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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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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TO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要求开放我国目前封闭的政府信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不仅体现了宪法赋予公民的知情权的要求 ,而且更是适应入世后世贸规则对政府行为透明度的要求。本文分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状况 ,WTO新规则对我国政府透明度提出的新要求 ,并提出我国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2.
陈潇 《重庆行政》2013,14(2):33-36
近年来,国际国内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在内的突发事件频频发生.因此,突发事件的应对已经成为政府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而在整个突发事件的应对体系中,政府的信息公开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本文就此进行探究. 一、突发事件的定义、特点及分类 (一)目前我国对突发事件的定义至少有以下几种: 1."突发事件是指那些突然发生、带有异常性质、人们缺乏思想准备、也无法预先掌握的能引起人们关注和兴趣的事物或现象,并对人类的生存和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或影响."[1] 2."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出乎人们意料的事件,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正因为其‘突发性’,重大突发事件总是对社会迅速产生巨大的冲击力和震撼力,在极短的时间里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和热点."[2]  相似文献   

3.
建立和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革开放以来,在推行依法行政,推动国民经济信息化等背景下,各地和各部门倡导行政公开原则,都制定了一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引入了诸如公开招标、公开招考、政务公开、公开办事制度和结果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这些措施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保证了公民知情权的实现,并使政府信息公开迅速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但是,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面临许多困难,与世贸组织各项原则所给与的规定还相距甚远,与世贸组织的其他成员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差距尤甚。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4.
关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淑英 《前沿》2004,(1):154-156
中国人民抗击“非典”的决定性胜利再一次证明了中国政府的坚强和有力。但与此同时 ,也暴露出了一些值得我们深思并需要今后尽快解决和改进的问题与制度缺陷。笔者仅就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谈几点认识。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所谓信息公开 ,是指公民———政府的关系中 ,除法定特殊情形外 ,公民在法律上有权获得政府档案和文件 ,一般地称为政务公开。需要指出的是 ,公开在这里不能简单地指向一种好的政府工作方式 ,更不是把公开作为一种恩惠 ,而是指政府行为的原则和公民的权利 ,即政府公开信息的行为和公民的知情权。政府为什么要公开信…  相似文献   

5.
各地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申请"和公开诉讼的"第一案"揭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问题亟需厘清。首先,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具有主体、内容和形式三要素。其次,引起是否公开争议的几类关键信息应区别对待:历史信息一律公开、内部信息除特定情形外也应公开、过程信息一般不予以公开。再次,信息公开的例外规定过于粗糙,国家秘密的空洞漏洞应逐步填补,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认定标准有待发展和明确。  相似文献   

6.
西部地区县级政府能力分析   总被引:15,自引:1,他引:15  
周平 《思想战线》2002,28(2):1-5
我国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 ,将西部县级政府的能力问题凸现了出来。县级政府的能力直接关系着它所治理的县域社会的发展 ,也影响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展。西部县级政府的能力主要包括发展规划能力、制度创新能力、资源配置能力、市场规制能力、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控制能力等七个基本的方面。这种能力又是人员、组织、权力、行为方式和资源等因素结合在一起生成的 ,并通过政策供给和政策实施等环节输出的。从总体上看 ,西部县级政府的能力是比较弱的 ,所以 ,迅速提升西部县级政府的能力具有紧迫性  相似文献   

7.
《电子政务》2011,(9):32-32
2011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省际政务服务工作交流会议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召开。来自全国二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40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8.
卢青 《电子政务》2008,(2):81-85
人们从宪法的角度提出享有知情权的要求之后,更期待能在行政立法上有一个信息公开的机制.从价值论的角度分析了信息公开机制的效用问题,并在概述国外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推行这种机制的一些思路.  相似文献   

9.
荣晓莉 《长白学刊》2008,(5):160-160
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政府信息公开走向制度化、法律化的标志,信息的公开有利于提高整个政府和社会的效率。因此,这也是一个社会进步和政府工作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10.
余凯 《人大研究》2008,(5):41-43
一、引言 马克斯·韦伯把统治的合法性基础划分为魅力型(又称“克理斯玛”型)、传统型和法理型等3类,由此形成3种不同的统治类型:魅力型统治、传统型统治和法理型统治。其中,魅力型统治和传统型统治的权威来源于“上天的命令”、“君权神授”的观念、传统的“神圣性”以及统治者的个人魅力等。很明显,这两种权威的来源都具有神秘的特质。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社会里的政府就是“神秘政府”。  相似文献   

11.
马克斯·韦伯把统治的合法性基础划分为魅力型(又称"克理斯玛"型)、传统型和法理型等3类,由此形成3种不同的统治类型:魅力型统治、传统型统治和法理型统治。其中,魅力型统治和传统型统治的权威来  相似文献   

12.
刘颁 《人民论坛》2014,(8):123-125
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共识,也是实现公民行政知情权的必然要求,更是建立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保障,其实现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政府信息公开体现法律公平公正的价值品质,人民主权原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宪政基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具体制度方面完善都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沈工开 《群众》2010,(4):59-61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础,制定、完善了《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影响,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  相似文献   

14.
15.
吴学安 《人权》2004,(5):48-49
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始于1983年,加入WTO后,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有些省级政府设立了此制度。目前,新闻发言人制度正在广泛建立。 从2003年9月开始,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了3期全国新闻发言人培训班,还在浙江、四川、云南、海南、西藏、吉林等省、区举办了培训班。据报道,中国将用两年半至3年的时间培训约5000名新闻发言人。业内人士称,各地设置专职新闻发言人,代表政府发布和解释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回  相似文献   

16.
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共识,也是实现公民行政知情权的必然要求,更是建立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保障,其实现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政府信息公开体现法律公平公正的价值品质,人民主权原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宪政基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具体制度方面完善都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相似文献   

17.
《山西政报》2008,(9):29-32
5月1日,以建设透明政府、公开政府、阳光政府和保障公民知情权为宗旨的《中华人民共和13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也是进一步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民主发展进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了及时、准确、有效地宣传好、贯彻好《条例》精神,扎实有效地搞好我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指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深刻认识和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现实意义,我们拟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知识问答24题》,现予以刊发;以飨广大读者。 从本期开始,我们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定期的刊发一些相关政策解读、工作要求、知识问答等内容。  相似文献   

18.
《今日浙江》2013,(18):5-5
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相似文献   

19.
试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例分析为基础,探讨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律阶位低,法律体不完善,信息公开范围不明确,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介绍了美国、日本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状况;提出了从立法障、机制保障等方面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建议,特别强调应将公民知情权纳入宪法、尽快促成更高阶位的立法、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信息公开的例外范围、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律济机制等。  相似文献   

20.
简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目标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世界其他国家的立法例来看 ,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有权利模式与行政模式两种 ,分别以美国和德国为典型。从信息的所有权实现、我国轻权利的法律文化传统、上升的程序价值等角度来看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应当采用权利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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