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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谓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向债权人履行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未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因此,督促程序又称支付令程序,专门用于解决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而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不偿还债务的案件。一般认为,督促程序具有以下特点:适用范围的有限性,请求标的的限定性,程序的简便性,支付的附条件性。本文就实践中尚存的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予以探究。一、对督促程序的管辖权之争《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支付令可…  相似文献   

2.
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以请求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为标的申请人民法院以其提供的事实为根据向债务人发布限期履行支付令的特别诉讼程序.其特征:(1)不需要起诉.债权人不按照一般民事诉讼程序提起诉讼,而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发出支付令.(2)申请内容以给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或有价证券为标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并且债务人负有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义务.(3)人民法院仅以债权人提供的主张为基础,审查后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督促程序的意旨在于以简捷的程序给债权人以法律救助,节省法院和当事人的劳资.因此,督促程序不向债务人调查,不经过法庭辩论,人民法院仅根据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根据进行审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4)支付令经过法定期间,便取得强制执行的效力,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内不履行清偿义务,又不提出异议,支付令便发生与判决书同等的  相似文献   

3.
一、支付令的生效时间《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该条第三款规定:“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据此,有的同志认为“债务人在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这就是说,支付令生效……”(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培训班编《民事诉讼法讲座》第165页)。即认为支付令并非一经送达就生效,而是  相似文献   

4.
《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督促程序,也叫支付令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基于债权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请求,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根据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现代意义上的督促程序起源于德国。1877年,德国在其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督促程序,其后一些大陆法系国家也先后对督促程序作了规定。1991年我国民事诉讼法颁布后,督促程序在我国民事审判实践中开始适用。民事诉讼法确立的这一程序,对于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办案效率、完善债权制度、及时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加快民事流转,稳定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但…  相似文献   

5.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种特殊的非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即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久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可以支付令为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程序。督促程序的立法本意是无须经过诉讼程序,节省人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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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中及时地增加了督促程序,使债权人不经过诉讼程序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签发支付令,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目前在审判实践中,如何适用这一程序,谈点个人看法.一、督促程序的特点(一)督促程序不是来自债权人的起诉,而是来自债权人的申请,申请人向法院申请签发支付令,债务人在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否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督促程序审理过程简单,无须象诉讼案件那样必须经过几个诉讼阶段,法院只对债务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签发支付令,否则申请不能成立,以裁定驳回,债权人不能提出上诉.(三)在法定期限内,债务人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后,裁定终结督促程序,签发的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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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有价证券为主要内容的特殊审判程序。支付令送达债务人后,如果在15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义务的,期满后,支付令申请人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它体现了民事诉讼法便利人民群众进行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两便”原则,有效地减轻了群众诉累.节省了时间和财力。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督促程序中的一些弊端逐渐暴露出来:债务人异议是指债务人对人民法院支付令所依赖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提出的不同意见。《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人民法院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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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诉法规定“债务人欠付金钱、有价证券,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且支付今可以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匕日内清偿债务或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债务人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今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共债权人因有担保的借款合同,以借款人为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了支付的法定期限内.债务人没、有提出异议,支付令生效,债、权人向法院由请执行。克执行中*发现债务人无履行能力.无法偿还债N务。债权人送又向法院起诉保证人.要求、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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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适用中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督促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一种程序。它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设置的一种非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法律规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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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促程序的概念和特点所谓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给付内容的债务,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该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程序。支付令是人民法院给债务人下达的向债权人支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命令。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或按支付令的要求履行债务、或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十五日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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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之一,它是指以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为标的的债务案件,人民法院依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清偿债务又不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可根据支付命令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执行的程序.这种程序不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之争,不传唤当事人,更不需作任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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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上海市各级人民法院自今年4月9日至6月底接到债权人请求发出支付令的申请305余件,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立案的126余件。通过运用督促程序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及时维护了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支付令送达后债务人提出异议的18件,大多数支付令生效后债务人都予以自动履行,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21件。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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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新增设的程序,本文拟对督促程序作一些粗浅的论述。 一、督促程序的概念、性质 我国民诉法设置的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基于债权人关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请求,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于一定期间内未提出异议,债权人可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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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督促程序的概念和性质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给付以会钱,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而采用的一种特殊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于审判程序编专章规定了督促程序。依该章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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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督促程序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现行有关督促程序立法存在的缺陷 通过几年来的审判实践,笔者认为现行有关督促程序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尚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弊端: (一)法律的具体规定有悖于立法之本意。《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这些规定,由于对债务人实现其异议权没有具体的条件限制,致使债务人凭借无理的异议也能轻而易举地使支付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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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实践中,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对双方间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仅对应支付的金钱、有价证券的数额有异议。对此,我们认为可以不必一律裁定终结督促程序,而由人民法院主持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重新确认债务数额,经债权人提出变更支付数额的申请,由人民法院用裁定方式变更支付令中债务人应付债务的数额。裁定变更支付令应注意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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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民事诉讼法的实施,督促程序被广泛适用,签发支付令,简化了诉讼程序,促使债权债务纠纷迅速解决。但实践中,如何正确她审查债权人的申请,签发支付令,以减少债权人另行起诉。债务人的异议是否不附任何条件以及支付令有错误如何处理等问题还亟待解决。一、签发支付令前,需要对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形式和内容上的审查。(1)形式上审查。支付令的签发依据是债权人的申请,债权人的申请应当有以下几项内容,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应确定指出给付金钱的数额或有价证券的种类、数量;提出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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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深对支付令异议的认识,试选择几种异议谈谈看法。一、管辖异议《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里所指的管辖权,应当是指该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合同履行地、票据支付地法院的管辖权。法院在审查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时,应根据管辖规定来确定是否有权管辖。如果债务人对不当管辖提出异议,法院应确定异议成立。如债权人周某向虹口法院申请,要求债务人陈某支付借款五千元。陈收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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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过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加了督促程序。所谓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清偿债务,如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即可申请执行的审判程序。这种程序无须开庭审理,也不存在上诉问题,是以迅速结案为目的的略式诉讼,是一种便利当事人的审判程序。《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督促程序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审结民事案件,它对于维护正常的民事活动和经济交往,促进社  相似文献   

20.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以法定方式督促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依法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如不提出异议,债权人即可以支付令为根据,请求强制执行,这一特殊程序称为督促程序。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促进了经济交往,这一过程中难免产生各种法律问题,迅速合理地解决这些法律问题,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否则就可能导致经济发展的滞碍。社会生活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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