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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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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是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核心问题。近年来,出现了国外仲裁机构在我国开庭审理案件的情形,从而引起对此类仲裁裁决性质的争论。由于我国立法的不完善,对此类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有必要明确国外仲裁机构在我国仲裁的法律性质。分别不同情况,对于国内仲裁裁决有效行使撤销权;对于非内国裁决避免将程序审查变相为实体审查;赋予外国仲裁机构在我国审理案件时所作临时措施的承认与执行效力。  相似文献   

2.
网络仲裁的产生和运用使得传统仲裁的局限性得到了解决,但随之产生了很多新的问题,本文主要探讨了在网络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这个关键环节上,如何确定网络仲裁裁决的有效性及其国籍,这个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到一个裁决能否得到被申请国的承认和执行;对于相应的问题,我国如何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际上的先进做法完善现行法律,  相似文献   

3.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因为一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除了在本国承认和执行外,还涉及到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以及外国的裁决在本国的承认和执行问题。而世界各国对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程序的规定往往各不相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建立和完善涉外仲裁法律方面已取得显著成就,形成了完整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法律制度。①本文就我国对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问题作以论述。一中国的仲裁裁决在国内的承认和执行问题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对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终审裁决,双方当事人都不可以向法院…  相似文献   

4.
一 关于仲裁的适用范围界定问题仲裁适用范围是指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可以解决哪些争议 ,不能解决哪些争议 ,即争议的可仲裁性问题。从现代法律制度看 ,仲裁的适用范围既涉及到国内立法 ,又涉及到国际立法 ,针对国内而言 ,它是划分仲裁机构和其他机构解决纠纷的分工和权限 ;针对国际而言 ,它决定了仲裁裁决能否得到他国的承认和执行 ,因为得到承认和执行的前提 ,按照 1958年《纽约公约》 (全称为《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 ,(我国已于 1987年 1月 2 2日加入 ) ,其仲裁裁决的事项必须具有可仲裁性。所以 ,各国对于仲裁…  相似文献   

5.
越南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历史情况并不理想。有关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立法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仲裁裁决的国籍认定标准与国际做法不符、检察机关的过度干预等。司法实践中,法院倾向于采取保守的态度,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况较多。对越南有关仲裁裁决执行的法律及其适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商人了解越南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制度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6.
随着国际商事纠纷日益增多,国际商事仲裁成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正义离不开法院的监督和支持。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是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监督的一种重要的方式。关于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际公约主要有《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和《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但是国际公约关于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规定并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有必要对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制度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研究,以完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制度,促进国际仲裁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仲裁及仲裁司法监督的发展历史说明,市场经济越发达,仲裁制度越完善,法院干预越小,但是,从贵阳市仲裁委近几年受理的仲裁案件分析,形势不容乐观,暴露出重复司法审查、实体审查破坏仲裁原则、撤消仲裁裁决程序操作性差、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审查标准不一等问题,因此,应对仲裁司法监督制度进行改革,取消裁定不予执行制度中实体审查内容,并在修改《仲裁法》时,取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制度。  相似文献   

8.
仲裁及仲裁司法监督的发展历史说明,市场经济越发达,仲裁制度越完善,法院干预越小,但是,从贵阳市仲裁委近几年受理的仲裁案件分析,形势不容乐观,暴露出重复司法审查、实体审查破坏仲裁原则、撤消仲裁裁决程序操作性差、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审查标准不一等问题,因此,应对仲裁司法监督制度进行改革,取消裁定不予执行制度中实体审查内容,并在修改《仲裁法》时,取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制度。  相似文献   

9.
随着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现行的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逐渐暴露出很多不足和缺陷.这些缺陷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各国在司法审查实践上的不统一.一些国家在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并不考虑仲裁地国对仲裁裁决效力的界定,即使仲裁裁决已经被相关法院撤销,这些国家也会承认与执行,从而造成实践中的冲突.其次,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无法充分解决“一裁终局”制度带来的问题,实体不公正得不到司法审查的救济.  相似文献   

10.
当前,以仲裁方式解决两岸经贸纠纷已成为法律界的共识。但两岸现行相互认可与执行民事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却存在简单套用认可与执行法院判决的规定、申请认可时效违背仲裁效率原则、潜藏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滥用可能和可以认可与执行的仲裁裁决范围不明等问题。为了消除上述问题,海峡两岸可采取完善各自单边立法、签订两岸专项协议,乃至两岸统一后由全国人大统一立法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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