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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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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关“单位累犯”的一些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订后的1997年刑法对累犯制度有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但却在肯定了单位构成犯罪的同时,对单位是否构成累犯这一问题没有明确,学界众说纷纭。笔者通过对新刑法有关条款的考证和解读认为单位构成累犯不是新刑法的题中之意。并在此基础上否定了现有的累犯制度的构成要件能适用于单位累犯的构成,同时认为单位累犯制度应当独立于自然人累犯。  相似文献   

2.
我国累犯制度立法之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韩轶 《法商研究》2006,23(3):26-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累犯的规定过于粗疏,这已严重影响了其权威性和严肃性。我国累犯制度之立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重构特别累犯制度,单位不是累犯的适格主体,未成年人再次犯罪不构成累犯,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不构成累犯,对累犯可以适用假释,对累犯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罚。  相似文献   

3.
现行累犯制度的不足及其完善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修订后的1997年刑法典对我国累犯制度作了较大修改和完善,但仍存在五大不足:特殊累犯范围过于狭窄;单位累犯规定阙如;未成年人为累犯主体失之过苛;累犯不得假释有失科学合理;条文用语尚欠严谨、周密,故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累犯制度和缓刑制度均存在一定的缺陷,这既影响了法律的公正性与合理性,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制度预设目的的实现。为更好地适用累犯制度与缓刑制度,应对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刑法确立了单位犯罪制度,但在单位犯罪的刑罚适用方面尚存在一些缺陷,其中单位累犯制度的缺位即为其突出的表现。对单位累犯中的普通累犯制度进行了探讨,以期对完善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施晟 《法制与社会》2011,(28):48-49
累犯制度作为一项自古有之的刑罚制度,同时也是各国刑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每个国家的刑法中几乎都能见其踪迹。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刑法中就明确规定了累犯制度,并在1997年《刑法》中对其条丈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研究的发展,我们有必要对现有的累犯制度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本文试从累犯制度的立法现状出发,结合司法实践和社会现状,针对我国现有的关于累犯制度中法条用词、累犯主体、刑事责任等方面存在的有违制度本意的缺陷进行讨论,并提出法条用词进一步严密、增加累犯排除情形、扩大特殊累犯的范围等完善措施,以期使累犯制度有更进一步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 ,这是对犯罪主体问题的重要突破。但随着社会犯罪情势的发展变化 ,累犯制度也有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即应否在自然人累犯之外另设单位累犯这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累犯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刑法制度,已经为世界各国所广泛认同,我国刑法对自然人累犯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但并无单位累犯的明确立法。在刑法中专门规定单位累犯制度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应该对此作出立法上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累犯是我国刑罚中的重要制度,也是量刑重要的从严情节之一。曰前我国对累犯、单位累犯以及未成年累犯等的界定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10.
现行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单位,但在累犯制度中只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累犯制度,对于单位累犯的规定还较为含糊甚至空白,在实践中也存在许多对于单位累犯的认定及处罚问题.本文明确指出单位累犯应纳入累犯制度的控制范围,并给出了实践中时于单位累犯的部分处罚建议.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特殊累犯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法中现行特殊累犯制度存在三大缺陷:既与社会生活严重脱节,也无法充分实现特殊累犯制度的设置目的,而且还违反了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本文认为应通过三个方面子以完善。首先,应扩大构成特殊累犯之罪的范围;其次,应将多次犯罪纳入特殊累犯予以规制;第三,扩大特殊累犯的主体范围,明确单位也可构成特殊累犯的犯罪主体。  相似文献   

12.
单位累犯刍议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指出,现行刑法中的累犯制度不适用于单位犯罪。论证了构建单位累犯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了单位累犯构成要件和如何处罚单位累犯以及直接负责的有关人员,并提出了认定单位累犯中应注意解决的若干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13.
孙丽  张夕芬 《法制与经济》2008,(2):126-127,F0003
单位累犯具有比普通单位累犯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我国刑法中建立单位累犯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实践可行性。应在借鉴国外成熟的立法例的基础上。在立法中对单位累犯加以明确规定。单位累犯有其特定的概念,具有特有的犯罪构成,对单位累犯的处罚应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实行罚金刑,并且对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或主管人员适用较重的刑罚。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刑法增设了单位犯罪的规定,与旧刑法相比是一大进步。同时,在累犯制度中规定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并采取混合制的立法模式。但是,现行刑法却将单位排除在累犯成立的主体要件之外,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通过分析一般累犯成立的要件,笔者认为我国刑法应增设单位累犯,以便打击和预防单位再次犯罪。  相似文献   

15.
单位累犯具有比普通单位累犯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我国刑法中建立单位累犯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实践可行性。应在借鉴国外成熟的立法例的基础上,在立法中对单位累犯加以明确规定。单位累犯有其特定的概念,具有特有的犯罪构成,对单位累犯的处罚应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实行罚金刑,并且对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或主管人员适用较重的刑罚。  相似文献   

16.
对普通累犯几个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辉 《法学论坛》2002,17(3):85-89
累犯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刑罚制度 ,已经为世界各国所广泛认同。我国刑法对普通累犯和特殊累犯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其中 ,普通累犯制度在许多方面存在一定分歧。笔者对其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思考 ,提出将严重过失犯罪、法人犯罪纳入累犯制度打击的范围之内 ,并就普通累犯成立的时间、刑度、罪名等条件提出了几点与通说较为不同的看法。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虽然规定了驾驶人醉酒驾车应受刑事处罚,但是,该修正案对于行为人在受到刑罚以后又重新醉驾的行为该如何处理尚未明确,而现行累犯制度却无法对其适用。有必要设立醉驾累犯制度,以充分体现《刑法修正案(八)》对醉驾行为进行规制的初衷,并完善醉驾惩处和累犯适用机制。构建醉驾累犯制度在我国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现实可行性,且对以后探讨在轻微但高发刑事案件中适用累犯制度更具有开拓性意义。构建醉驾累犯制度应明确其在刑法体系中的构造、先后两行为的性质、时间间隔以及二次醉驾刑罚后果等内容。  相似文献   

18.
作为再犯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累犯在诸多方面与一般意义的再犯存在区别。刑满释放人员在回归社会后的较短时间内之所以能变成累犯,总体上与其对再犯罪的机会成本认识程度有直接关系。所以,预防累犯的关键是提高累犯的犯罪机会成本并使之为易形成累犯的群体所认同。  相似文献   

19.
杨超杰 《法制与社会》2014,(18):291-292
根据我国累犯制度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可构成累犯,但是,在适用过程中,对未成年人不加区别地判定为累犯,予以重罚的做法,对未成年人再犯的改造并没有达到一定的效果,不符合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本文论述累犯制度对未成年人适用的影响,引起对未成年人在累犯制度中的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20.
单位累犯已然立法肯定论之否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单位累犯是近年来学界探讨的新兴论题。有人认为现行立法已经规定了单位累犯制度。透视单位累犯已然立法肯定论,可见该论不仅在引证宪法条款上反复偷换概念,且在解析刑法条款中严重背离立法本意,有误导司法实践之嫌,故应予以彻底否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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