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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在刑罚体系中属于生命刑。随着国际人权运动的蓬勃发展,世界各国的刑罚也日趋人道化,表现在死刑上,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国家走上了废除死刑的道路;另一方面是那些保留死刑的国家也对死刑的适用和执行方式进行改革。我国是一个死刑制度历史悠久的国家, 改革现行死刑制度,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从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入手,从死刑制度的法律价值、刑罚的目的、社会作用等多角度论述了废除死刑,构建合理的刑罚体系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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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是所有刑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在国家、社会与犯罪的长期较量中,死刑曾经扮演7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自从二百多年前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对死刑提出非难并首倡废除死刑以来;死刑的功过与存废就一直是学术界和实务界争论的一个热点问题。现在,全世界已经有近110个国家和地区废除或者不执行死刑,联合国在多项公约和文件中,都提出7限制和废除死刑问题。我国在修订刑法时,坚持保留并限制死刑的适用,曾是立法界、司法界和学术界的共识,但面对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和众多的恶性犯罪,新刑法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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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又被称为极刑,因为它是现存的法律体制中最为严酷的刑罚。在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无论是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还是仍然保留死刑的国家,在对待死刑的态度上都十分慎重,从世界发展的整体趋势来看,绝大多数国家的死刑政策都在朝着废除死刑和严格限制死刑的方向努力。本文通过对给死刑现状的大致介绍,阐明了对死刑的态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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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的潮流,据统计,截止2005年,世界上已有79个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明确废除所有罪行的死刑,15个国家和地区废除了普通犯罪的死刑,还有23个国家和地区在实践中事实上废除了死刑,但也有78个国家和地区依然保留死刑,我国便是其中之一。由此可见,废除死刑是人类法制文明的必然要求。在我国,虽然死刑并未废除,但是,我国仍然有独具特色的用以限制死刑适用的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本文将从死刑复核程序的基本概念入手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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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刑罚发展趋势来看,刑罚轻缓化已经是必然结果。但是我国刑法却对经济犯罪规定了死刑适用条件,这显然与国际上限制和废除死刑的司法趋势背道而驰。而在司法实践中,经济犯罪死刑也引起了较多的争议,遇到了很多窘境。同时,经济犯罪作为秩序犯,法定犯,与传统犯罪相比危害小,刑罚空间大。在全面废除死刑不现实的情况下,从废除经济犯罪入手是一条比较可行的线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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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死刑的人士常常将唐玄宗747年发布的敕令视为中国历史上废除死刑的最早记载.但不幸的是,全面的历史考察发现,尽管绞刑和枭首两种主要的死刑方式曾被暂时废除,但死刑仍旧通过其他方式得以延续.尽管在今天主张废除死刑的人们看来,公元747年敕令并不是废除死刑的先驱,但该敕令仍值得关注,因为它本身反映了很早就产生的,具有原生性和典型中国特色的死刑废除论.汉武帝在公元前167年曾做出过一系列法律改革,终于在经历了几百年的进步、倒退与重复之后彻底废除了肉刑.中华文明实际上是最早根据人道主义原则来评价刑罚的正当性的,并决定那些被视为残酷的惩罚应当由国家加以废除.欧洲是在启蒙时期出现了宏大的法律改革并于18世纪晚期获得了成功,而中国在此很早之前就已经经历了法律进步主义的各种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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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刑罚制度中最古老且最严厉的刑罚手段,自古以来,“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就是人们根深蒂固的观念。然而,在人类走向文明社会的今天,死刑却以其残酷性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质疑。当今世界,已经有124个国家和地区完全废除或者实际上不再执行死刑。近年来,在我国刑事法学界的大力推动下,减少和合理限制死刑的适用,逐步废除非暴力犯罪的死刑,正逐步在立法、司法和学术界形成共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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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世界上对经济犯罪适用死刑的极少数国家之一,但死刑的适用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并随着国际社会对限制、废除死刑的呼声日益高涨,其合理性受到了质疑。通过从经济犯罪的特征、刑罚的目的和功效以及国际司法实践等角度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我国应对经济犯罪废除死刑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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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一种古老的刑罚方法,从阶级社会产生之日起就已存在,直至今天仍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保留。据统计,联合国164个成员国中现在仍有130个保留死刑。另一统计数字表明,现在世界上85%的人口的国家保留有死刑,而仅有15%的人口的国家废除了死刑。这说明,死刑作为一种有效的刑罚手段,仍为各国稳定统治秩序,维护其根本利益所必需。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死刑的适用范围愈来愈小了,生命刑在整个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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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死刑和限制减少死刑,是20世纪以来世界各国普遍的立法趋势。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法律上废除死刑或实践中不执行死刑的国家和地区不断增加。对于犯罪的妇女,特别是怀孕的妇女适用死刑的问题,多数国家和地区都作了比较宽容的规定,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对妇女犯罪不得适用死刑。如危地马拉宪法规定,死刑不适于;妇女,已满70岁的老人,政治犯罪或者与之有关的普通犯罪的罪犯;蒙古刑法也将妇女,不满18岁和年满60岁的男子一起列为不得适用死刑的对象。2二对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或不判处死刑。如坦桑尼亚、安哥拉、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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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贝卡里亚提出了废除死刑的观点之后,死刑保留论和废除论的争论一直未停止。国际上很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或者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我国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后削减了13个,但仍有55个之多。我国历史上死刑适用泛滥,受传统历史的影响,并根据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废除死刑的目标仍然可望而不可即。但是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我国在立法和司法过程中应当在保留死刑制度的前提下,减少刑法中规定的死刑罪名的数量,限制死刑适用的范围,缩减死刑适用的对象,严格贯彻死刑的执行程序,使死刑制度朝着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并最终逐渐走向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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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当今世界上最严厉的刑罚——死刑,关于其"存"与"废"的问题,早已引起了学术界广泛的争议,主张废除死刑的学者有之,主张保留死刑的学者亦有之。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废除死刑的呼声越来越高,当今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和地区也废除了死刑。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是必然的,合乎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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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贝卡利亚1764年在其著名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首倡废除死刑至今二百多年以来,对该问题的争论一直历久不息。随着人类文明和刑法理论的发展,二战后对人权状况重新审视的热潮再一次唤起国际社会对以剥夺生命为内容的死刑的广泛关注。年初,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邱兴隆又首倡中国应全面废除死刑。一石激起千层浪,国内法学界应者如云,纷纷从法理上、情感上,国际局势上,甚至人类发展史、哲学思想史乃至名人名言中寻章摘句,企图构建“全面废除死刑”的理论大厦。针对主张“废除死刑”者的诸多立论元素,本文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从七个方面阐明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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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废止之路新发展的全球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的目的是将死刑废止的新发展置于国际背景之下并进行相关论述,证明一种新的对抗态势正在发挥作用,并已在过去20年间大幅增加了废除死刑国家的数量,而这样的国家目前在世界上占明显多数。各国废除死刑的途径、从保留死刑到废除死刑的速度、相关的政治进程以及用以替代死刑的刑罚都将予以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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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死刑审判程序改革刍议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改革的必要性死刑,作为剥夺罪犯生命的最严厉的刑种,曾在人类刑罚历史上占据重要地位,但自从贝卡里亚在其《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出:“滥施极刑从来没有使人改恶从善。这促使我去研究,在一个组织优良的社会里,死刑是否真的有益和公正①”等观点,从而对死刑发难以来,关于死刑存废的争论不绝于耳。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选择了废除或严格限制死刑的道路。继1786年意大利的突斯展尼废止死刑以后,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则出现了第一次世界性的死刑废止高潮。根据联合国相关统计资料,“截至2002年,全世界在法律上明确废除所有罪行的死刑的国家数已…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