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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关于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以及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关系等问题,法学界几年来展开了热烈讨论。这是法学研究前进中的兴旺景象,是十分可喜的。农村经济关系不一定都由经济法来调整,民法和行政法等同样负有调整任务。本文不多涉及法律部门对农村经济关系的调整分工问题,而只是就农村经济关系中几个主要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一般考察,并对农村经济法规的基本原则、规范和形式等进行探讨,目的是希冀引起更多同志对研究农村经济法律问题的关注和兴趣。文中所说经济法规,是依照通常所谓广义的解释,泛指调整农村经济关系的法规,并非严格限制在经济法一个部门法的范围内。  相似文献   

2.
我国经济法体系的内部结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调整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准则的我国经济法,是国家领导、组织和管理经济的重要工具,也是各种企业组织、经营和管理活动的行为规范。它在以宪法为核心,以组织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民法等为部门法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显著的地位。据不完全统计,建国以来,我国已颁布了约二千件法律、法规等,其中经济法规就占百分之  相似文献   

3.
市场经济建立后,经济法能否成为独立部门法,这一直是笔者深究的问题之一。“经济法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计划经济的伴生物,在市场经济国度里,不存在经济法这个部门法”。而传统意义上的经济法其调整对象分属民商法、国家行为法、政府行为法等部门法所调整; 第一、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及其法律调整应属商事法之商事主体法调整。  相似文献   

4.
略论经济法立法主体的分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论证,认为在经济法立法活动中,所立之法可以按调整对象、法律渊源、客观功用价值、立法权的获取方式等标准分类;立法主体可分为宪法上的立法主体和经济法上的立法主体,前者行使宪法上立法权进行立法,后者行使经济法上立法权进行立法,两者受不同部门法的调整。  相似文献   

5.
一、中国农业经济法体系的概念和建立中国农业经济法体系的必要性农业经济法是经济法的一个重要部门,是调整农业经济诸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法体系是由各部门经济法组成的统一整体;农业经济法体系是调整农业经济诸法律关系的各子法律部门法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相似文献   

6.
经济法作为一个部门法或作为一个学科,从其出现开始就主要面临着两个方面(两条理论战线)的争论:一是同民法;一是同行政法。当经济法同民法的关系(分别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和当事人以平等身份参与的民间社会经济关系)基本明朗以后,同行政法的关系问题就突出起来。这不仅因为它们调整的国家经济管理关系与国家行政管理关系都是纵向的管理关系,而且国家行政管理中一部分涉及经济领域,并具有经济性内容,因此也可以称为经济管理。这两种经济管理关系用传统部门法划分标准来区分显然是无能为力的。在这种情况下,重新审视法律部门的划…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出台,在上海企业界、法律界反响强烈. 企业法是经济法体系的重要部门法.用法律形式促进企业制度的改革,调整企业内外部的关系,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管理的客观要求,也是现代化经济管理的一个特征.特别是当前我国新旧经济体制  相似文献   

8.
第一讲经济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一、经济法的概念(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它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我国经济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居于基本法的地位。经济法,一般地说,是指调整一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我国,经济关系是指人们在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但我国经济法所要调整的,并不是所有的经济关系,  相似文献   

9.
法律部门与法学部门的非对应性往往被众多学者所忽略,致使在诠释某些法学概念时造成混乱,尤其在国际经济法这个新兴概念上,最终必然导致概念层面上的循环论证,实际问题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国际经济法”这个概念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律部门意义上的国际经济法,二是法学学科意义上的国际经济法。只有在明确了这两层含义后,讨论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才有意义。从法律部门的意义上讲,并不存在真正的国际经济法,即有关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应归入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的范畴,不构成独立的部门法,;从法学学科的意义上讲,国际经济法学对国际经济关系有其独特视角和现实意义,应成为独立的法学学科,与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并行。  相似文献   

10.
法律部门与法学部门的非对应性往往被众多学者所忽略,致使在诠释某些法学概念时造成混乱,尤其在国际经济法这个新兴概念上,最终必然导致概念层面上的循环论证,实际问题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国际经济法"这个概念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律部门意义上的国际经济法,二是法学学科意义上的国际经济法。只有在明确了这两层含义后,讨论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才有意义。从法律部门的意义上讲,并不存在真正的国际经济法,即有关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应归入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的范畴,不构成独立的部门法,;从法学学科的意义上讲,国际经济法学对国际经济关系有其独特视角和现实意义,应成为独立的法学学科,与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并行。  相似文献   

11.
杨天宜 《法制与社会》2010,(34):144-144
国际经济法指的是调整国际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它是一个总称的概念。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国际法上的经济关系和国内法上涉外的经济关系。从这可以看出,这既有纵向的经济关系,又有横向的经济关系。总之,国际经济法是一门多门类和跨学科的独立的,综合的法律学科。  相似文献   

12.
经济法是由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组成的一个部门法体系,是介于私法和公法之间的法律,是调整国家干预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与法律规范的总称.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才能真正了解经济法的内容和精髓,然而目前我国经济法学者观念各异,本文通过对各学者观点的比较得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相似文献   

13.
《现代法学》2016,(3):71-82
在经济法主体制度研究中,长期以来存在一个被视为理所当然的理论预设,即法律主体的专属性理论。该理论的核心观点是法律主体与部门法之间具有对应关系,独立的法律部门必然有独特的法律主体。但法律主体的专属性理论本身是对法律主体理论的常识性误读。专属于某一部门法的主体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同一个主体因参与的法律关系不同,会享有不同的权利义务,从而成为不同部门法的主体。某一主体成为经济法主体,仅意味着其参与了经济法律关系,并不是指该主体本身为经济法所独有。换言之,经济法主体只是该主体因从事经济法中特定行为而呈现的一种角色而已。基于此,我们不能从主体的具体形态而只能从角色角度来界定经济法主体的含义及类型,经济法主体由此可被分为管理主体与被管理主体两类。每类主体身份的获得,均应根据其从事的法律行为的属性来具体识别。  相似文献   

14.
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旭 《河北法学》2004,22(9):53-56
社会法与经济法的关系是一个具有相当理论与现实意义的问题。社会法是指国家为了救助弱者、反对歧视而制定的调整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关系的法律规则的总称。社会法的调整领域主要包括四方面 ,社会正义理论等构成了其产生基础。经济法和社会法是第三法域下两个并行的部门法 ,两者在产生时间、目标、调整对象、公平观、调整方式等多方面存在不同。经济法和社会法应当协调发展、相互配合  相似文献   

15.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其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然而,无论是根据我国经济文化发展状况,还是从近些年来的立法实践上讲,作为较大的市所拥有的立法权都是受到广泛质疑。本文将在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权的授权、内容、程序、以及立法监督等方面对较大的市立法权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16.
经济法与行政法在何处重合?——试论经济行政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华 《行政与法》2004,(7):118-120
经济法从产生以来就面临着其他部门法尤其是行政法的挑战,不断提出否定它的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学说,甚至将其看成是行政法的分支学科,称其为经济行政法.其实,经济法有其独立的调整对象,在许多方面也不同于行政法.经济法决不等同于经济行政法.经济行政法是经济法和行政法的交叉或是说重合而形成的有其独立的调整对象的亚部门法.  相似文献   

17.
社会经济法散论   总被引:33,自引:0,他引:33  
经济法作为一个法部门 ,其法律特性迥异于“民商法”、“行政法”。按传统的公法与私法标准划分其归属 ,存在着争议和矛盾。经济法在法域归属、法本位、调节机制、规制范围、基本原则、法律规范之性质、调整模式、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程序法等 1 0个方面更多地体现了社会法特性。如果将法部门按“私法—社会法—公法”三元结构划分 ,经济法宜纳入社会法法域 ,作为社会法的一个部门法。  相似文献   

18.
论经济法主体   总被引:32,自引:0,他引:32  
法律部门的主体制度是基于部门法独立的调整对象、调整任务而以独特的视角建立起来的 ,同一社会实体或个人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享有不同的权利义务 ,从而成为各部门法的主体。据此 ,经济法主体可表述为政府、经营者、消费者三类。  相似文献   

19.
一部分人认为行政法规是关于“行政”的法规,属于行政法范畴;经济法规是关于“经济”的法规,属于经济法范畴,从而将行政法规与经济法规对立,将行政法规与行政法,经济法规与经济法等同,其原因在于没有真正弄清行政法规、经济法规与行政法这三者的内涵。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经济法规,是人们从调整经济关系这一角度出发,把它看作是调整国家经济关系的法规的总称。行政法规中有一部分是用来调整经济关系的、如《工  相似文献   

20.
目次一、正确认识和处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矛盾关系二、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矛盾关系三、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管制权与企业自主权的矛盾关系自改革以来,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现在我国已经形成了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门法所构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与此相适应,各个部门法还应当有自己的体系。与传统的法律部门相比,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的发展中的部门法,它的体系如何构建,构建了又如何发展,仍然存在着争论和困惑。对于什么是经济法体系,学界有着不同的认识,笔者倾向于认为,经济法体系是指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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