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82 毫秒
1.
自省法学范式下中国法律秩序建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法制建设正在遭遇法律“物象化”现象。一方面,法律秩序的“物象化”意味着法律越来越具备形式性与体系性特征;另一方面,法律逐渐脱离了民众的日常经验。转型期社会对中国法律秩序建构提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要求,既要追求法律的形式性和规范性,又要保持法律的实质性和开放性。如果忽视中国法律秩序建构过程中存在的“共时性结构”,无论是传统的法社会学路径还是法经济学路径,均无法真正克服法律“物象化”带来的弊端。中国法律秩序在未来建构过程中,法律决定的正当性结构应当体现为“物象化”与“世俗化”的相互交错,即法律的形式化与实质化、规范性与认知性的相互统一。  相似文献   

2.
对监察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备案审查全覆盖”要求下的应然之意,但监察规范性文件所内蕴的规范品格会影响其备案审查的体系建构。其政治、法律二元属性的实体交互性,会混淆纳入备案审查的监察规范性文件与未纳入备案审查的监察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等有所关联规范性文件的界限;其内蕴政治属性的勾连性,会在审查标准上造成“对接”的混同;其所根植的“党政合署”效用场景化,会扩大党纪国法衔接的操作性难题。需要回溯国家监察制度的制度逻辑,通过前端识别和后端衔接的完善,有效消弭监察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的制度张力。  相似文献   

3.
贸易自由化是GATT/WTO法律体系的目的价值。一般例外条款中的健康、资源、道德等政策目标只是GATT在追求贸易自由化过程中要兼顾的社会责任。为了防止滥用一般例外条款妨碍贸易自由化,援引方必须承担证明例外成立的举证责任。争端解决机构在处理此类争议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严格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与证明要求,同时通过多元的法律解释方法对具体例外情形和序言进行从严解释,进而形成认定例外成立的标准和原则。这种司法逻辑缘于贸易自由化目的价值的导引,归于对这一价值的强化。从涉及一般例外条款的争端解决历程来看,贸易自由化的目的价值地位从未被偏离甚或减损。检视影响贸易措施的价值取向对于能否成功援引一般例外条款更为关键。  相似文献   

4.
证人义务的例外是指对知晓案件有关情况的近亲属①予以一定作证义务的免除而享有的容隐权利。在现代容隐权的发展中至少涉及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两大法律部门,本文试图从证人义务与例外的价值比较中,探讨确立符合中国现实国情的容隐权制度和原则。  相似文献   

5.
著作权法上普遍认为应该依据“从属说”处理直接行为与间接行为之间的关系。这一观念将导致直接行为构成“私人复制例外”时,无法追究间接行为人的侵权责任。面对这一难题,比较法上一般通过扩大拟制“直接行为主体”解决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责任追及问题。对此本文主张应从导致“直接行为”非侵权构成的宗旨与构造出发,对于“直接行为主体”支付过对价且在权利人预期之内的作品利用行为,不应因服务提供商在技术上较为深入地参与这一过程而将其拟制为“直接侵权主体”;相反在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则可通过“直接行为主体”的拟制,解决“从属说”下服务提供商责任追及难题。而我国著作权法修改中体现的逐步缩小“私人复制例外”的做法特别应予批判,以找到平衡著作权人利益与公众享受技术进步便利的接点。  相似文献   

6.
《北方法学》2022,(5):146-160
安全例外条款是国际贸易中平衡贸易利益与非贸易利益的灵活性机制。数据本地化措施是各国普遍采取的维护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国内监管措施。当前,数据本地化措施的新颖性和规则导向数字贸易格局的构建亟待对安全例外条款的全新阐释。基于演化解释的路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可被解释为一国的“基本安全利益”。但是,基本安全利益包装之下的经济利益目的仍然应当被排除在可适用数据本地化措施的范围之外。而“国际关系中的紧急情况”则需要在国防和军事利益或维持法律和公共秩序的利益受到紧迫威胁时才可能满足。就安全例外条款的适用而言,数据本地化措施援引安全例外条款应当遵循善意原则的要求。以此为标准反思美国政府在TikTok事件中的实践措施,美国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尚存诸多现实问题且无法满足安全例外条款所明确规定的一系列要件。  相似文献   

7.
系统论法学描绘出一个承担稳定规范性预期功能,运作封闭且认知开放,与社会共生演化的自创生法律系统,为观察和理解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及其运行提供了新视角。在系统论视域下,我国民事诉讼法律系统呈现出“半自创生”特征,具体体现为规范性预期功能孱弱、运作封闭不足与认知开放弥散。与此同时,我国民事诉讼法律系统的复杂性化简能力不足,这可归因于重要的诉讼法法理未实证化、既有制度供给过于简化以及结构耦合机制相对缺乏。在迈向自创生民事诉讼的进程中,司法科技有望发挥“加速器”功效,以其规制与赋能的双重特征,增强我国民事诉讼法律系统运作的封闭性,拓展其认知开放的边界,强化稳定规范性预期功能,促使民事诉讼的内部结构转向更为复杂的“技术权审判权诉权”的金字塔型诉讼结构,从而有效增强系统的复杂性化简能力。  相似文献   

8.
《公民与法治》2014,(14):1-1
“七一”前夕,徐才厚等4人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我们党用行动证明,我们是说到做到的。  相似文献   

9.
“善意例外”产生于美国,是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重要限制,也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重要内容.我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没有明确规定“善意例外”规则.由于我国法律对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的制约不足,其中的“合理解释”与“补正”多为程序瑕疵的弥补,存在“善意”的空间,适当借鉴“善意例外”规则,有利于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顺畅实施.  相似文献   

10.
叶新 《经济与法》2002,(5):10-11
对于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理论依据,国内学者的通说认为是公共秩序保留原则。但从国际商会对于信用证欺诈的态度来看,UCPS00实际上是支持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故而公共秩序保留一说不能成立,诚实信用原则才是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1.
网络社会秩序建构的法律路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社会同样需要一定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要把有序关系引入到网络社会中.需要借助于法律的作用。由于网络社会秩序建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法律体系诸部门特别是民法、知识产权法、刑法、行政法等协同作用。要充分发挥法律对网络社会秩序建构的作用.应克服“网络法律虚无主义”和“网络法律万能论”两种错误倾向。  相似文献   

12.
以个体还是以整体作为基本研究单元的问题,是认识论上的方法论问题。方法论即论方法的学界认识遮蔽了现代中国法学的方法论问题。古代法学主要以整体主义为方法论,其“不见个体”的先天缺陷使个体湮灭。法学个体主义方法论于古代萌芽,在近代罗马法复兴、古典自然法学形成的背景下得以确立,经近现代“西法东渐”植入中国法学,其历史价值是使个体获得尊重而成为法律主体,但其“不见整体”的天然罅隙不分中西地消弭了社会整体,导致社会问题频发。个体主义方法论法学的本质是个人法学。社会主义中国尊重自然个体也尊崇社会整体,需要法学个体主义方法论和整体主义方法论的相得益彰。以个体主义方法论对待个体性的问题,坚守传统个人法学。以整体主义为方法论,中国法学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革新方案是,还婚姻家庭、环境、农村集体等社会整体以整体内涵,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法学。  相似文献   

13.
一百多年来的中国法理学者揣着法治现代化梦想,引介了大量西方法律知识、价值和方法,进而衍生了有别于西方的“中国法理学”知识体系;通过接纳融合民主、自由、正义、公正、平等、法治等要素,出现了“中国法理学”的价值体系;通过学习和运用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修辞等方法,搭建了“中国法理学”的方法论体系。中国法理学理论为法治话语体系建构提供了基础性条件,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在知识体系的建构中缺乏专业精神;对法律价值体系的接受没有实现中西融贯;在方法论体系中缺乏整体思维与体系思维的区隔以及对逻辑的重视。中国需要建构以实现法治为目标的,能够分析、解释、解决中国社会矛盾的法治话语、法治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4.
责任主义原则及其例外——立足于客观处罚条件的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代刑法是责任主义刑法,责任主义原则是法治国国民自由保障之基石.但责任主义原则并非没有任何例外的教条.客观处罚条件是基于刑法以外的目的设定即控制风险的公共政策需要而设置的犯罪成立条件,是责任主义原则的例外.现代刑法体系中刑事责任基本原则与刑法例外规范共生共存的现象具有规律性.现代社会的刑法既要恪守刑事责任基本原则,以保障国民自由与安全,又要根据控制风险的需要,合目的、有节制地对刑事责任基本原则创设诸如客观处罚条件等必要的例外.  相似文献   

15.
陈英 《研究生法学》2010,25(4):1-29
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作为社会哲学的元理论,为解释国家法之外的社会调控体系之合法性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本文采取社会本位的法律多元主义的立场,以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为出发点,分析了交往互动行为对日常生活中的法规范之形成的建构性意义。通过讨论“日常生活中的法”的产生、形成与发展过程,指出了“日常生活中的法”体系对社会生活的基础性调控作用。并结合中国法治社会进程中所遇到的困难,讨论了建构良性循环的“日常生活法体系”对形成健康平衡的社会秩序调控系统的重要意义。本文第一部分对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进行了简单的梳理,指出交往互动行为和生活世界是哈氏理论中最为核心的两个概念。并结合案例,通过分析哈氏理论的贡献与不足,对建构交往理性基础之上的“日常生活中的法”体系进行了理论铺垫。第二部分讨论了建立在交往理性之上的“EI常生活中的法”之形成与发展过程。首先,通过考察日常生活中的法与“活法”的区别联系,把“日常生活中的法”定义为:在交往行动中产生,经由主体一致性同意而形成对彼此行为之稳定性预期,从而约束主体行为,具有连续性规范意义的行为准则。随后,根据社会心理学家塔尔德“社会模拟理论”,分析了随着交往及交往扩大化,“日常生活中的法”吸收整合其他一般行为规范而不断发展的过程。第三部分讨论了“日常生活中的法”的组成部分及其内部效力层级的划分。通过阐释“日常生活中的法”与“生活中的微观法律”、道德以及习惯法之间的关联性,将“日常生活中的法”体系内部的效力层级划分及其运行、制裁机制呈现出来。同时指出,生活中的微观法律、社会道德规范和习惯法因为形成与运作方式的差别,其效力等级呈逐步递增状态。最后,本文从中国法治社会进程中遇到的困境出发,指出转型中国社会,同样遇到了哈贝马斯的“生活世界殖民化”的问题。无论是国家法体系,还是“日常生活中的法”体系都面临着巨大的困境,只有充分恢复交往理性,重视法与社会生活的良性互动,建立一个良性循环的“日常生活中的法”体系,才能建构起具有整体性意义的、健康平衡的社会调控体系。  相似文献   

16.
杨佳 《法制与经济》2009,(16):83-84
“独立抽象性原则”对于保护信用证作为贸易融资工具的有效性是十分必要的。但不容忽略的是,“独立抽象性原则”为不法分子进行信用证欺诈提供了方便。信用证欺诈问题严重扰乱国际贸易正常秩序。在遵循独立抽象性原则的基础上,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被各国普遍接受。但各国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考虑,信用证欺诈例外的例外得到确立。这三者共同保障了信用证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7.
蔚竞 《天津检察》2009,(5):23-24,22
证人义务的例外是指对知晓案件有关情况的近亲属予以一定作证义务的免除。在现代容隐权的发展中至少涉及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两大法律部门,本文拟从证人义务与例外的价值比较中,探讨确立符合中国现时国情的容隐权制度和原则。  相似文献   

18.
违法合同效力认定不管是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可谓是困扰法学者们的“世界性难题”。而在我国立法史上,对违法合同的效力的态度可谓是“一波三折”:从最初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无效,再到对“法律”进行限制性解释,再到对“强制性规定”进行限缩。但是,这样就能解决实务中的难题吗?答案是否定的。本文运用比较的研究方法,总结我国现行法的不适当性,并提出比例原则,以求缓解实务中无统一标准的难题。  相似文献   

19.
WTO争端越来越体现为一种“法律之争”。然而法律规则的默不作声、WTO规则体系的纷繁复杂和新技术的层出不穷,都给妥善解决WTO争端带来难题,并由此出现“疑难案件”。在法哲学领域,德沃金与哈特围绕“疑难案件”展开了一场著名的论战,德沃金强调法律原则的地位并提出“法律作为一种整体性的解释概念”的经典理论,这与目前WTO争端中强调的整体性解释方法不谋而合,无疑为WTO“疑难案件”的解决打开一扇窗。以“规则”为导向的WTO法律体系不仅包括外显的规则,而且包括内含的原则;在重大“疑难案件”中缺乏法律原则的铺垫和支撑,甚至将导致对法律规则的误读。而WTO中国涉诉案例中法律原则的适用也表明,裁判者对法律原则的适用态度逐渐积极。对于法律原则的研究有助于深入把握WTO法律体系,提高中国法律论证的水平。  相似文献   

20.
在国际贸易中应用频繁的信用证,其固有的缺陷导致欺诈的不断发生,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发展出了信用证欺诈例外制度.欺诈例外是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的限制和修正,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的体现.欺诈例外适用的核心是对“欺诈”标准的认定,坚持严格的标准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我国的欺诈例外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不仅包括法律规定的不健全,还有实践中的适用情况比较混乱,这都给我国在国际上带来了不好的影响,也会不利于我国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