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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文(令)号]法释[2005]9号[公布日期]2005·8·1[类别]程序法·民事诉讼[施行日期]2005·8·1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浙高法[2004]175号《关于双方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事人就补偿安置争议向法院起诉,法院能否以民事案件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拆迁人与被拆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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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已于2005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1日起施行。2005年8月1日  相似文献   

3.
近来,有些高级人民法院就有关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的问题向我院请示.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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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14条规定:“拆迁入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是按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受理?有观点认为,拆迁当事人对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作出的裁决,是对平等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而居间做出的行政仲裁,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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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14条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拆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法院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条例》所规定的行政程序、诉讼程序以及这两个程序的衔接比较复杂,特别是对第14条规定的拆迁主管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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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提出 2004年8月19日,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向拆迁人惠州市公共事业管理局颁发了拆许字(2004)第4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对惠州市河南岸南岸路与演达一路交汇处三角地带实施拆迁。2005年4月8日,拆迁人因与拆迁范围内的古松喜等5户被拆迁人达不成安置补偿协议,向房产局申请裁决。2005年4月25日,房产局作出行政裁决。被拆迁人不服,于2005年8月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005年11月9日法院以下三点理由撤销行政裁决和判令房产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作出裁决未对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作出认定;2、没有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3、在终审法院未作出就被诉的拆迁许可证的判决结果之前作出行政裁决程序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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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江涛 《人民司法》2023,(16):95-101
在最高人民法院清理司法解释,将原《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7条删除后,我国对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权益之保护成为空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特殊行政协议,除兼具行政性与协议性外,尚具有物权性。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权益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分为补偿与安置两部分,前者针对所有权,后者针对使用权。本文基于补偿安置协议的物权性,认为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权益名为债权、实为物权,应当依所有权物上代位理论对补偿安置权益施以物权性保护;基于补偿安置协议的行政性,强调临时安置补助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费用属于行政机关公法上的义务,且应事前补偿到位。  相似文献   

8.
为了规范房屋诉迁补偿、安置等活动,保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国务院于1991年3月22日颁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不断修改和完善,旨在使该《条例》更加切实可行。然而,笔者在实践中却遇到了与立法原意相悖的现象。  相似文献   

9.
论不服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政裁决案件的性质柯天当事人不服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所作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作为什么案件受理?目前在法学界和司法部门对此都存在着不同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作为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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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你办《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请示》(黑政法发[2004]1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第六条规定:“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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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建设部[文(令)号]建住房[2005]200号[公布日期]2005.10.31[类别]行政法.城乡建设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程序,加强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程。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程序是:拆迁计划管理、拆迁许可审批、拆迁补偿安置;必要时还应当依法进行行政裁决或者强制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前一程序未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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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婧 《公民与法治》2010,(21):44-45
拆迁补偿协议是否有效的一般认定方法 拆迁补偿协议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安置补偿事宜达成民事协议。有效的民事协议受法律保护,无效的民事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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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法新司法解释规定,不服拆迁裁决可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司法解释,当事人之间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将不再受理。拆迁单位与拆迁户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同级政府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拆迁当事人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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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近来,有些高级人民法院就有关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的问题向我院请示。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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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三人及办理涉及第三人的公证 本文所称的“第三人”,指城市房屋拆迁中,既不是拆迁当事人中的拆迁人,也不是被拆迁人,但又与被拆迁房屋或与其补偿安置协议有直接利害的关系人。通俗地说,就是为了被拆迁房屋的顺利拆迁,与拆迁人或被拆迁人达成相关协议的公民或法人。它应具备如下3个特征:一是主体的合法性,即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或者法人。二是客体的关联性,即与拆迁房屋或补偿安置协议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三是时间上的不间断性,即是发生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的民事法律关系人。 城市房屋拆迁涉及“第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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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案件中,往往存在着容易混淆的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种是,拆迁人直接对被拆迁人给予的补偿、安置认为不合理引起的纠纷.这类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基于平等权利义务主体对权益发生的争议而产生的法律关系.这种基于平等主体之间为权益纠纷而产生的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另一种是,政府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拆迁办)作出的裁决,当事人认为错误而引起的纠纷.这类纠纷主要由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补偿、安置等问题上达不成协议,申请政府或者房屋拆迁主管机关裁决,一方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而产生.这种由行政裁决引起的争议,是基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行使行政权的行为引起的争议.行政机关这种行使行政权的行为,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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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行政案件合法性审查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使我国的城市建设生机勃勃 ,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大规模地拆迁城市旧区房屋是城市建设基础性的工作。这项工作牵涉面广 ,涉及利益大 ,容易引发大量的拆迁纠纷。一、拆迁行政案件的特点拆迁行政案件主要是指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围绕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作出的裁决不服 ,向法院起诉而形成的案件。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不服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核发拆迁许可证、限期拆迁决定等行政行为而形成的案件 ,不属于本文论述的范围。拆迁行政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 )审理的对象是拆迁补偿安置裁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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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法律救济手段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是指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当事人对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经协商达不成协议而产生的民事争议。随着我国城市市政建设、旧城区改造及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这类纠纷日益增多。通过何种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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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置活动,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是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组成部分。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标准,应当纳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费用应当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管理。 第三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建设单位负责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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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已由以新区开发为主逐步向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相结合转变,因此房屋拆迁的纠纷已逐步增多。 从受理民事拆迁案件的起诉主体来看,大部分是拆迁人起诉被拆迁人的,也有部分是被拆迁人起诉拆迁人的。从这些案件纠纷的起因来看,一种情况是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协议之后,被拆迁人仍不肯搬出的;另一种情况是当双方签约后被拆迁人认为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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