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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这一规定,法学上称之为“公平责任原则”,它不仅具体体现了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这一基本原则,而且也为审判实践正确处理某些特殊的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本文试就公平责任原则的三个特性作一探讨。一、公平责任原则的独立性我国民法通则是以过错责任为归责的基本原则,但在实行过错责任的同时,也确认了无过错责任原则为特殊的归责原则。一般认为公平责任原则从属于无过错责…  相似文献   

2.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主要事由之一。现结合新颁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诉讼时效规定》)问题加以分析研究。一、"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的界定及构成要件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之一。根据该条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173条以及2002年起草的民法草案第103条的规定进行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一般认为,"当事人提出要求"与"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分别为两种不同的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其主体分别为权利人和义务人,因此,《民法通则》中所指"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应指权利人主张权利。  相似文献   

3.
违反合同赔偿损失原则的探讨李延彬木文所说赔偿损失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依照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进行赔偿,以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相似文献   

4.
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隐瞒事实、编织理由进行诉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5.
关于公平责任原则若干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公平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的关系 公平责任作为一项侵权归责原则产生于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之后,它适用于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都无法解决的侵权行为。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第829条规定了公平责任原则。目前,公平责任原则已为世界大多国家民事立法所采纳。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并在第133  相似文献   

6.
杨时立 《四川审判》2002,(5):11-12,58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化、条文化。但司法实务、理论界对该原则的适用颇具争议。本文结合具体事例阐述相关原理.以期准确适用法律.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合同制度上基本不承认也不可能承认合同自由原则。然而,从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也为商品经济以来,自强调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在合同法上也就确认了合同自由原则,《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原则,这一自愿原则在合同范围内的体现,就是合同自由原则。在学者们草拟的《合同法(草案)》中明确规定了合同自由原则。《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中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经济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第六…  相似文献   

8.
蒋先进 《中国司法》2001,(10):51-51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及民法法理,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通常有三种,即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其中,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大部分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部分特殊民事责任,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但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少量民事责任。关于违约责任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合同法》通过前,学界对此争论不休,莫衷一是,大多数学者认为违约责任是过错责任;原《经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也是过错责任。该法第29条规定:“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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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当事人选择法律的几个问题孟宪伟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开始采用当事人可以选择法律的原则。后来,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都有关于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法律的规定。然而在各国广泛接受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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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违反合同造成损失场合,令违约者承担赔偿责任是必要的。但是,笔者认为:如果令违约者承担其无法预见、无限度的赔偿责任则是无必要的。这个命题涉及到对“完全赔偿”原则的评价。一、《民法通则》第11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这一规定通常被援引为我国合同法确立了完全赔偿原则的法律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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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违约赔偿范围的几个理论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我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对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违约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而损失的赔偿只是辅助的形式;违约金主要是惩罚性质的,只有当违约金不足时,才具有补偿的性质。由此看来,《经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并不以实际损失的赔偿为原则。《民法通则》对于经济合同法的违约责任作了重大修改,确立了实际损失的赔偿原则。《民法通则》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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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上保险法中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导言任何合同的签订,都应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为基础。现代各国基本上都从法律上确认了诚信原则,并且把它视为民商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济合同法》亦规定,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为无效经济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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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构成民事责任条件中的过错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正>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不履行民事义务,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一般采取过错责任原则承担民事责任。为正确贯彻这一原则,需要弄清楚什么是民法中的过错,根据什么标准确定当事人的过错,民法中划分过错程度有什么重要意义,以及民法中的过错有什么特殊性的问题等。本文就此谈谈我们的看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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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中“公平责任”和“公平原则”在内涵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是“公平原则”在侵权行为法中的具体体现,具体到医疗损害赔偿中应坚持贯彻公平原则。但是目前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有一种滥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的现象。笔者针对司法实践中的此种现象,试图说明医疗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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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安 《法学研究》1987,(2):18-23
我国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法律,它的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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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承担雇工因工致伤的民事责任应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理由是:(一)过错责任原则是《民法通则》的一个基本原则。因工致伤赔偿纠纷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应当受到《民法通则》的调整。因此,此类案件的民事责任承担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二)当致伤的责任完全在于雇工本人时,企业没有过错,企业就不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但是,根据我国宪法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规定来看,企业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给予适当的赔偿是无疑的。那么,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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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履行”责任的适用条件《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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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勉县文伟问:民法通则施行前民事权利被侵害超过一十年的,民法通则实施后的两年中,权利人主张过权利,但未处理,两年后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本利法律部答:民法通则施行之前,没有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因此,在民法通则施行之后,不能因为民法通则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而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民事纠纷适用诉讼时梦的规定,这样做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民法通则实施前,民事权利被侵害超过二十年的,民法通则实施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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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以意思自治为主、最密切联系为辅的涉外民商事合同法律适用原则,但该原则在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的规定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自2007年8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弥补了现行立法的不足.该司法解释针对涉外民商事合同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存在异议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通过对该司法解释中特征性履行方法和外国法的查明等靓点的分析,认为该规定在支配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效力、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禁止法律规避之规定、保护弱方当事人利益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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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托收所涉及的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中,委托人与托收行、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都是代理关系,这点并无争论.而对于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托收统一规则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其亦未对银行违反该规则所设定的义务时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作出任何规定.因此如何结合我国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法条解释,形成一个既遵循现行法律的规定,又能妥善合理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平衡双方权益,符合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论将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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