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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子知识产权》2005,(2):59-60,58
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  相似文献   

2.
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相似文献   

3.
《科技与法律》2005,(1):i002-i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11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1次会议、2004年11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2004年12月8日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  相似文献   

4.
[文 (令 )号 ]法释 [2 0 0 4 ]19号[公布日期 ]2 0 0 4 12 8 [类  别 ]民商法·知识产权[施行日期 ]2 0 0 4 12 2 2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 ,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 )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  相似文献   

5.
(2005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2005年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2005年5月11日法释[2005]3号公布自2005年5月13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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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布一、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二)》)中增加第十一条之一:[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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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数额犯,准确认定非法经营数额,就必须对侵权产品的价值进行货币化计算。司法实践中,在库存侵权产品价值认定问题上,存在不同理解。一、库存侵权产品价值认定中存在的问题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  相似文献   

8.
王爱华 《中国律师》2012,(10):57-59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步建立和日益发展,有关知识产权领域的各种新类型犯罪案件层出不穷。为了保证我国市场秩序的稳定和有效运行,我国刑法理论界必须加紧对知识产权领域犯罪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特别是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更是有一系列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我国《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根据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9.
刑法修正案(五)第一条的理解和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刑法修正案(五)第一条的立法内容及立法价值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五)第一条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使用虚…  相似文献   

10.
一、修正的基本情况(一)修正后的法条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修正后的《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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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5次会议通过2007年4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公布自2007年4月5日起施行)法释[2007]6号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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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罪立法的一个严重疏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偷税罪立法的一个严重疏漏袁坚刑法第201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采取……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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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6次会议通过2006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2006年11月16日起施行) 法释[2006]9号为依法惩治走私犯罪活动,根据刑法和刑法修正案(四)的规定,现就人民法院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 第一条走私各种口径在六十毫米以下常规炮弹、手榴弹或者枪榴弹等分别或者合计不满五枚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以走私弹药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似文献   

14.
一、《刑法》对偷税罪的认定标准我国《刑法》第201条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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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6次会议通过2006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2006年11月16日起施行)法释[2006]9号为依法惩治走私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规定,现就人民法院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第一条走私各种口径在六十毫米以下常规炮弹、手榴弹或者枪榴弹等分别或者合计不满五枚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以走私弹药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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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刑法理论认为,假冒商标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工商企业的直接责任人员。这一论点的法律依据是现行刑法第127条。198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批复中规定:无论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业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包括非法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均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可以直接依照刑法第127条定罪判刑。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征求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后,于1985年10月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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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83条第4款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第386条规定对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第383条的规定处罚。从上述二条款可以看出:撇开情节轻重,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数额标准为5000元。然而在实践操作中,一些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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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171条第2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都将此条款行为定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笔者认为此款不应单独定罪,而应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刑法》第382条和第27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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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惩治非法出版物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明知出版物中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而予以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传播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或者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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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惩处倒卖车票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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