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作为清末变法修律的技术性官僚,沈家本提出的改革措施,可谓亘古未有,开创了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先河。对沈家本修律的贡献,已有不少研究成果,但是,对其司法改革的关注和研究还不够深入,有待进一步挖掘与思考。本文主要以司法改革为切入点,对沈家本的司法改革措施加以论述,提出对当前司法改革的启示和借鉴。 相似文献
2.
沈家本在清末修律中主持修律工作,开启了中国法律近代化之门。其中,沈家本对清朝刑律的修订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在促成中国刑法近代化方面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可以说沈家本主导了清末刑罚力度上的轻缓化。 相似文献
3.
沈家本在清末修律中主持修律工作,开启了中国法律近代化之门.其中,沈家本对清朝刑律的修订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在促成中国刑法近代化方面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可以说沈家本主导了清末刑罚力度上的轻缓化. 相似文献
4.
沈家本致力于律学研究,对传统律学富批判精神,他以特有的远见主持修律,组织翻译外国法律和法学著作,兴建法律学堂,创立法学会,为清末的法制改革和促进传统律学向近代法学的最终转型,作出了重要贡献。 相似文献
5.
1902年,刑部左侍郎沈家本,奉光绪的谕旨领衔修律,但在随后的修律中,沈家本顺势推动了政府层面的司法改革,这对中国随后的社会进步,尤其是法治上的变革,产生了较深远的影响.在百余年后重新审视和思考沈家本领衔的修律以及更艰难的司法改革,既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更具有现实价值.在系统梳理沈家本领衔修律和司法改革后,可以发现,它们在法律体系和法治精神等层面,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大清新刑律》的重心与沈家本的倾向——写在沈家本诞生一百五十周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评论》1991,(1)
在中国近代法律史上,沈家本先生的地位是非常引人注目的。他既是一位造诣宏深的大学问家,更是一位处于古今绝续之交的务实派法律改革家。尽管在学术研究方面成就斐然,但其活动的中心和基点始终在于实践,尤其是步入老年之后为之竭精殚虑、身体力行,倾注了极大心血的修订法律实践。可以说,沈家本后半生的命运是与清末修律溶为一体的。正是在修律活动中,他的才华与思想得到了最充分的发挥。因此,离开清末修律,便无从全面了解和正确分析沈家本。 相似文献
7.
清末,随着西方资产阶级法学的传入,特别是资产阶级罪刑法定学说的广泛传播,中国传统的比附援引旧制也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一部分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法学家,以清末修律为契机,力图在刑法中废除比附援引旧制,确立罪刑法定原则。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当推这一改革的代表者。 相似文献
8.
论沈家本的人格平等观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191 3年 6月 9日 ,沈家本在北京的寓所里撒手人寰。今年 ,正值沈家本逝世 90周年。为此 ,他的家乡浙江省湖州市准备举行沈家本学术研讨会 ,以推动对这位曾主持清末修律的法学家的研究。我们也撰写这篇文章 ,对这位中西法学的“冰人” ,表示纪念。一 平等 :一个让沈家本回避的问题《寄文存》收录的文章 ,最后一篇为“书劳提学新刑律草案说贴后”(以下简称“书后”)。此文成于1 91 0年 ,用意在于回应劳乃宣的“修正刑律草案说贴” ,是“礼法之争”中 ,沈家本用自己的名义回复“礼派”的惟一一篇文章 ,也是沈家本晚年最后一篇论说文章 ,其地… 相似文献
9.
1913年6月,为中国法律近代化做出巨大贡献的法律大家、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静静地离开了人世。一百年后的今天,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了由沈家本的后人沈小兰、蔡小雪姐弟合著的《修律大臣沈家本》一书。这部文学传记,将沈家本的个人经历与他的日记、信件、诗篇,翔实而丰富地融合在一起,将尘封已久的修律大臣在晚清巨变中的经历与思考,中国法律近代化的艰难跋涉,还有那一段处于历史转折中的波澜岁月与社会形态,重又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相似文献
10.
11.
沈家本先生主持的清末法制变革不仅是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开端,而且也推动了中国法学由传统的律学走向近代法学。本文在探讨沈家本的法学观的基础上,分析沈先生对中国传统法学的传承和对中国近代意义上的法学的催生所作的贡献,并引发我们今天应如何对待传统法文化的思考。 相似文献
12.
八国联军侵华后,统治阶层意识到以旧有方式延续其统治成为不可能,遂推动例律的修订。此外,西方国家在华享有的领事裁判权,一方面维护了本国国民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使华人了解到文明国家的先进诉讼法制。英美日三国与清政府约定以修律换取其领事裁判权的废除,成为修律的直接动机。沈家本等修律大臣先后奏进《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民事诉讼律草案》,两份草案各有特色,其中《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尤其特别,兼具英美国家的诉讼特点,而《民事诉讼律草案》则具有浓厚的日本民事诉讼法色彩。 相似文献
13.
简论沈家本的废除死刑观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近代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在他主持的清末法制改革中,针对中国古代刑罚的残酷、繁多,主张刑罚趋轻、废除酷刑,并形成了自己颇具特色的废除死刑观。沈家本认为,要在中国废除死刑,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走二步废除论之路,即首先减省死刑、死刑惟一;然后在此基础上谋教养、讲道德、废死刑。 相似文献
14.
清末10年修律,首当其冲的就是刑事法律的改革。1907年10月,沈家本主持的修订法律馆上奏中国近代第一个刑法草案——大清刑律草案,在中国刑法史上第一次将罚金确定为五大主刑之一。从1908年到1910年,中央各部院堂官、地方各省督抚、将军都统陆续上奏对大清刑律草案的签注意见,其中涉及罚金的主要问题有:罚金定为主刑问题、罚金单位和等级问题、罚金易刑问题、罚金适用的过轻与过重问题、罚金与赔偿金的关系问题。回顾和分析罚金刑在中国近代刑法中的确立过程,将使我们在微观层次上对“会通中西”的法律变革原则有新的体悟,并有利于对近代“礼法之争”的再认识。 相似文献
15.
中国近代维新派代表人物康有为以清末中国司法现状为依据,抨击清末司法腐败,引入西方三权分立制度,呼吁司法改革与司法独立,力图转变清末司法固有模式。虽然结果不尽如人意,但其司法理念对清末的司法改革具有深远影响,其思想和实践经验对于现代司法改革也仍具有启示性作用。 相似文献
16.
晚清“新法家”的“新法治主义”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在晚清的特定时势与学术背景之下,出现了章太炎、梁启超、沈家本等"新法家",他们反对传统上对法家的不合理批评与抨击,大力为法家平反正名,称赞法家的历史功绩,用"法治"或"法治主义"来认知和解读法家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开出"新法治主义"。这一开新,具有重要的思想、学术意义。 相似文献
17.
观念是一定社会法律现象、法律制度、法律运行模式的理性概括。中国近代的法观念是在中国传统法观念与外来法文化的冲突、扬弃中形成的。治外法权的丧失、太平天国运动对封建法观念的摧毁、清统治者对封建法观念的破坏、新的生产方式的出现是其产生的历史土壤。其内容主要是礼法分野、诸法并重、肯定个体的权利、司法独立等。中国近代法观念的转变为清末法律改革运动提供了思想基础,对民族救亡运动、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均具有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8.
19.
司法独立作为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 ,是司法现代化的形式合理性表征 ,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以司法现代化为视角 ,考察 2 0世纪中国司法独立的百年曲折历程 ,勾勒近现代中国司法独立思想的形成与确立 ;从清末变法修律这一司法现代化的历史起点 ,探讨中国司法独立的制度发端及其得失 ;分析其内在矛盾及其制约因素。当代中国的司法独立历经了勃兴与衰落、反思与改革、重构与进步的艰难发展历程。透过这世纪沉浮 ,折射出司法独立的思想与制度变迁脉络 ,从而揭示这一变迁的实质和内在规律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