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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我国工业产权法律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5条和该法的实施条例第43条的规定,合资经营企业的一方合营者可以将其工业产权作为出资的方式,也可以向合资企业转让其工业产权;(2)合营企业对在合营期间所获得的技术成果和取用的新商标可以在我国申请专利、商标注册,受到工业产权法律的保护。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一方合营者可以将其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方式,也可以向合资企业转让其工业产权。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技术引进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从这一规定来看,我国基本上是把技术引进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与其他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等同对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  相似文献   

3.
我国公司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罗世英  李玫 《法学研究》1997,(6):153-158
我国公司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适用罗世英李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条: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公司是市场经济发展到相当程度的产物,是同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经济...  相似文献   

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管理,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外商投资管理和广告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广告企业,是指依法经营广告业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本规定合称为中外合营广告企业,以下同) ,以及外资广告企业。第三条 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除必须遵守本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  相似文献   

5.
一、中国用决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法律适用问团的一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5条规定:“技术引进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从这一规定来看,我国基本上是把技术引进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与其他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同等对待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第5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  相似文献   

6.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机构张保芬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机构是实现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主体,它主要包括企业的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机构两大部分。同时,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因其类别的不同,其组织机构也有所差别。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1、中外合资经营...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在对外经济关系中实行开放政策,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吸引和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为此目的,1979年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营法》)。它是当时颁布的七个大法中的一个,而且规定公布后即生效。1980年后,配合《合营法》的施行又先后公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相似文献   

8.
《法学》1991,(9)
随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大批兴办和迅猛发展,越来越要求把更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准则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和明确。目前,在一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合营一方提出转让出资额,就是一个较为普遍的新问题,而我国法制尚不够健全,对转让出资额(出资额是合营的本金,但开业后通过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了一定的投资效益或负效益,因此,原出资额已不等于其实际价值,可称为“投资权益”转让。下同)的做法还未作出具体规定。律师在代理或参与办理这类法律事务时,难以帮助当事人果断决策。为此,笔者试就转让出资额的法律问题作粗略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许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称合营企业)陆续实行了承包经营,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对于合营企业的承包经营,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定,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0年9月13日颁布的《关于承包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下称《规定》)也仅是“不鼓励、不提倡合营企业在正常情况下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实践中由于合营企业实行承包经营的相关问题在法律上尚未得到确定,也由于这种经营方式在国内出现的时间较短,加上缺少严格管理,所订的承包经营企业未能详尽规范承包双方当事人的行为等原因,以致这类企业承包经营的纠纷开始出现,并有上升的趋势。  相似文献   

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审计监督问题,是一个十分敏感的法律问题。它不仅涉及国家和合资各方的经济利益,并且还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境外投资者的信心和决断。因此,对合资企业的审计监督持慎重态度,并对其中疑难问题深入探索、研究,无疑是十分必要的。一、国家审计机关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的必要性近年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发展迅速。但是,由于我国涉外经济法规尚不健全,管理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合资  相似文献   

11.
第一条 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2.
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家给予这种企业以种种优惠,并以法条规定下来。这些法条表明了我们对外资的态度。到目前为止,在我国境内举办的合营企业已有一定数量。这些  相似文献   

13.
199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全面施行。在此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已实施多年。《公司法》第2条中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18条又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由于外商投资企业法律中,有  相似文献   

14.
第一条 为了适应电信业对外开放的需要,促进电信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以中外合资经营形式,共同投资设立的经营电信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除必须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电信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可以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具体业务分类依照电信条例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15.
朱颖俐 《河北法学》2003,21(5):138-142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必须提交中外合资 经营企业合同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由审批机关进行审批。从实证的角度出发,分别从该制 度的成因及其实施二十余年的绩效以及对其他国家的相关制度的考察等角度分析论证我们现行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审批制度的不合理性,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的基本原理,提出尽快修改该制度 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6.
十年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施行,大量中外合资企业的建立是对旧经济体制的强烈冲击。今天,合资企业自身面临一次新的变革,即从单一的中外双方共同的直接经营管理,变为多样化的经营管理。在我国,一些合资企业已实行了承包经营,对此,法律该如何调控?笔者试就中外合资企业的承包经营作一些法律思考。合资企业的中外双方既有共同的利益,又有不同的目标。为了避免中外双方在合资经营企业过程  相似文献   

17.
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统称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全面对外开放的时间较短,引进和消化外商投资工作尚在起步阶段,还没有足够的经验以应付错综复杂的引进外资实践。再加上现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和协调,致使那些涉外法律人才量少质弱的地区和单位出现了一些失误,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本文对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应注意的法律问题略作论述,以求对蓬勃开展的引进外商投资事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称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下称合作企业)是我国目前吸引外资的主要形式。随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合资企业的模式已法律化。然而合作企业尚无相应法律规定,且这一模式又具灵活多样的特点,故实践中,人们对之认识模糊,常将二者混为一谈。有位美国律师曾提出,他们对这两类合作形式不甚了解,因而很难就某一具体投资项目采取何种合作形式向美国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鉴此,本文拟对这两类模式作一比  相似文献   

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进行清算,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20.
从1979年以来,我国相继制定的个少法律、法规中,都作了关于经行政机关处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其中,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法律规定,行政违法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暂行规定》、《森林法》、《统计法》、《计量法》、《海关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勘察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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