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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作为打击国际逃避税重要手段之一的国际税收自动信息交换引起了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以美国、欧盟、瑞士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相继开展了自动信息交换的实践,先后确定了多种不同的合规标准。然而,这种"碎片化"的合规标准加重了跨国金融机构的负担,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的参与,造成了合规局面的混乱,根本无法在全球范围内推广适用,因此,建立统一的多边自动信息交换制度成为大势所趋。2013年8月27日,我国正式签署加入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20国集团圣彼得堡峰会也将自动信息交换确定为国际税收透明度的新标准。在此国际环境和国内背景下,我国亟需完善自动信息交换的国内立法,为日后进一步参与国际税收自动信息交换扫除障碍。  相似文献   

2.
法国和欧盟在跨境税收信息交换以及增值税的税收信息制度方面的创新和发展,为中国的跨境税收情报交换和构建两岸四地税收行政合作的组织化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3.
崔晓静 《法学》2012,(7):83-92
2011年11月3日我国就加入《多边税收行政互助公约》签署了意向书,此举掀开了我国参与国际多边税收合作机制的新篇章。2010年欧洲委员会和经合组织为应对国际逃避税日益严重的现状,促进国际税收合作和保障纳税人利益,对《多边税收行政互助公约》进行了修订。公约修订议定书力求与国际认可的透明度和税收信息交换标准保持一致并开放给世界各国签署。修订后的公约促进了缔约国在信息交换、追缴协助和文书送达上的多边行政合作。批准公约会给我国带来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影响,所以我们亟需完善国内法上的相关配套制度,为日后批准公约扫除障碍。  相似文献   

4.
卢颖异 《法学》2023,(4):174-191
经济全球化和数字化的高速发展为资本跨境流动创造了条件,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法律规则的滞后性导致国家间税制协调和税收利益分配方面的矛盾日益凸显。为了消除国际经济交往中的税收冲突,世界各国开始尝试对传统国际税收争议解决机制进行改革。美国在双边税收协定网络中引入了强制性仲裁程序,欧盟从《仲裁公约》到《争议解决指令》,实现了类仲裁机制的设置和完善,OECD全球税改方案提出了具有强制性、有约束力的争议预防与解决机制。中国作为深度参与全球税收治理的发展中国家,应从纵深发展和横向辐射两个角度探索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思路,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倡议的引领作用,在国际合作中设置多边税收争议解决常设机构,在国内区域间引入咨询委员会独立意见程序,以此提高区域间税收争议的解决效率,为国际税收协调提供创新性产品,同时推动中国深度参与全球税收治理。  相似文献   

5.
梅傲 《法商研究》2023,(4):58-71
从欧美《隐私盾协议》失效到欧盟委员会新近对欧盟-美国数据隐私框架作出充分性决定,欧美间的数据博弈既反映了欧盟“权利本位”与美国“市场本位”的价值取向之争,又体现了欧盟利用“布鲁塞尔效应”扩大其监管力的基本策略。标准合同条款在数据跨境传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欧盟也在新一轮数据博弈中对相关规则进行了更新。欧盟关于数据跨境传输规则的调整在给中国企业的数据跨境传输带来消极影响的同时,也为中国数据保护水平的提升提供了新的机遇。在规则变革的浪潮下,中国应当倡导融合性价值取向,对内完善自身的数据跨境传输制度,对外加强数据传输的国际合作,提升中国在国际数据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相似文献   

6.
隐私权划定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界限,防御国家权力的侵入是其重要的价值取向。征税权的行使,必须以查明纳税人的真实税收负担能力为前提,由此,从税款征收、税收检查到第三人的税收协助义务和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均与隐私权有着不同程度的冲突。从根源上考察,两者终极价值追求仍存在一致的基础。因此,必须通过制度的构建实现两者的相互制衡。  相似文献   

7.
杨帆 《环球法律评论》2022,44(1):178-192
“SchremsⅡ案”对以隐私权和数据保护为核心构建的欧盟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体系产生重大影响,它要求无论使用何种数据跨境流动工具,都必须确保第三国能够提供与欧盟同等的保护水平。在该案的影响下,《欧盟基本权利宪章》在数据保护领域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保障措施的适用愈发严苛,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在数据保护领域将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数据跨境流动欧盟法规则与国际贸易法的不兼容问题日益凸显。欧盟虽然结合SchremsⅡ案的判决完善了对数据跨境的法律监管,但依然没有减少外界对其监管合理性的质疑。我国对数据跨境流动的监管存在着配套立法不健全、规则可操作性差、多元价值失衡、缺乏内外联动的“中国方案”等问题。对此,应完善我国相关立法,加强中欧国际合作,共同引领构建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规则。  相似文献   

8.
数据是数字化时代关键的国家战略资源,数据安全是国家安全与发展的核心利益所在。在大数据背景下,欧盟出台了旨在保护个人数据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美国出台了旨在数据自由的《澄清域外合法使用数据法》,上述规则中的“长臂管辖”条款在全球颇具特色且备受争议。欧美个人信息跨境流动规制中的“长臂管辖”对我国的国家安全、商业利益保护和个人隐私保护构成了重大挑战。中国必须秉持主权平等与自主发展原则和合作与共治原则,以坚定个人数据跨国流通的安全性为前提,健全相应法规保障制度,并出台个人数据跨国流通行业自律标准指南,积极参与个人数据跨国流通的全球规范制订。  相似文献   

9.
张猛 《知识产权》2012,(10):80-89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发展与演进一直伴随着体制转换的过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代表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多边贸易体制的联合,《自由贸易协定》(FTA)代表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多边体制的双边主义转向,而《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的制定则表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多边贸易体制的联合出现了松动,产生了由多边体制向复边体制发展的动向.对这一过程的梳理及对其所暗含的利益博弈的分析,可以在一个更为广阔的学术脉络上理解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立法与执法的新趋势以及《反假冒贸易协定》的制定背景与意图.  相似文献   

10.
长期以来,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反避税法的关系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一般认为,税收协定优于国内税法;但是,为了防止纳税人滥用税收协定进行避税,该原则也不应绝对化。受控外国公司税制作为一种重要的反避税措施,也产生了与税收协定的兼容性问题。从欧盟国家的实践来看,观点并不一致。但2003年OECD范本注释明确规定,两者是兼容的。由于我国在新的企业所得税中规定了该项税制,因此,解决两者的兼容性也是必须面对的问题。同时,在《宪法》没有对条约在国内法中地位进行规定之前,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8条应得到完善。  相似文献   

11.
彭岳 《比较法研究》2021,(4):158-173
数字贸易治理存在着两类主流规制路径:数据规制与贸易规制.前者围绕跨境数据流动而展开,具有多元性和灵活性;后者以推进贸易自由化为目标,具有主权性和互惠性.理论上,数据规制和贸易规制均可被用来协调各国在数字贸易治理方面的冲突,但哪一类规制路径更适于调整数字贸易问题,以及如何在国际层面更好地协调各国规制措施,将影响到各国进行国际合作的成效和前景.当前,国家间订立一个综合性的数据条约不具可行性,而通过贸易协定全面纳入数字贸易治理条款有使数字经济脱嵌于国内社会关系的危险,以WTO体制为代表的有限全球化策略仍是最佳替代方案.  相似文献   

12.
在绝大多数国际税收协定中,一般都会有情报交换条款(the provision on exchangeof inform ation),它被认为是各国税务当局对付国际逃、避税的有效方法。本文拟从国际逃、避税防止的角度对该条款加以论述。一、情报交换条款的来历早在1925年,一些财政事务专家在向国联财政委员会提交的一份报告中就指出,“情报交换”这一新概念应在从事税收事务中考虑到,因为大量的调查(在欧洲国家之间)表明该种交换对于国际逃税的防止是极为有利的。①在1936年举行的国联财政委员会第六届会议  相似文献   

13.
商业组织在全球范围内使用数据获得法律保护是数据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基石。对数据使用的知识产权保护意味着保护“数据”的各种外在呈现形式,尤其是数据集合。数据经营者对数据经济的贡献、数据主权和数字人权带来的现实障碍提出了迫切要求。以德国、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主要国家对数据使用保护进行的知识产权立法为数据跨境流动相关制度研究提供了基础。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及欧盟对数据使用提供了现实保护,但是现有国际法律制度无法对大量存在的非独创性数据集合提供充分保护。其原因包括各国发展水平不一致、数据主权和个人数据保护受到更多关注、国际法碎片化发展趋势等。对此,应在数据相关制度和实践中坚持促进数据使用为指导原则;在TRIPs体系内构建非独创性数据集合制度,该制度在保护数据集合专有权的同时应注重平衡个人数据保护、数据主权和公众信息获取权。立足中国参与全球数据治理现状,中国应在著作权法体系下构建非独创性数据集合有限排他权,并完善相关立法和实施以促进跨境数据流动。  相似文献   

14.
自由化既是应然国际航空法的一种理念和价值取向,又越来越多地体现在实在国际航空法之中。具体而言,1944年《芝加哥公约》建立的双边法律体制实质上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从美英《百慕大协定》到美国自由式协定都增进了自由化内容,2007年美欧协议和中美协议体现了全面的自由化;从区域层面来看,欧盟与亚太地区航空法都展示了自由化势头;国际多边自由化仅在有限范围内得到发展,但航空联盟在实践中发展了多边自由化,ICAO也对多边自由化做出了重要贡献;WTO多边法律体制也开始调整航空运输,虽然目前的调整范围十分狭窄,但贸易评审机制保障了WTO航空立法自由化的向前发展。  相似文献   

15.
我国传统的财税法理论,多从国家本位的立场阐述税收,把税的征收与使用割裂开来研究,而对纳税人的权利重视不够,当论及纳税人税收使用监督权时,或者语焉不详,或者很少涉及。作为"租税国家",纳税人是国家财政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对所缴纳的税金享有终极所有权,理应对税金如何安排使用享有监督权。而现行《行政诉讼法》秉持传统的原告适格理论,是排斥纳税人诉讼的,关闭了对税收使用监督权的司法救济之门。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纳税人诉讼昭示为纳税人的税收使用监督权提供了诉讼  相似文献   

16.
王家林 《法学杂志》2005,26(5):52-53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剑文同志近几年对税法学提出了一些新理论,比如税收债务说、税法要私法化、国家同纳税人的关系是平等的等等。在前不久“税收宣传月”期间,他从维护纳税人权益的角度,在《中国税务报》上又两次宣传新理念(见《中国税务报》2005年4月6日和4月22日第5版)。他说:“纵览我国宪法,有关税收的条款只有一条,即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而这唯一的一条强调的只是纳税人的义务,而没有体现纳税人的权利。”进而提出只有把税收理解为债,树立国家同纳税人的关系是平等的观念,才能真正解决纳…  相似文献   

17.
国际税收协定的几个重大发展及其展望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刘永伟 《中国法学》2005,(1):119-128
国际税收协定是国际税收合作的主要形式。晚近以来,国际税收协定呈现出几个突破性的重大发展,即区域性多边税收协定的产生、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引入和国际税收争议仲裁解决条款的订立。这些重大发展一方面是国际税收合作水平提升的体现,另一方面也代表了国际税收协定发展的新动向。这些重大发展将有利于促使全球性多边税收协定的订立并使国际税收合作走向法治化的轨道,从而使国际税收协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但由于国际税收合作的复杂性,这一过程尚需一定的时日。  相似文献   

18.
叶姗 《法学》2014,(10)
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加处滞纳金的额度限制、起止标准、执行协议和救济规则等内容,能否适用于《税收征管法》中的滞纳金,取决于理论上如何认识后者的法律性质。现正修订中的《税收征管法》前后两个版本的草案各主张将其修改为税款滞纳金和税收利息,体现了"因滞纳税款而加收的款项不适用《行政强制法》"的观点。这种款项是纳税人因不当占有国家税款而应当缴付的时间孳息,其法律属性系税收附带给付,具有强制性、固定性和非罚性。它的加收缘于纳税人超过规定期限而未能足额缴纳税款这一滞纳税款之事实,而计算所依据的本税应纳税额、加收比例、起止标准皆由法定。除非存在非归责于纳税人的法定情形,其征收不得减免。税务机关依法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纳税人逾期不履行的,有权依法加处滞纳金。  相似文献   

19.
罗斌 《法制与社会》2011,(21):26-29,41
随着《知识产权协定》的签署,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逐渐认识到全球范围的多边会谈不易达成符合发达国家利益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于是试图以双边或多边的投资或贸易保护协定推行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因此形成了TRIPs-Plus条款。本文分析了该类条款的法律特征,及在其他国家间产生的影响,旨在为我国今后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相似文献   

20.
国税、地税分设两套体系,并划分了各自的征管范围。新财税体制运行基本有效,取得了成绩,但也带来了税收征管的新矛盾 许多企业和个人在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办理税务登记就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致使工商登记户远远高于税务登记户数 目前,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金融机构多头开户的情况很严重 作为我国税收征管的一部基本法,《税收征管法》的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面对这一切,修改后的《税收征管法》怎么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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