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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于商业秘密本身具有的巨大经济价值和潜在的竞争优势,使得商业秘密的获取成为同行业间竞争的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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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王朝东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和特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般认为,商业是指商品交换与实现商品交换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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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及其刑法保护陈立我国立法部门于1993年9月2日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对商业秘密这个概念作了界定,即“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显而易见,我国法律所指的商业秘密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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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概念和特征邹记东关于商业秘密的概念,至今仍然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各国立法及学者的看法也不一样。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指出"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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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及诉讼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方式到底什么是商业秘密?对此众说纷纭。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二款和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三款都对商业秘密作出了具体规定。在我国,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简言之,我国的商业秘密就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里的技术信息是指技术诀窍、技术配方、工艺流程等;而经营信息是指经营决策、客户名单等。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就是指行为人没有经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同意,实施了侵犯权利人商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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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商业秘密权及其法律特征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规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或使用他人商业秘密属于违法行为。新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刑事犯罪。这就从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上确立了一项权利——商业秘密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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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在TRIPS协议中定义为“未被披露过的信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则被规范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主管行政机关是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发布的41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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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秘密侵权的民事诉讼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业秘密,也称未暴露的信息,它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1〕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掌握先进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成为市场主体获得最大利益的首选目标。因此,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情况屡有发生,权利人通过民事诉讼来寻求司法救济的案件也不断增加。但由于我国相关的立法较为滞后,对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善,以致于商业秘密侵权案在民事诉讼中存在诸多问题。鉴于此,本文拟从分析目前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案在民事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入手,结合我国立法和司法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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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定义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该法第10条规定了四种类型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行为人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侵犯权利人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权利人对以上行为均可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所存在的隐蔽性,具体诉讼中就存在一些权利人难以举证的情况。下面我们就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权利人举证责任分配的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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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律术语的商业秘密一词在我国最早出现于民事诉讼法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概念、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种类及法律责任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关于商业秘密的概念,目前国际上尚未有一个统一而权威的解释。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技术信息。是指人们通过研究得出的在工商经营活动中具有应用价值的技术信息、技术数据、技术知识等;2.经营信息。指一切与企业营销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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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审判实践中的三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目前尚无商业秘密保护的专门法,而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保护.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表述,在我国要构成商业秘密必须同时满足四个要件:"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具有实用性(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保密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只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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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商业秘密新颖性的界定在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中,首要的前提就是按照有关法律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规定,判断诉争的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商业秘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即“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于以上定义性规范非常笼统、抽象,因此导致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以及每一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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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基本法的形式对商业秘密做了较为完整的界定,其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此法虽然对商业秘密进行了定义,但是与国外先进的界定方式相比,概念仍显得比较模糊,缺乏严谨性。因此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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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我们与世界融合步伐的加快,商业秘密保护的问题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引人注意,而只有看好自己的“饭碗”才有发展的余地。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正因为商业秘密是企业立足市场不被竞争对手轻易击败的“杀手锏”,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因而人们通常把商业秘密称作“企业生命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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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作为法律术语最早出现在民书诉讼法第66条、第120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商业秘密,主要指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等,如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秘密、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佛10条明确揭示了商业秘密这一概念的内涵。该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这一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商业秘密具有如下特征:1.秘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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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秘密民事诉讼概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范围十分广泛,从理论上说,一切为生产经营者所特有的有关生产经营的保密信息均可成为商业秘密。实务中较常见的商业秘密有:生产方法、产品配方、图纸模型、客户名单、营销方法、进货渠道、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等。商业秘密的民事诉讼主要包括违约之诉与侵权之诉。一般认为,商业秘密不存在权属之诉。因为商业秘密与其它诸如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相比,没有法定的排他性。同一内容的信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