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劳资关系经历了一个较长发展时期,逐步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规制劳资冲突的法律制度。主要表现为通过劳动基准、团结权、集体谈判和产业行动立法,规制双方行为,将冲突纳入法制化轨道中。同时,建立完善的劳资争议处理法律制度,作为解决劳资冲突的底线。  相似文献   

2.
姜涛 《法学》2012,(6):78-88
立足于法秩序的一致性,法律如何介入集体劳资争议,乃需要结合宪法、行政法与刑法予以整体考量。法治国家、比例原则与国家中立要求警察权只有在劳动者实施不正当的集体劳资争议时才能介入其中,以免带来更为严重的暴力冲突乃至社会动荡,由此也引出了妨害公务罪在集体劳资争议适用中的基本依据:如果因警察权非法介入而引发暴力冲突的,则应该排除适用妨害公务罪。同时也应对警察权介入集体劳资争议的依据、标准等作一种限制性解释。  相似文献   

3.
王全兴  倪雄飞 《现代法学》2012,34(4):187-193
我国现实型罢工具有劳资性罢工与政治性罢工混合、权利争议罢工与利益争议罢工混合、群体性罢工、谈判前罢工、非法罢工等特点。鉴于现实型罢工的诸多弊端和罢工在市场经济中的不可避免性,应当积极推动现实型罢工转向目标型罢工,即分别采取措施,促使混合型罢工转向劳资性罢工和利益争议罢工、群体性罢工转向团体性罢工、谈判前罢工转向谈判中罢工。此种转型亦即对现实型罢工的预防。与罢工转型同步且引导罢工转型的罢工立法,其策略要点有:罢工立法的样本以目标型罢工为主;灵活处理集体合同立法与罢工立法的关系;妥当安排集体(群体)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立法与罢工立法的关系;坚持罢工保障与罢工规制并重。  相似文献   

4.
实现产业民主达成劳资双方利益的公平分配需要劳资双方良好平等的对话机制,但由于劳资利益对立中劳方具有先天的弱势性,就要求通过立法的倾斜保护和集体谈判机制两种方式进行调整,在劳资双方博弈中追求双方利益的最优分配和企业收益的最大化,以期实现效率和公平的相结合。集体谈判作为一种平衡劳资实力的有效机制,以劳动者的集体谈判权为基本前提。2011年武汉市餐饮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成功签订也是我国劳资双方集体谈判具有标志性的成功范例,但是我们仍可以看到诸多问题的存在:工会组织缺乏独立性,政府的监管不力,行业协会对企业约束不足,立法的模糊指导,劳动者维权意识淡薄等等。本文将以《武汉餐饮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为研究起点,以"三方机制"为视角对集体谈判权进行分析,审视我国现实"三方机制"的不足,提出三方角色改进的途径。  相似文献   

5.
集体劳动关系的法律目标及规范重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劳动关系是以个别劳动关系为基础,以团结权为保障,以集体谈判和缔结集体合同为核心的社会关系。集体谈判权是集体劳动关系的价值中枢。我国法律对集体劳动关系的调整目标应是促进集体协商,平衡劳资利益;完善劳资纠纷处理机制,和谐劳资关系。实现此目标,应完善劳资双方主体人格、规范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完善集体劳动争议的法律程序等方面,使我国集体劳动关系全面进入法治轨道。  相似文献   

6.
李喜燕 《河北法学》2012,30(11):113-119
劳资利益的公平分配需要劳资双方相互制衡.劳动力的不可独立性、不可存储性、个体弱势性等特征,使其在与资方谈判中存在先天的弱势性,需要国家给予倾斜性制度保障.但当前我国存在现有制度难以保障劳动者生存需求的矛盾、劳方与资方抗衡的组织需求矛盾、集体谈判制衡性权利缺失矛盾等法律困境.因此,我国需要从劳方生存保障制度之补足、保障劳动者组织的独立性、赋予劳动者组织的制衡性权利等方面给劳方提供倾斜性制度保护,方能实现企业利益中劳资利益分配的实质公平.  相似文献   

7.
团结权是市场经济下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这一权利应该在劳动立法和法律实施中进一步完善。完善中国的团结权立法,应该坚持劳资权利对等的基本法律原则,任何一方不得享有特权。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下,最突出的问题是如何保障劳动者组织工会的权利,而影响和侵害劳动者团结权的主要问题是雇主介入和控制工会的现象。  相似文献   

8.
劳动规章的不利变更既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又为企业篡改劳动合同、剥夺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便利,完善相关立法以扬长避短极有必要。基于我国工会组织普遍职责缺位、劳资集体协商流于形式的现实,消极、被动的“合理性变更法理”明显无能为力,而从内容范围或制定、变更程序入手进行源头治理则又不太现实,故而比较可行的做法是在劳动规章继续由“资方单决”的同时,严格限制变更事项的适用范围、条件。不利变更事项未取得原劳动者集体意思的同意,对原劳动者没有法律约束力,只能对新进劳动者生效。  相似文献   

9.
美国劳资争议处理制度及其借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荣芳 《法学评论》2004,22(1):113-117
美国的劳资争议处理制度 ,主要包括不满申诉制度和集体谈判制度 ,它适用于不同性质的劳资争议。其基本特点是依纠纷性质不同建立不同的处理制度、突出劳资双方的协调一致性、维持劳资双方的力量均衡性和确定集体谈判的突出法律地位。这些对完善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0.
全球性金融危机所引发的政府救市行动再度引发了学界关于经济法上的权利与权力问题的争议。从经济法的一般法的特征与特殊性质出发,可主张在经济法中坚持经济法权利(力)义务结构的分析方法,并以此作为经济法规范设计的基本准则,以保障市场经济主体的利益。经济法上的权利(力)义务配置,一方面要明确市场主体的权利与权力的种类,如税收调控权、金融调控权、产业调控权、财政预算调控权、反垄断权、市场规制权、消费者权等;另一方面要在经济法的制订与实施过程中通过信赖利益维护原则等维护法律安定性,通过立法论证过程、公开辩论、事先预告等方式,保证规则一定程度的可预期性。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立法的基本定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董保华 《法律科学》2008,26(2):148-155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正走向失灵的边缘。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症结在于工会、政府、仲裁机构与司法机关在部门利益上的相互纠葛,致使现行制度用其所短,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立法的基本定位应该是在对各方利益进行协调处理的基础上,做实协商、做大调解、做强仲裁、做精诉讼,完成对法律制度的改造。  相似文献   

12.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困境与突破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曹燕 《河北法学》2012,30(5):112-115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摒弃了劳资理性,转而依靠公权干预,不仅使个别劳动争议出现“重裁审、轻调解”的现实困境,更为严重的是大量涌现的集体劳动争议无法得到有效的制度规制.有鉴于此,从劳动关系从属性的本质特征出发,寻求劳资理性合法化的路径以发挥其化解劳资矛盾的功能是当前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构建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3.
德国立法者历经一个世纪,将个体自治下“资方单独制定”的劳动规则打造为集体自治下“劳资共同制定”的企业职能部门协议。与德国法相同,我国劳动规章制度的立法沿革亦呈现了由个体自治向集体自治发展的轨迹。现阶段,《劳动合同法》第4 条虽将规章制度定位为个体自治层面调整劳动条件的制度,但“平等协商确定”又体现出规章制度向集体自治层面调整机制发展的可能。此“模棱两可”的立法引发了“资方单决”还是“劳资共决”的无尽纷争。为此,我国立法者将来应借鉴德国成熟的立法经验,在严格区分个体自治和集体自治这两种劳动条件调整机制的基础上,选定集体自治立法模式,围绕制定程序、调整内容和法律效力,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缜密的制度设计,方能使其在集体自治层面切实平衡劳资利益,既可便于资方借助劳方集体同意取代个别同意来统一制定变更劳动条件,也可确保劳方通过集体自治重建平等地位来有效防御资方单独制定规章制度的侵害。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经济得到飞速的发展。劳资利益关系也变得复杂化,总体上说是资强劳弱,劳动者的利益普遍受到侵犯。劳资利益关系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要处理好劳资利益关系,需要企业、政府、工会、劳动者共同的努力。  相似文献   

15.
曹燕 《法学论坛》2012,(2):108-113
我国集体协商制度之所以未能实现和谐劳动关系的规制功能,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其制度建构的实证主义哲学观使实现集体行动合法化、体现劳资自治的"争议权"在制度构造上缺乏合法地位。虽然"争议权"的行使可能引发法的正当性与安定性之间的矛盾,但是,基于自然法的理论分析,"争议权"的行使与维持劳动关系稳定的目标并不冲突。在追求劳动关系正义的基本宗旨下,通过拓宽集体交涉的法律途径可实现争议权在实证法上的合法地位。  相似文献   

16.
岳海龙 《法制与社会》2013,(24):251-252
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涉及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对用人单位用工有直接的影响,对现行劳动法作了较大地修改和调整,使这部法律更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更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从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基层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劳资矛盾更加尖锐,很多问题都凸显出来。劳动争议相关法律条款虽有比较明确的界定和补充,但基层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过程中疑难法律问题仍层出不穷,给劳动争议审判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本文结合审判实践,针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时效问题、举证责任、劳动关系的认定以及证据认定问题作出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7.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一部立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但是《劳动合同法》从其创立之初就饱受争议.尽管在法律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平等的,但是实际上由于用人单位掌握着更多的社会资源,因此在劳动纠纷过程中是处于优势的地位,因此就造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实际地位的不平等,因此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往往容易出现不公平的现象.而且由于我们国家劳动合同的立法不完善,存在着模糊立法的现象,因此许多用人单位就会钻法律的空子,这样就引发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之争.  相似文献   

18.
法国劳动合同立法的启示   总被引:28,自引:1,他引:28  
郑爱青 《法学杂志》2002,23(5):71-74
法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中劳动合同立法较为全面的国家 ,其劳动合同立法经历了一个由规范较弱、对劳动者利益保护较少 ,到加强对劳动关系的规范、注重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历史过程。其法律制度中的诸多方面对我国完善劳动合同立法不无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9.
刘晓荣 《政府法制》2009,(21):54-54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也明显提高,但劳动争议逐年增多,处理难度明显增大。同时,劳动争议处理周期过长,导致企业办案人员明显不足,一些劳动争议案件如果不能及时解决,极易引发事端,有些集体劳动争议事件处理不好,还会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积极有效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切实维护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稳定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20.
张明瑛 《中国审判》2021,(16):16-19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础、最重要的关系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法治氛围日益浓厚,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法律思维不断提升,各地劳动争议案件,尤其是因新型用工关系所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态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