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生物基因工程学科的最新发展,为人类福祉的增进,提供无限广阔的前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即属其一,它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涉及社会、道德、伦理和法律方面的问题。本文通过对自然生殖状态亲子关系的剖析,对照性分析如何认定人工辅助生殖的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 相似文献
3.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业务文选》2001,(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效和健康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保障人民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 相似文献
4.
5.
《中国卫生法制》2005,(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自2001年《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颁布以来,我部先后对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0个申请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审评,并对其中10个省份的1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整改后的复审。从评审的情况来看,各单位按照我部颁发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评审、审核和审批管理程序》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整改,各方面都有很大的进步和提高。但是仍需要不断加强生殖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础技能培训,特别需要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学伦理、知情同意和病历书写及内部管理上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相似文献
6.
辅助生殖技术的飞速发展不仅是医学上的一场革命,它同样冲击着现有的法律制度。和所有的科学研究成果一样,辅助生殖技术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有助于个人更好地行使生育权,但如果被滥用,就会侵害到他人的利益或社会利益。因此,必须通过立法来规范、调控这些新兴技术,使之更好地造福于人类。 相似文献
7.
辅助生殖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在医疗临床上的广泛应用给传统刑事责任理论与制度带来了挑战,但从刑法学的视角来进行考察,辅助生殖具有伦理上的正当性。人类胚胎、精子、卵子是一种介于人与物之间的一种特殊人格体,对这种特殊人格体,法律应承认其特殊地位,并给予特殊保护。强制采精、采卵、供精都具有犯罪性。代孕不具备伦理正当性,应为刑法明文禁止。为了应对辅助生殖技术的挑战,我国刑法应增设辅助生殖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制度,并应利用好现有刑法中的一些规定。 相似文献
8.
有限开放代孕并没有体现法律的实体正义,借助代孕才能实现的不孕者的生育权是一项不为法律认可和保护的伪权利,有限开放代孕并不能维护社会和谐。禁止代孕至少是现阶段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立法的必然选择。法律对代孕的禁止是为了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负面效应控制在人类社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而不在于消灭代孕。我国现行禁止代孕的立法存在明显欠缺,需要加以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现代生殖技术的问世大大冲击了人类传统的自然生殖方式,与此同时,也冲击了现代伦理观念,并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随着人工生殖子女数量的增多,相关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因此,本文对于人工生殖的一个基本问题——人工生殖子女的法律地位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着重论述了人工生殖子女的分类,相应的父母子女关系的确定及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对代孕母亲所引发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0.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突飞猛进造成父母身份的分裂,传统亲子关系认定标准受到挑战,"基因说"、"意思说"和"子女最佳利益说"等新标准的地位逐渐得到提升.英国、美国、德国、以色列等正致力于构建二元生殖模式下亲子关系的规范体系.我国民法典应充分借鉴国外的立法和司法经验,重塑适合我国国情的人工生殖亲子法,明确人工生殖子女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