   

3.
2008年6月1日《禁毒法》颁布实施,规定了四种戒毒模式,其中关于强制隔离戒毒模式是《禁毒法》中最突出的亮点。强制隔离戒毒模式是《禁毒法》中明文规定的一种戒毒措施,是对吸毒成瘾的戒毒人员最有效的一种戒毒措施,同时也为强制隔离戒毒后的戒毒康复、社区康复等后续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本文主要从成本理论的角度对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进行分析,从中得出对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良性发展的有益启示,从而较好地完成劳教场所职能扩展的工作目标。  相似文献   

4.
吸食毒品影响了人民身心健康、阻碍了国家经济发展、危害了社会长治久安。戒毒,刻不容缓。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为《禁毒法》)明确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前提下,公安机关人员对吸毒成瘾者可做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作为目前我国戒毒体制下最有效戒毒措施之一,有其特定的戒毒流程:生理脱毒、心理脱瘾、康复矫治、回归适应,以及四个流程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教育矫治作为流程中重要一环,应根据吸毒者所处不同时期拟定不同的矫治方法,帮助其回归社会。上海市宝山区社会工作者的帮教实例和评估表明:社会工作者的介入能够使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之间相互衔接。为迎接日趋复杂的戒毒工作,提升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者的专业性素养,应从工作的现实和长远要求、工作内涵与属性等角度构建强制隔离戒毒的标准化队伍。为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效果,取得最大社会收益,应科学控制和降低强制隔离戒毒的成本,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相似文献   

5.
强制隔离戒毒是当前我国主要的戒毒措施之一,新《禁毒法》也进一步明确了心理矫治的重要性。通过对河南省某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的调查,在分析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一般心理特点和戒毒不同阶段特有的心理特点的基础上,从戒毒场所、戒毒人员和社会三个方面提出了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矫治的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6.
目前,国家颁布的《禁毒法》,对戒毒模式进行了重构,除将强制戒毒与劳教戒毒合并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外,还明确提出了社区戒毒模式。社区戒毒在国外有了较为成功的模式和经验,其矫治效果获得了肯定,但在我国目前还处于民间探索阶段。尽管国内某些地方也不乏社区戒毒的成功范例,但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社区戒毒模式。对社区戒毒模式的建立原则、实践价值及具体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策略,保障社区戒毒运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是矫治工作者无法推卸的责任。  相似文献   

7.
2011年6月26日公布施行的《戒毒条例》对促进戒毒工作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它包括建立戒毒保障机制、建立戒毒工作体系、细化戒毒法律责任和明确戒毒法规效力四个方面,其主要内容在于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四种戒毒措施的执行问题,为每一项戒毒措施都规定了相应的具体制度,从而解决了《禁毒法》的具体理解和实际执行问题。这些规定在价值理念上体现了对戒毒人员的权利保障、注重戒毒政策的科学要求和加强戒毒工作的社会联动。  相似文献   

8.
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构建是我省目前戒毒制度的建设重点,目前,我省强制隔离戒毒制度构建中存在的主要困境是强制隔离执行场所的效果。由于历史原因形成强制隔离戒毒场所面临选择公安强制戒毒场所和司法劳教场所的现状,二选一、二合一或者选择维持现状都是两难选择。我们的研究结论是:云南省强制隔离戒毒执行权应由公安机关统一适用更具合理性。这种安排既符合现代行政法制原则,更适应我省禁吸戒毒现实斗争需要,也为强制隔离戒毒资源整合的全国性难题提供比较研究样本。  相似文献   

9.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主动供述未被掌握的罪行,被判处轻刑后不再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现象,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个别吸毒人员自以为是自首轻罪,不惜编造假案,试图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中。实践中机械的强制戒毒期限、繁重的公安考核任务、不畅的司法行政衔接,直接导致吸毒人员以自首轻罪的方式规避强制戒毒。文章从加强对自首的动机、内容、旁证等多方筛查入手,重塑吸毒人员固定在戒毒所参加刑事诉讼的制度设计,以建立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为方向,做到确有犯罪的罚当其罪、需要强戒的科学戒毒。  相似文献   

10.
强制隔离戒毒是我国戒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中国元素和时代特色。强制隔离戒毒具有目的价值与工具价值,在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戒治挽救吸毒人员、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现行强制隔离戒毒管理体制符合我国国情。强制隔离戒毒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应大力推进教育康复社会化,鼓励支持民间社会力量、公益慈善组织参与戒毒工作。  相似文献   

11.
吸毒与艾滋病传播具有非常密切的联系,在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中推行艾滋病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我国禁毒法的颁布施行,确立了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这一崭新的戒毒模式。要完善防艾机制,可以从广泛推进反歧视运动、加强对吸毒和艾滋病人群的关怀与支持等方面入手。广州市在近年来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社区戒毒工作中的防艾机制。  相似文献   

12.
关于宪法至上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至上是权利文化的产物 ,是法治文明的首要标志 ,它由形式上的宪法至上 (制度宣言 )和实质意义上的宪法至上 (国民的宪法至上意识 )所组成。中国社会宪法至上的关键在于实质意义上的宪法至上。针对中国民众传统的权力中心思想 ,实现中国社会实质的宪法至上在于培育中国人的权利精神和中国社会的权利文化。  相似文献   

13.
目前的社区矫正工作是在现行法制框架下进行的,不可避免引致一些在现行制度下无法解决的问题。社会服务刑的自身功能决定了它应当是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设置社会服务刑是完善我国罪犯矫正体系的需要,是行刑社会化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4.
沉默权与中国的刑事诉讼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沉默权与如实回答,沉默权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关系之辨析,探讨我国是否应当确立沉默权制度的理由及在现行法下的努力方向.  相似文献   

15.
本文对目前理论上和立法中关于业务过失犯罪处罚的三种观点进行了评析,并提出了处罚业务过失犯罪的新标准.作者认为,主张对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应当轻于普通过失犯罪的观点,以及主张取消业务过失犯罪处罚,代之以重大过失犯罪和普通过失犯罪并设置相应法定刑的观点,都是不合适的.主张对业务过失犯罪加重处罚的观点,从结论上看是基本正确的,但过于绝对化.关于业务过失犯罪处罚的正确观点应当是第一,在通常情况下,对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应当重于普通过失犯罪;第二,当某些普通过失犯罪表现为行为人公然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行为的客观危害性并不小于业务过失犯罪时,对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应当等于或者轻于普通过失犯罪.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第356条在性质上是针对毒品犯罪所采取的一种特殊的刑事政策,即一种法定的再犯制度.其构成条件可简单概括为犯过罪,判过刑,又犯罪.在毒品再犯和一般累犯发生竞合的情形下,应仅适用累犯的规定,不再用毒品再犯的规定再次加重处罚;在构成毒品再犯而不构成累犯的情形下,应排除累犯的适用,仅依照毒品再犯的规定从重处罚.毒品再犯制度本身可从前罪范围、刑种条件、时间条件和增加未成年人不适用等四方面进行重构,使之符合其应有的立法定位.  相似文献   

17.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的"未经处理"只能解释为"未经刑事处罚",将非刑罚处置措施、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视为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的处理方式是缺乏法律根据的。但是如此解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使得刑罚过于严厉、影响刑法用语的统一性等,但是对于这些问题,非刑法解释所能为之,只能够通过刑事立法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8.
对吸毒人员后续教育模式和生活方式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减少吸毒人员,巩固禁吸戒毒成果,是当前我们急需要探索的路子,而对那些戒毒人员复吸问题和后续生存教育问题又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经调查研究认为:降低复吸率,巩固戒毒成果需要营造一个“洁净”的社会环境,创造就业条件,组织培训劳动技能,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同时实行社区戒毒管理模式,加强公安机关维护社区的治安力量和加大对复吸者的惩处力度,从而改变目前“吸毒———强戒———复吸———劳教———再强戒”的恶性循环状态。  相似文献   

19.
《禁毒法》规定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回归社会三位一体的戒毒康复的新模式,明确了社区戒毒(康复)的科学内涵、特征以及法律地位,要降低复吸率,提高戒断巩固率,必须侧重抓好身心康复、回归社会这两个重点,转变以社区康复为重点的以人为本的新理念,建立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充分动员组织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努力实现新的突破,有效遏制毒品消费市场,为有效解决毒品问题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0.
2003年开始试点的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刑罚执行方式的重要改革,它反映了我国对犯罪及其刑罚的认识,符合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变化和发展的要求,也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体现。作为新的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应当改变单一追求控制和惩罚的观念,以为社区服刑人员服务,帮助他们重返社会,成为守法公民,不再重新犯罪,过普通公民正常完全的社会生活为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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