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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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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使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成为必然,虽然控辩审三方的庭审结构得到了完善,但也给公诉人的工作增加了巨大压力。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各地检察机关纷纷探索适合自身的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机制,实践中形成了专职公诉人出庭模式、办案组集中出庭公诉模式和承办人出庭公诉模式三种机制,本文通过分析比较,总结出了不同机制的优缺点,为探索建立更加合理的简易程序出庭公诉模式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2.
左卫民 《法学评论》2013,(4):99-104
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制度,全国也预先展开试点。尽管最高立法、司法机关意图通过此次简易程序改革提高审判效率,维护程序公正。但是实证研究发现,公诉人出庭的简易程序仍然存在着庭前程序较繁,效率较低;庭审中公诉形式化,程序公正提升度不明显的问题,短期之内不应高估这项改革的成效。未来的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制度改革,须在刑事诉讼程序改革的整体框架下加以思考。  相似文献   

3.
郭晶晶 《法制与社会》2012,(26):119+121
新刑诉法通过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进一步扩大,且每起案件都需公诉人出庭.面对这种新局面,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的解决方法无两点:增加人员或提高效率.解决人员编制绝非一朝一夕,对出庭模式及庭审内容的“集中”与“简化”以提高诉讼效率成为首选路径,然而在公正和效益双重价值的博弈下,如何“集中”?“简化”到什么程度?哪些程序绝不能简化?这些都成为本文所探讨的焦点,并尝试立足司法实践,从实操层面提出对简易程序出庭公诉模式选择的看法.  相似文献   

4.
公诉案件简易程序出庭是现代控辩式庭审模式、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地位和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内在要求。要正确面对简易程序出庭给检察机关带来的新问题,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以公平公正为理念和前提,制定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保障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  相似文献   

5.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做了重大修改,不仅扩大了简易程序的范围,而且明确了公诉人出庭等。为了适应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新要求,我院超前谋划,创新举措,完善机制,积极探索公诉人出庭简易程序案件新模式,规范高效地推进简易程序的出庭工作,实现了与新刑诉法的无缝对接。2012年4月,我院被自治区检察院确定为开展简易程序出庭工作试点单位后,自6月1日起简易程序案件就实现了100%的出庭率,提前半年达到了最高检  相似文献   

6.
刑事简易程序中公诉人应尽量出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据此,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时公诉人是否出席法庭,其决定权在检察机关。理论界对公诉人是否可以不出庭存在争议,但司法实践中几乎很少有公诉人在简易审的案件中出席法庭的,而且因辩护人也可以不出席法庭审理,事实上绝大多数简易审判的举行是在公诉人、辩护人都不在场的情况下,由一名法官对被告人进行的单独审判。有人认为,刑事简易程序的设立,本身就是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结果,体现了提高诉讼效率的立法意图。公诉人不出席法庭,但其代表公诉机关…  相似文献   

7.
Q编辑同志:我院在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案件时,对于应在什么时间将开庭通知送达给检察机关、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时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机关可以不派员出庭,并  相似文献   

8.
雷玉娟 《法制与社会》2012,(29):107-108
为更好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为适应新刑诉法的上述修改,各地基层检察院都在积极展开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的模式探索,在这一过程中,存在诸多的疑惑和争议,本文仅是笔者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对问题的一点思考.  相似文献   

9.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检察机关支持公诉时,出庭的书记员应当将庭审情况写成笔录,详细记载庭审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公诉人出庭执行任务情况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主要内容以及法庭判决结果,由公诉人和书记员签名。这并不是新做法,自1979年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检察机关在办案实践中一直沿用这种做法。一般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立了类似英美法系控辩式的庭审模式,增强了庭审的对抗性,从而对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新的庭审方式的要求,检察机关必须以庭审公诉为中心,加大出庭公诉力度,因为出庭公诉工作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庭审效果、判决结果,关系到打击犯罪、惩罚犯罪分子、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目的能否实现。本文试就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和答辩,与辩方进行对抗的问题做一点探讨。一、讯问有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  相似文献   

11.
刑诉法对简易程序的修改给基层检察机关的公诉工作带来了压力和挑战,如何在实践中高效审查案件、简化诉讼程序、规范工作模式,各地检察机关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修改后刑诉法的有效实施打下了较好的基础.本文从大连开发区检察院开展简易程序出庭工作的视角出发,通过对简易程序出庭模式现状的分析,在整合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强化审判监督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议,以期推动简易程序出庭工作的制度化建设.  相似文献   

12.
韩勇 《法学杂志》2003,24(1):38-39
庭审讯问是出庭支持公诉中的一项主要工作 ,而出庭支持公诉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 ,也是检察机关揭露犯罪、打击犯罪、教育群众、履行法律监督、维护法制尊严的重要手段。庭审讯问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出庭支持公诉的成败 ,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 ,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我国刑事法律能否得以正确地实施。笔者结合自己出庭的经验教训 ,略谈体会如下 :一、庭审讯问的地位和目的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法庭审理方式进行了改革 ,由原纠问式审理 ,变为抗辩式审理 ,这对我们公诉人既是压力也是动力 ,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公诉人在庭审中通…  相似文献   

13.
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实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审查起诉部门最富挑战性的工作。随着刑诉法的修订实施,改变了庭审模式,公诉人成了庭审中的主角,出庭公诉水平的高低,在相当程度上说明了整个审查起诉工作开展的好坏。我院自1998年元月以来,共受理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210件,起诉201件,出庭公诉近200次,起诉案件法院均做了有罪判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这是我院积极适应新的庭审方式,努力探索出庭公诉工作的结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相似文献   

14.
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指控犯罪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切实提高出庭公诉水平,既是检察机关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职责的客观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顺应司法发展趋势、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现实需要。2000年以来,为了推动公诉工作的发展,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把检察长出庭公诉作为检察机关淡化行政色彩、增强司法属性的重大举措,要求检察长带头办案并亲自出庭公诉。3年来,两级院检察长直接办理和出庭公诉350余案,不仅震慑了刑事犯罪,展示了公诉人的风采,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而且极大地激励了公诉队伍,增强了公诉人的职业神圣感和责任…  相似文献   

15.
本文认为,法律关于刑事二审程序中检察机关出庭主体的规定是不妥的,不应绝对排除原公诉机关之公诉人出席二审法庭的可能.首先,从域外的有关规定来看,尽管也规定一般由二审法院检察署之检察官出席二审法庭,但不排除原检察官出席二审法庭的可能.其次,在诉讼主体上,原公诉机关才是具体案件的诉讼主体,其上级机关出席二审法庭乃适用"检察一体"原则的结果,原公诉机关是本应该出席二审法庭的.第三,从检察机关在二审庭审中的职能来看,它不仅具有法律监督职能,而且其主要职能乃是诉讼职能,不能以法律监督为由否定原公诉人出席二审法庭的可能性,而法律监督职能由于是庭后进行,是可以委托的.此外,本文还分析了我国的主要立法理由,认为都不是排除原公诉机关之公诉人出席二审法庭的充分理由.最后,文章对如何确定二审中检察机关的出庭主体,以及上诉的流转程序等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6.
田保中  徐尉 《法制与社会》2012,(27):156+158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改后的第18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该规定意味着检察机关要改变以往简易程序案件一般不派员出庭的做法,全部公诉案件都要出庭支持公诉.  相似文献   

17.
张乐芸 《法制与社会》2013,(31):157-157,161
2012年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进一步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公诉部门在将来的工作中势必面对大量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如何更好的履行职能,让公诉工作及时的与修改后刑诉法相衔接,保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和诉讼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是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迫在眉睫的研究课题.  相似文献   

18.
2012年修改后刑诉法对简易程序做出了两点重要修改,一是扩大了简易程序的范围,二是规定对简易程序检察机关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据统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海淀院)以简易程序(全部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提起公诉的案件约占60%.对这部分案件检察机关过去一般不派员出庭.刑诉法修改使出庭工作乃至整个公诉工作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成功破解这一难题已经成为当前公诉工作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19.
原刑诉法1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新刑诉法第210条将原刑诉法175条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检察员出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其刑事立法依据是基于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三机关相互关系、司法公正等因素的考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出庭工作通知》,要求新刑诉法正式实施前,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法院,增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出庭率。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其存在争议的真正原因是司法公正和效率的价值协调与矛盾,应对基层司法处境现状保持应有的关注;在该刑事法条在司法适用中,要对司法公正和效率之间存在问题给予正确的理解和协调,方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同时又能提高司法活动的效率。  相似文献   

20.
正修改后刑诉法对简易程序做了重大调整。一是扩大了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理论上可以扩大至基层法院管辖的全部公诉案件。二是检察机关应当派员出庭支持简易程序公诉。扩大适用范围实现繁简分流,将有限的司法资源向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倾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检察院派员出庭公诉,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加强检察机关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简易程序修改的立法精神是审判阶段强化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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