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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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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之后,预示着在经历30多年历程之后,国家法制建设的重心悄悄地由立法转向了司法建设。恰逢此时,“能动司法”这个源于西方的话语来到中国,与当下社会需求恰如其分”地契合起来。司法能动主义在实务界开展之后,批判者有之,赞赏者有之。拉德布鲁赫曾经说过,“法不只是评价性的规范,它也将是有实效的力量。而从理念王国进入现实王国的门径,则是谙熟世俗生活的法官。正是在法官那里,法才道成肉身”。②无疑,在中国,法官队伍是司法能动主义的运作机体和肉身。那么,司法能动主义运作如何呢?笔者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开展评选的20位中国优秀法官为标本展开分析,试图探寻能动司法时代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进程和内涵。  相似文献   

2.
人民法院法官法律思维能力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高低。目前,部分法官的法律思维能力不强,造成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办案注重功利色彩等一系列不良现象,损害了司法的权威。这既有体制和机制方面的原因,又有历史和现实方面的原因。文章针对法官法律思维能力不强造成的种种现象,从四个方面阐述提高法官法律思维能力的方法和途径。  相似文献   

3.
美国科罗拉多州法院系统的法官是通过民主优选制度从有经验的法律从业人员中选拔的。这些法律从业人员可以轻易地通过法律考试。法官由中立的司法执行委员会和司法纪律委员会进行监督和评估。这种制度既能体现民主,也可实现司法独立。我国在完善法官制度时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相似文献   

4.
最好的法律也难免存在漏洞。司法实践中法官应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能动地创造法律规则,以实现法律的价值。本文论述法官造法的一般理论,阐述法官造法的现实意义,界定法官造法的尺度,探讨中国法官造法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5.
从理论和现实角度考察, 把我国军事法院专职审判人员的称谓统一为“军事法官”是合适的。在我国现行军事司法体制下, 军事法官受到了公正法律世界、军队政治机关、军事社区文化三种权威的制约,相应地存在着理性人、社会人、经验人三重角色的分离。军事法官处理个案无异于在上述三种角色期待之间调和冲突并寻求最佳位置。我国军事诉讼立法资源稀薄, 军事审判适用规范庞杂, 军事司法的相对独立性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导致军事法官的角色定位与行为模式选择很难满足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因此, 有必要调整军事司法机关的归属地位, 改革军事法院内部管理体制和工作程序, 提高军事法官的综合素质, 加快军事诉讼立法步伐。  相似文献   

6.
军事法官的司法行为是军事审判人员在军事司法活动中受一定的思想支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军事法规所实施的能够引起现实的军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活动。其行为除具有一般军事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外,还具有主体的特殊性、意志的双重性、活动的职务性和规范的法律性等特点。它由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构成。当前军事法官司法行为受司法体制、激励机制、人员编制及信息化建设等多方因素影响,而呈现出相应的不足。因此,有必要调整这些内在与外在影响因素,使军事法官的司法活动为军队正规化、现代化、革命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相似文献   

7.
法治社会中的法官独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官独立是司法独立的关键,法官在审判时不受任何干涉是法官独立的本质要求。尽管我国“司法改革”的口号已喊了多年,至今却不见有大的制度性安排。如果我们要想真正地树立司法权威,根治司法腐败,就必须从制度上让法官从种种束缚下解脱出来。  相似文献   

8.
法官司法能力是指法官运用法律解决和处理各种案件的本领,是法官运用法律解决和处理各种案件时应该具有的能力类型。法官司法能力建设的指导原则是符合审判工作的特有规律;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循序渐进,法官司法能力建设的具体途径与方法是加强学习、实践、考核与保障。  相似文献   

9.
通常所言的法官是指具有独特性格的法律人,但在职业化背景下,法官最基本的性格应当是专业、中立、独立。而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法官缺乏这些应有的基本性格。因此,在我国,重塑法官性格对实现法官职业化来说尤其重要。  相似文献   

10.
对法官司法行为的考察是研究基层司法实践的重要切入点。在司法改革的进程中,随着信息技术的应用,基层人民法庭的司法运作及法官司法裁决行为越来越注重运用专业化、规范化的司法裁决术,并由此实现对民间纠纷的技术化治理,以应对纠纷当事人形形色色的“闹剧”行为。法官也试图通过技术治理,生产出独特且专业的“法律文本”,重塑普通大众对法律意义的理解。法律权威正是通过这一重塑过程,达到对法律知识相对匮乏的社会公众的有效“规训”,并维续法律权力的再生产。  相似文献   

11.
在现代文明社会,司法公正被公认为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作为守护者的法官则是此防线的最后保障。法官是法治的核心要素之一,法律必须依靠法官来公正有效地适用,而在法官构成要素中,法官良知又是其灵魂,法官良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司法过程的结果,决定有无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2.
司法权独立行使和法官独立是法治的基本要义,是司法规律的内在要求.在强调司法权独立行使的同时,也无须讳言法官的独立审判.法院和法官的“双重独立”,能有效解决司法权运行中的“行政化”,有效促进司法公正和落实司法责任并推进司法工作的职业化发展.而“双重独立”的实现,则有赖于从宪法、法律和体制、制度层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中国法官制度之检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公正是司法的本质目标。但是 ,要实现司法公正 ,就必须改革法官制度。因为司法公正源于“司法独立” ,而司法独立的核心在于“审判独立” ,而审判独立的根本又在于“法官独立”。可见 ,法官在实现司法公正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此 ,本文对我国现有法官制度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反思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若干改革意见。  相似文献   

14.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法治问题作为全会主题,司法独立、法官独立、法律职业化问题、司法权威的树立等问题又成为热议的焦点.司法独立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基础,司法不独立从法院到法官在各方面的干预下进行的裁判难以保证其公正.司法的价值取向在于中立的依法进行判断,并作出公正裁判.司法的去行政化、如何排除相关机关的干预、司法应如何面对媒体公众的监督及质疑,这些都是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所重点关注的问题.法官是在审判过程中进行裁判的主体,法官个人独立对于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价值,它是法官独立进行法律推理、独立进行事实判断、价值判断的基础,是维护司法公正的精髓.  相似文献   

15.
法官在刑事庭审中承担“搭建庭审框架”和“调控庭审活动”两个部分的程序功能。这两部分的程序功能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也存在明显的区别。从世界各国刑事庭审程序来看,法官现实的程序功能不尽相同。我国法官在刑事庭审中也承担了“搭建庭审框架”和“调控庭审活动”两部分的程序功能,并尽力在这两个部分的程序功能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  相似文献   

16.
社会转型中,作为法律职业者之一的法官群体,如何去考量法治思维的因素倍加值得关注与重视,由于受限于现实司法体制、根植于传统司法文化、纠结于多种思维影响之间,法官法治思维的养成仍存诸多困境。立足于对所在区域法院展开一定实证调研和引入相关心理学、教育学知识的基础上,探索建构我国法官法治思维养成的路径既有强烈的现实需求,又有深远的指引意义。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思维训练、改进教育培训乃是三种路径的基本设想。  相似文献   

17.
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职能分工十分明确,议会独享立法权,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制定法律。但由于英国的法律是随着法官的司法活动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普通法和衡平法的表现形式都是法院的司法判决,法律的基本原则都体现在判例之中,通过无数个判例确立一系列法律原则,从而使分散的法院判决,组成一个比较有体系的法律系统。因此,在英国,法官不仅具有司法职能,而且在事实上也具有立法权能。  相似文献   

18.
法官的知识和经验是法官素质结构的重要部分 ,也是作为正义实现过程的司法对法官的特殊要求。法官缺乏知识和经验 ,就易于导致裁判的不公 ,破坏公众的司法信仰。我国法官的知识和经验是法官职业化建构的重要内容 ,但就现实而言 ,法官知识和经验的培育和完善还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相似文献   

19.
法官职业化和精英化是法治对现代司法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基本途径.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存在诸多现实障碍,通过积极推进法院体制改革、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完善法官遴选制度、促进法官专业化和裁判独立,是实现法官职业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20.
在“法官经商协议有效案”中,法官认为被告所签经商协议之效力不因违反法官不得经商之法律规定而无效,其中所隐含的法律解释逻辑及深层理论基石是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的博弈——兼顾法律规定字面含义而符合法律体系划分所体现的法治精神的温和的实质合理性。从法经济学的角度观之,此种解释的当代合理性在于实现了效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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