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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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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咨询     
解除婚约要支付"青春损失费"吗编辑同志:两年前,我与秀萍经人介绍恋爱。在恋爱期间和订婚时,她家按当地习俗找我要彩礼。为了增进感情和尽快结婚,我先后给她家2万元财物,可对方仍不满意,拖着不结婚。我觉得她无意与我结婚,加之常因一些小事情发生争吵,于是我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其返还财物。  相似文献   

2.
依据婚姻法,恋爱关系和婚约关系都不受法律保护。然而在恋爱过程中或订婚时,男女双方往往产生一些经济联系,互相给与一些相当经济价值的物品。这些经济往来,当恋爱关系破裂或解除婚约时,一般都自行协商或由亲友从中调解得到解决;但是,因要求对方返还财物遭到拒绝而酿成纠纷甚至矛盾激化的也不在少数。对于这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否受理,依据什么法律原则解决,各地看法和作法不尽一致。概括起来有三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既然恋爱关系和婚约关系都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  相似文献   

3.
婚约,指婚姻预约,即是男女双方以今后缔结婚姻为目的所作的一致意思表示。预订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对于男女自行订立婚约,我国法律既不禁止,也不承认它的法律效力。致于恋爱,只是男女双方意欲结为配偶,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阶段。对于恋爱关系,也不是我国法律所调整的对象。有的人因不懂法,要求人民法院保护或解除他们的“恋爱关系”、“婚约关系”,甚至要求强制履行“缔  相似文献   

4.
在恋爱期间,一方不能以恋爱期间对方在经济上的慷慨程度,作为判定对方是否真心的表现。因此当恋爱关系破灭之际,这种涉及到财产的纠纷会今双方陷入法律的漩涡之中,也许会将自己推到“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不堪境地。恋爱双方在品尝爱情的甜蜜之际,不妨提醒自己“捂紧口袋,谈情说爱”。  相似文献   

5.
《法制与经济》2003,(4):58-59
编辑同志: 两年前,我与女青年江某建立恋爱关系,半年后订婚。在恋爱期间和订婚时,她家通过介绍人找我要彩礼。为了增进感情和尽快结婚,我先后给她家一万元的钱物,其中包括一条价值3000元的金项链和一台2600元的彩电,可对方仍不满意,拖着不办结婚登记。我觉得她无意与我结婚,加之常因一些小事情争吵,气愤之下,我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返还钱物。可对方不  相似文献   

6.
《法学》1986,(7)
在现实生活中,因恋爱而产生的财产关系是较为普遍的。它可以表现为恋爱双方相互赠与或单方赠与;也可以表现为恋爱双方在资金利用上的共同与财物上的合并。司法实践中,由这种财产关系而产生的纠纷也不少。那么,由恋爱形成的财产关系应属什么  相似文献   

7.
男女双方婚前所发生的财物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受理以及怎样处理,意见不一。有同志认为,法律只对买卖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有明确规定,其余都无法可依,所以法院还是不受理为好。我们认为,对这类案件法院应该受理。其理由是: 一、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的财物往来,不仅比过去多,数量大,形式多样,而且范围也越来越广。对这类纠纷如果不及时解决或解决不当,就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财产权利,并会直接影响生产与工  相似文献   

8.
婚约解除后赠与物归属问题研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婚约,亦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当事人为了结婚的目的而对婚姻关系所作的事先约定。在我国,尽管婚姻法及相关法律并未规定婚约,婚约本身也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在现实生活中,婚约却是男女结婚的一道“必经程序”,通常情况下,订立婚约要举行订婚仪式,男女双方及各自父母还要向未来的女婿或儿媳赠送订婚礼物及金钱(俗称聘金或彩礼),从婚约订立直到正式结婚,男女双方及各自家庭还要时常向对方赠送财物。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民收入的增加,订婚后,男女双方互相赠送礼物的价值也不断增加,小到金银首饰,大到汽车、住房、股票…  相似文献   

9.
在贪污案的审判实践中,常常会遇到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譬如贪污与挪用的界限就有些难以划分。由于每一案件的情况各不相同,问题的具体表现也就不尽相同。但是,从根本上来说,这些问题都是围绕着行为人是否具有把公共财物转归已有的故意和是否侵害了公共财物的所有关系而产生。一般说来,犯罪分子在证据面前,对于犯罪事实是能够供认的,但是  相似文献   

10.
司法信箱     
因退婚引起的财物纠纷案如何确定当事人及案由? 编辑同志: 在审理民事案件时,经常遇到因退婚引起的财物纠纷。当初订婚时,由男女双方父母作主,女方父母将财物作为订婚的一个主要条件,订婚后,男方父母通过媒人将财物给付女方父母。退婚时,男方父母能否作为原告起诉向女方父母追要已给付的财物?案由可否定为  相似文献   

11.
众所周知,民法体系认为恋爱关系不是法律关系。而恋爱关系的范畴广泛,会牵涉到人身和财产问题。"不婚同居"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由于无相关法律规定而难以请求于公力救济。所以本文主要就准婚姻关系作相关探究,以期该问题得到重视。  相似文献   

12.
从财物与行为人的关系上理解“代为保管”比较恰当。代为保管既包括明示的委托保管,也包括默示的事实上的保管。如果有证据显示,虽然财物所有人和行为人双方无任何明确的约定,但财物所有人自愿将财物置于行为人控制之下,可以推定财物所有人与行为人形成了事实上的代为保管。对作为侵占罪实质要素之占有的理解应以民法理论为基础。在物主将加封容器交给行为人保管之后,行为人就在事实上成为财物的支配者,而物主也就相应地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  相似文献   

13.
在浙江省慈溪市附海镇蒋村,订婚通常称为"过书",为婚姻成立的必要程序,村民较为严格的遵守这一历史上一直有效并传承至今的习惯法。通过对2010年11月13日蒋村戚周订婚的田野考察和访谈,可以发现,固有的订婚习惯法在蒋村仍然客观存在,仍然有其现实功能和特殊价值。蒋村订婚有自愿、必要、协商三个基本原则,相识与媒人规范、订婚程序规范、彩礼规范等为订婚的主要规范。在订婚习惯法的发展中,经济因素日益突出。  相似文献   

14.
也论贪污罪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职务上的便利”的内涵来说,职务、职权应当是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并且只能是指行为人利用其职责范围内的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行为人虽然在履行职务期间实施侵吞财物的行为,但侵吞财物的行为与职务便利无必然联系的,也不能视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在客观行为手段上没有实质区别,亦即职务侵占罪中的“非法占有”即“侵占”应作广义的理解,与贪污罪中的“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含义一致。  相似文献   

15.
爱到不能爱     
傅雷在法国留学期间,有过一次刻骨铭心的恋爱。他遇到一个和他一样钟爱艺术的巴黎女郎玛德琳,内向的他一下子坠人情网,狂热地爱上了玛德琳。傅雷出国前已与远房表妹朱梅馥订婚,他写信给老母亲,提出婚姻应该自主,要求与朱梅馥退婚。  相似文献   

16.
随着中国城市化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彩礼在城市婚姻中的表现形式已经从传统的订婚提亲转变为恋爱关系中的财物赠予,《婚姻法解释(二)》中第十条规定的"彩礼"在众多的婚约财产返还之诉中经常被作扩大解释和目的解释,但法院在这方面行使的自由量裁权程度不一,导致应返还的婚约财产认定不清,急需对彩礼进行解释和界定。文章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及归纳总结相关的学术论述对彩礼提出了两种形式的界定,并探讨了其不同的构成要件,旨在为具体的婚约财产返还之诉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中国司法》2011,(4):6-6
“在受援人的诉讼程序权利出现阻碍的情况下,法律援助就难以贯穿诉讼全过程,其作用就大打折扣。”“在实践中,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是两个独立的申请审查程序,而且所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手续各不相同,申请人为获得批准,不得不按照两个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的证明资料而疲于奔波。”  相似文献   

18.
“截贿”行为的刑法性质之争,完全囿于现有关于占有不法原因给付财物性质的各种理论都难以得出妥当的结论.可以通过刑法规范本身,分析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财物以及受托人是否向“受贿人”转送财物的刑法规范评价,进而对财物的性质(是否属于犯罪工具性财物)作出评判,在此基础上,根据“截贿”的不同手段,分别界定为诈骗、侵占以及事后不可罚的行为.  相似文献   

19.
论民间调解组织之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何兵 《中国司法》2004,(2):24-27,53
一、重构之必要性。法院属一种严格的制度性存在。正是这种严格的制度性存在决定了司法所输出的正义更多的是一种制度正义、程序正义。程序固有其价值,然而凡物“有一利必有一弊”,司法在追求程序正义的同时所伤及的往往是实质正义。民间自治自决式的纠纷解决方式所侧重的实质正义,然而由于自治而不能自足。自治如被强调至绝对程度会出现社会松散和解体的趋势,导致国家难以及于社会,使“上下二层皮”、“一放就乱、一统就死”的政治、经济领域内的怪圈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挥之不去。域外诸国应对这一难题的措施是二者的相互独立与融合。一方面在保持诉讼程序的传统风格,维持诉讼程序的严格形式理性同时,将以实质理性为特征的调解、仲裁引入法院,使调解、仲裁过程中的交易行为获得司法  相似文献   

20.
法治故事     
情侣间收款也要慎重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情侣之间有时候也要算明账。杨某和陆某系情侣关系,在恋爱期间,陆某通过手机微信分3次转账2万元、0.5万元、3万元,合计5.5万元给杨某。出于对两人之间关系的信任,陆某未要求杨某出具借条,也未主张利息。后两人分手,陆某声称自己陷入债务危机之中,且此款系向朋友所借,向杨某催要。杨某则称,作为成年人要对自愿转账赠与的行为负责任,该笔款项系双方谈恋爱同居期间花费,而非法律意义上的借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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