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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3 毫秒
1.
王磊 《工会博览》2008,(12):69-70
审前羁押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实施的状况及其法治化水平,直接代表了我国刑事诉讼中公民权利保障的水平和我国社会法治化的进程。司法实践中,审前羁押作为限制人身自由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在适用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引起人们普遍关注,也对我国审前羁押制度提出质疑。本文拟从一般的理论入手,通过比较分析审前羁押制度的产生和发涨,总结出我国审前羁押制度的现存的问题及原因,最后提出重构我国审前羁押制度的思路和措施。  相似文献   

2.
教育刑理论、刑罚个别化和实证学派的决定论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社会调查存在的理论基础。建议在刑事法律中将未成年案件审前社会调查制度规定为必经程序,设置“多层次共存、专兼职结合”的调查主体制度,明确社会调查的阶段和调查报告的性质。  相似文献   

3.
苏勇 《法制博览》2022,(2):121-123
公证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对于保护社会弱势群体,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法律援助制度与公证法律援助制度的区别,探讨了公证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性,针对我国公证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了建立健全完善我国公证法律援助制度的措施.  相似文献   

4.
侯明远 《法制博览》2022,(15):49-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实施是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对人权保障的新高度.在新的历史起点,回顾梳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的历史沿革,不难发现伴随的是我国法律援助范围的不断扩大,是我国依法治国和不断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注脚.梳理和发现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探索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的发展方向,同时为我国的法律...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屡屡发生,作为一名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者,作者接触了很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还不完善,尚存在一些不足。本文主要从实务角度出发,结合案例与实践,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结合法律援助制度与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提出了几点建议与对策,以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以对比分析的方法,对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的法律援助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探析。在肯定各自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内地法律援助制度发展额方向和趋势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期对我国人权和法治的建设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刘超 《法制博览》2024,(8):106-108
法律援助是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法律援助律师是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重要力量。《法律援助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法律援助律师可以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023年8月司法部公布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进一步将法律援助律师纳入服务承办人员范围进行管理。然而,在当前社会背景下,法律援助律师在职业发展中面临着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效能。本文旨在探讨法律援助律师的发展困境,从基层实践的视角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张伟 《法制博览》2023,(10):94-96
法律援助制度的核心是为了弥补当下我国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空缺,以使得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在面对控方的指控时,通过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的帮助,更好地行使辩护权。当前我国在坚持辩护律师全覆盖的大背景之下,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们仍需要看到的是,由于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创制的时间较短,目前仍然存在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高、经费不足以及供需矛盾等问题。基于此,本文以辩护律师全覆盖的研究视角出发,着重分析自《法律援助法》出台以后,我国在法律援助方面所进行的有效改进,以及现阶段该制度尚存的困境和问题,以此对于今后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意义借鉴。  相似文献   

9.
李文华 《法制博览》2015,(2):223-224
法律援助制度是指政府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工作人员,为经济困难而请不起律师符合援助对象的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较晚,存在不少问题,例如经费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从事法律援助的专业人员严重不足、法律援助立法体系不完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够等。本人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争取政府财政拨款、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提高从事法律援助专职律师人数,提升整个法律援助队伍素质;制定一部统一的法律援助法;深入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程序所秉承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在审前程序中尽可能通过减少羁押措施的适用、暂缓起诉、不起诉、适用缓刑或非监禁刑等方式对未成年人作出宽缓处理。但这种宽缓处理不能以牺牲社会安全为代价,这就要求辅之以科学的调查评估机制和严密的监督考察机制。审前服务制度正是以完善上述机制为宗旨,从建立审前服务机构、明确审前服务机构职能、构建审前服务机构的诉讼参与程序、完善审前服务人员责任体系等方面,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释放的安全性和刑罚适用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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