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4 毫秒
1.
罗马法在千年来的发展中对私法制度的奠基产生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其对有体物与无体物的划分对我们当今民法的继受和发展现代民法具有重大意义,关系到物权法的调整对象的范围包括物权与知识产权的区分与界定。本文试从罗马法中有体物与无体物概念的区分和德国民法的继受进行探究,以期能够对我国现阶段物权定义之合理性进行论证。  相似文献   

2.
罗马法精神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此文着重阐明“作为一种强大的法律制度”的罗马法一直以其精神影响着近现代法律制度。它的精神与原则与市场经济协调。罗马法精神就是罗马法意识,它可囊括为法治观、私法观、权利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吸收其精神,充分保证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尽快制定和完善我国民法中的物权法和债法,吸收其法治观,真正树立法律的最高权威  相似文献   

3.
罗马法是一部对现代法学有重要意义的法典,它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经过中世纪与教会法和日耳曼法的融合和发展,罗马法成为现代私法的重要源头。从近代欧洲对罗马法的复兴和继受过程中可以看出罗马法强大的生命力,这对当代中国如何继承中国传统文化和吸收国外先进的法律原则和规则提供某种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民法本质追求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部门法的民法,源自古代欧洲的罗马法,当时叫“市民法”,后被注入“私法”、“私权法”、“市民社会的法”等诸多信息。中国通过日本从西方民法及至罗马私法那里继受了作为表征基本部门法的民法。西方传统理解民法或私法的实质含义,是在个人与国家对立的基础上进行的。民法以人为中心,以权利为基点,以行为手段,以责任为保障。民法上的人即市民、私人和私主体,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等。近代社会的个人是个人主义的个人,而现代的个人是兼顾社会乃至自然理念中的个人。称民法人是“经济人”、“具体人”、“抽象人”等多是用作分析民法问题的方法。兼顾社会乃至自然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是民法的哲学基础。民法并未真正社会化。民法所涉及的领域是有限的。民法在精神方面追求平等和自由。这些都涉及到民法本位即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问题。  相似文献   

5.
章礼强 《河北法学》2006,24(8):20-23
作为部门法的民法,源自古代欧洲的罗马法,当时叫"市民法",后被注入"私法"、"私权法"、"市民社会的法"等诸多信息.中国通过日本从西方民法及至罗马私法那里继受了作为表征基本部门法的民法.西方传统理解民法或私法的实质含义,是在个人与国家对立的基础上进行的.民法以人为中心,以权利为基点,以行为手段,以责任为保障.民法上的人即市民、私人、私主体,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等.近代社会的个人是个人主义的个人,而现代的个人是兼顾社会乃至自然理念中的个人.称民法人是"经济人"、"具体人"、"抽象人"等多是用作分析民法问题的方法.兼顾社会乃至自然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是民法的哲学基础.民法并未真正社会化.民法所涉及的领域是有限的.民法在精神方面追求平等和自由.这些都涉及到民法本位即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问题.  相似文献   

6.
在共同法时代,欧陆法制发展的主线即罗马法的继受和日耳曼法的大幅消亡。日耳曼法上的"诉"虽因败于罗马法上的"诉"而逐渐销声匿迹,但它仍对中世纪的司法制度产生了一定影响。共同法时代对罗马法上的"诉"的不同解读在法学理论上和司法实务中都形成了对立局面。其最终结果是中世纪民法和民事司法制度中形成了诉权思维并一直延续到近代中晚期。这一统治欧陆数百年的法律思维的形成无疑受到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但从根本上看,它是中世纪法制发展水平的必然产物。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出发加以观察,中世纪诉权思维和诉权体系发挥着承载私法规范、维护私权利的积极作用,从而有利于巩固藉由罗马法继受而实现的欧陆社会生活秩序转型的成果。"诉"与诉权思维的确立集中反映出欧陆日耳曼民族在法制文明上的重大转型,具有多方面的法文化意义。  相似文献   

7.
本文认为罗马法的主要创造及其传统性是它所体现的“在世俗社会所推行法治的理念和成功设计”,而不应被简要地理解为自然法精神或某种抽象的正义观。这一法治设计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权威至高无上——私法治法——私法制度中的权利本位和行为自治”的层次体系,具有深度和实践价值。同时认为,罗马法由于关注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合理运用了实现法治的方法,显示出伟大理性与现实结合的巨大魅力。本文最后探讨了中国民法传统问题,认为法律与伦理存在疆界的斗争,而伦理化障碍下的中国古代法律未能独立,没有成为唯一治世之权威,现在我们建立现代私法体系,应坚持法治权威和法律的独立个性。  相似文献   

8.
论居住权在大陆法系的继受与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居住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并随之在大陆法系国家得以继受与发展。法国民法几乎完整移植了罗马法中人役权结构体系,而《意大利民法典》则几乎完整地承继了《法国民法典》做法。同时,德国民法继承罗马法上的居住权制度并将之发扬,以期更适应本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  相似文献   

9.
中国一直在通过法律继受的方式从事大规模的民事立法运动,而理性、体系性是民事立法特别是民法典的生命,因此在民法继受过程中,应加以坚持和贯彻,以保证立法的科学性。遗憾的是,现行民法在继受中存在着若干体系性瑕疵,如法律行为概念体系混乱、无权处分与瑕疵担保的体系冲突问题等。中国在未来的民法继受中应着力解决以下体系性问题:保持民法规范之间协调无间;实现民法价值前后一贯;将规则或原则置放在民法典的适当位置;除概念性继受外,还应注重功能性继受。  相似文献   

10.
<正> 一、罗马法的世界性和继受性 在中国,遍览民法学之著述,大有“每谈民法必言罗马法”之感,无论是追述法律概念、法律制度抑或法律思想、法律原则之源时常常究至罗马法。事实上,这一景观并非中国独有,而是世界性之情景。自十二表法始,历经一千余年而形成的相当完备的法律制度,尤  相似文献   

11.
赵万一 《法学论坛》2005,20(4):28-33
传统的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都有其历史的局限性,现代各国都在根据自己的国情对传统的民商立法模式进行适当调整.在民商关系的处理上我们应当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基本思路是在对传统私法做成功的现代转化的前提下,制定一部民商混合的法典,即在正确界定和承认民法和商法差别的基础上,以商法编的方式对民商法进行统一立法.  相似文献   

12.
私法原则与中国民法近代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朱勇 《法学研究》2005,27(6):145-157
中国民法近代化以西方近代民法所体现的人格平等、私权神圣、契约自由、过错责任等私法原则为模范,同时也根据西方近代民法适应技术进步、社会发展在私法原则方面的变化,调整自身内容。中国近代民法的演进,基于西方近代民法从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的变化,确定了一条从传统的家庭本位走捷径过渡到社会本位的路线,对于中国近代民法和中国近代社会,均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3.
胡桥 《北方法学》2009,3(2):155-160
20世纪以来,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国家,对古典民法或私法精神进行了重塑和发展。其用现代的均衡主义和复合(混合)主义路线,代替了古典的绝对主义和单一主义路线,使个人和社会、财产和人格、自治和控制的矛盾得到了一定的协调与缓和,并最终建立了个人和社会本位、财产和人格并举、自治和控制相结合的三大民法或私法精神,因此,阻止了民法衰落的势头,使民法或私法重新焕发了生命力。另外,这三大民法精神对于中国统一民法典的制定犹如指路明灯。  相似文献   

14.
私法自治是私法的最高原则和本质要求 ,私法具有内在治理与外部治理两种治理机制。私法中的任意性规范与强行性规范在私法中的价值取向不同 ,它们共同构成了私法自治的基础。现代私法并没有被社会化 ,自治仍然是私法的本质。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应以私法自治的精神为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5.
私法中的人文主义及其衰落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自罗马法开始的私法传统中,包含着深厚的人文主义精神。西方自1804年《法国民法典》开始将人文主义精神巧妙地规定于体系化的法典之中,成为民法的内在价值与基本精神。但是,随着法人这种团体主义组织的产生以及国家在私法中强行推行以形式主义为代表的价值判断,这种人文主义正在受到威胁和破坏。本文据此分析说明了传统私法中人文主义的体现及在现代私法上的衰落征象。  相似文献   

16.
民法上的人及其人性透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光宗 《时代法学》2008,6(1):41-47
“人”的问题是各个部门法的首要问题。各个民法典的基本概念及其基本价值观,都是以关于人的某种特定的观念为出发点的。对从古罗马法到现代民法中的“人”及其人性问题进行历史的探讨,以及对现时代的诸国市民法中的人性问题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平等而理性的人”的民法共识并不是从古至今就融入民法,也并不是放诸四海皆准的“真理”,它仅仅是一种假设的结论。在此基础上对民法中的“人像”从理论上进行了较全面的描述,并指出了现代民法对这一问题应该采取的态度。  相似文献   

17.
李少伟  王延川 《河北法学》2007,25(8):107-112
民法价值和制度之间需要民法文化来贯通.现代民法文化既要实现个人自由又要实现社会正义的价值,而这两种价值的变迁都可以在人格、所有权和契约制度中得以体现.在我国当前的民法制度建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培养民法文化的成长,另一方面应该用现代民法文化的精神来指导民法典的制定,因为民法典是目前构筑现代民法文化的一种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18.
从"资本主义精神"透视近代民法中的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朱晓喆 《法律科学》2007,25(2):78-85
基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与近代民法的同构性,资本主义精神必然在近代民法上有所反映.近代民法的权利本位制度设计,其心理根源在于民法人的"权利意识".近代民法中人的原型是商人/资产者,商人/资产者的"赢利欲"是普遍的资本主义精神,它说明了民法人时刻保持"权利意识"的正当性与合理性,鼓励每个民法人尽最大努力,为权利而战.不宁如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各种形式的民事利益都可以换算成法律上的权利单元,并以货币单位计量.因而,一个合格的近代民法人,不仅要蓄养"权利感",而且还需要学会以一种冷静的计算精神对各项民事权利的经济价值进行估价和运算.由此,随着计算精神对近代民法人心理上的渗透和扩张,近代民法必然呈现(形式)理性化的特征.  相似文献   

19.
萨维尼法学方法论中的体系化方法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萨维尼认为,法学是一门哲学性(体系性)的科学。在法学方法论讲义中,萨维尼针对法律体系的内容与形式提出了体系化方法的四条规则。他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以法律关系为切入点,成功地运用体系化方法整合了罗马法(民法)的体系。萨维尼的体系化方法对法律体系的内在关联性及其所蕴含的理念内核的强调为当代法学方法论提供了一些思想元素。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