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本文拟从铁路旅客运输人身损害限额赔偿的现行法律规定、争议焦点进行简单归纳,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以期更好地维护铁路旅客人身权益,并同时保障铁路运输事业的平稳发展。  相似文献   

2.
第一条 为了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对旅客的损害赔偿责任,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旅客运输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 前款所称铁路旅客运输中,是指自旅客经剪票进站至到达行程终点出站时止。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旅客,是指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的人员以及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  相似文献   

3.
国际航空旅客人身损害的赔偿原则是国际航空法律制度一项重要内容,文章从人身损害赔偿的界定出发,梳理总结了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原则的主要观点,提出并论述了国际航空旅客运输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包括:全部赔偿原则;财产赔偿原则;衡平原则;限额赔偿原则。  相似文献   

4.
空难通常是指飞机等在飞行事故中发生故障、遭遇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灾难。本文仅研究国内空难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人的范围,即基于国内航空旅客运输发生空难造成的人身损害事实,有权向承运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人。  相似文献   

5.
法政新知     
铁路旅客伤亡赔偿限额9月起升至15万多年不变的铁路事故赔偿标准终将成为历史。自今年9月1日起,铁路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最高赔偿标  相似文献   

6.
1994年 8月 13日国务院以国函 (1994)81号文批准铁道部发布的《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一直以来都是全国各级铁路法院审理旅客与铁路运输企业之间发生的人身伤害索赔案件的权威依据。因为经过了国务院批准这样一道程序,铁路运输企业和铁路法院都视之为"行政法规",每有纠纷,必据此应对和判决,从无例外及它途。   根据这个《规定》,铁路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40000元人民币,一般而言,只有旅客死亡,才按这一标准赔偿。当然,根据 1992年修改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每位旅客还有 20000元保险金,但这也是旅客…  相似文献   

7.
鹰远 《江淮法治》2013,(1):53-53
据628号国务院令,2013年元旦起废止《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同时。还规定删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这意味着所有乘坐火车的旅客不再被强制购买票价2%的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以及2013年起。铁路运输部门对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也不再限定为最高15万元。  相似文献   

8.
一、问题提出铁路法院作为专门法院,近几年来受理了一批备受社会公众瞩目的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这些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有数起诉因是铁路旅客认为铁路企业在履行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时存在损害消费者知情权而提起的诉讼。笔者在此摘录三个案例,以案例反映出的  相似文献   

9.
一、铁路“旅客”范围的界定和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期间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是铁路运输企业作为承运人将旅客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该合同的主体,一方是旅客,另一方为铁路运输企业。铁路旅客在运输过程中人身受到伤害除依法免责外,铁路运输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在实践中要处理好此类案件,首先必须解决旅客的界定范围及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期间这两个问题。  相似文献   

10.
关于海上旅寄运输合同的规定 为适应日益发展的沿海和国际海上旅客运输的需要,海商法第五章对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作了规定。本章规定是依照《1974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雅典公约》制定的,吸收了该公约实质性条款的主要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第一,旅客及其行李如因承运人或其雇佣人的过失而遭到人身伤亡和损害,应由承运人负责赔偿;第二,如由于海损事故而引起旅客人身伤  相似文献   

11.
司法实践中,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一直存在归责原则及法律适用问题的争议,影响了判决尺度的统一,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近年来,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呈现出数量增速加快、审理难度加大、服判息诉率降低等新情况。这些新情况一方面是因为科技进步使得铁路列车运行速度大大提高,经济发展使得政府有能力修建更多铁路,铁路网线的密集、铁路  相似文献   

12.
《特区法坛》2006,(6):47-47
报载,北京铁路法院向铁道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铁道部提高旅客人身伤亡赔偿金限额,铁道部巳修订相关赔偿金标准,并报国务院审批。  相似文献   

13.
我国水路旅客运输人身损害赔偿制度适用情形复杂,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法学界对此发出了不同的声音。本文分析了水路旅客运输中对承运人保护的力度,国际海上旅客运输、沿海旅客运输和内河旅客运输人身损害赔偿制度中的热点问题,认为当前我国水路旅客运输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的大框架是合理的,只需小规模的修改即可。  相似文献   

14.
关于航空事故赔偿权利人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杨惠 《河北法学》2008,26(1):90-94
人们通常认为航空事故赔偿权利人仅指旅客。事实上,航空事故发生后,赔偿权利人除旅客外,还有机上其他人员、地面第三人以及受害人的近亲属等。航空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的身份,在航空运输实践中有时很难界定。有些人貌似赔偿权利人,实际上无权向承运人主张赔偿,应注意甄别。对于不同的赔偿权利人,应视其与承运人的法律关系分别适用相应的法律进行理赔。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3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作如下修改:一、第一条第二款开始部分增加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在客运合同履行过程中造成旅客人身损害的赔偿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二、删去第二条中的“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铁路客车盗窃旅财案件日趋突出,客车盗窃旅财案不仅使旅客蒙受损失,而且严重损害铁路声誉。打击此类犯罪一直是铁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重点之一,刑事技术部门如何充分发挥刑事技术工作为侦破此类案件服务作用,如何  相似文献   

17.
杨连专 《河北法学》2004,22(1):44-48
铁路旅客运送合同是我国旅客运送合同中最重要的一种。铁路运输行业的垄断性以及铁路运输方式的特殊性,决定了铁路旅客运送合同从订立到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都表现得极其复杂。本文分析了铁路旅客运送合同的成立、生效的时间及变更、解除的界限,界定了铁路旅客运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论证了违反铁路旅客运送合同的归责原则及责任竞合时的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8.
自2010年3月16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统称司法解释)走进人们的生活,对于行人“闯铁路”事故的责任、赔偿数额的规定发生巨大变化,可谓“乾坤大挪移”。  相似文献   

19.
铁路客运站台,是旅客上下车的重要一环,也是旅客出行过程中容易发生旅客伤害事故的场所。站台设置安全警戒线,能有效防止旅客在拥挤、无意识状态下跨越安全线的情况,保障旅客人身安全。  相似文献   

20.
旅客列车卧铺车厢的旅财案件有着很强的特殊性,此类违法犯罪往往是受害旅客成份较高、遗留痕迹物证少、证据搜集难度较大、涉案价值大、防范难度大、破案率低,严重侵害了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影响了铁路的服务质量和声誉。为了维护旅客列车的治安秩序,应加大巡查力度,建立联防机制,充分发挥警务区作用,注意信息的收集和研判,更合理的组织攻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