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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赵琛所著《少年犯罪之刑事政策》(1939年),是我国第一部少年犯罪研究专著。该书的产生与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犯罪学受到重视,法律院校开设犯罪学、少年犯罪学课程,国际社会对少年犯罪问题的重视及国民党政府内忧外患等历史背景密切有关。该书对于推动中国犯罪学、刑法学的发展,推动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产生起到了积极作用,其所提出的"少年犯罪综合治理思想"等,也都均具有较高的理论、实践与历史价值。  相似文献   

2.
少年犯罪问题在现代社会变得日益严峻,为预防、控制和减少少年犯罪,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少年司法制度建设。我国由于多种原因,少年司法制度构建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少年司法制度存有较大差距。为加快少年司法制度建设,本文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不足作了多方面的探讨,并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做法,提出了完善构想。  相似文献   

3.
少年犯罪问题在现代社会变得日益严峻,为预防、控制和减少少年犯罪,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少年司法制度建设。我国由于多种原因,少年司法制度构建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少年司法制度存有较大差距。为加快少年司法制度建设,本文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内涵、现状与不足作了多方面的探讨,并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做法,提出了完善构想。  相似文献   

4.
各国对研究和探索治理青少年犯罪的对策非常重视,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是,在我国,有关部门对治理青少年犯罪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乃至对少年司法制度的改革还没有提到应有的重要位置。因此,对国外少年司法制度产生的理念、发展及与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进行比较和研究,可以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改革和构建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少年司法制度发展,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少年司法制度在其发展过程中,基本上是摇摆于向刑事司法方向还是向福利方向发展之间。通过总结和对比,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还存在没有独立的审理少年违法犯罪的程序法、还没有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作为与成年人犯罪存在着本质上不同的问题来加以对待和处理等问题。对此,应通过修改刑法并在条件成熟时再制定《少年刑法》等法规和措施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和特点的特殊性决定了少年司法制度应当与普通刑事司法制度有所区别。少年司法制度的目的除了保护社会利益之外,更重要的是预防、矫治少年犯罪,保护少年健康成长,使保护社会与保护犯罪少年相统一,从而达到公正与功利的价值目标。近来,有学者提出了社会化的方案,即在刑事司法中贯彻社会化的原则,以提高刑罚实现其预防犯罪、矫正犯罪人的能力。在本文中笔者拟对这一问题展开初步讨论。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新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少年司法制度要求在审理少年刑事案件过程中,不仅要依法收集被告人犯罪行为方面的事实资料,更要注重收集少年被告人犯罪行为方面的背景资料。有鉴于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规定》中对社会调查的作用、方法、内容、对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表明了对少年被告人的刑事调查范围更为广泛,内容更为深入,而这种调查的开展,在司法实践中肯定了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差异,标志着我们对少年司法制度和成年人司法制度之间存在的明显差异这一问题有了明确、科学的认识。而从执法角度讲,对少年被告人实行广…  相似文献   

8.
<正>少年司法制度是刑事司法制度的核心部分之一,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先进理念、原则或者制度往往是从少年司法制度开始发展的。因此,对于《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而言,其特别注重将"少年司法"打造成品牌栏目,从而使之成为我国少年司法理论研究的一块重要阵地。在本刊的"少年司法"栏目中,其最为根本的原则是秉持"少年最佳利益原则",这是本栏目最为深刻的价值理念基础,其他一切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或原则都是以此为核心展开的。在具体内容上,"少年司法"栏目不仅关注未成年人犯罪的  相似文献   

9.
为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经验,讨论、研究公检法司“一条龙”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庭成立十周年的前夕,上海市长宁区少年案件工作指导组于1994年6月17日至18日,假座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举办了“长宁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学员有该区的公检法司从事少年案件工作的专业人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区政法委、区人大、区青保办也应邀派员参加。培训班得到了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的大力支持,该所所长徐建教授亲自为学员讲课,介绍国外少年司法制度的概况,并请了在美国学习回国的顾伯中向学员讲授美国少年司法制度的现状,该所副教授肖建国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建设也作了发言。培训班还邀请上海  相似文献   

10.
双向保护原则在中国少年司法中的运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少年司法制度,是针对青少年犯罪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少年犯罪的特殊性,产生了少年司法制度的特点与成年人的司法制度有明显的区别。国家在对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所进行的司法活动中,既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又要注重对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进行教育和挽救。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以实现秩序和公正的目的,达到最佳社会效果,称之为双向保护。  相似文献   

11.
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中国大陆少年司法制度,在经过了近20年的发展之后,形成了中国少年司法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在少年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以及犯罪少年的矫治方面,形成了一套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但是这一制度本身还不健全、不完  相似文献   

12.
实行综合治理,健全与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和司法制度,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至关重要。公正科学的司法可保证司法制度正确地实施,我们应进一步改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充分发挥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功能。  相似文献   

13.
2013年是我国著名青少年犯罪学家、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徐建先生的八十大寿。徐建先生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大陆青少年犯罪学、未成年人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研究的开拓者、引领者和奠基人之一。三十多年来,徐建教授开创了我国青少年犯罪学、未成年人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等多项研究的先河,使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学、未成年人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研究得以全面展开且不断深入;是他促使了我国青少年犯罪学学术研究组织——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11年更名为“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成立,使我国拥有了专门研究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的全国性学术组织和研究队伍;是他推动了我国第一部保护青少年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的诞生,使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步入了法治轨道;是他与实务部门合作创导了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建立,使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从无到有并渐趋成熟;是他创设了我国第一个青少年犯罪研究的专门机构——华东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所,使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学、未成年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研究走向了世界;是他首撰了我国第一部专门研究青少年犯罪学的理论专著——《青少年犯罪学》,为我国青少年犯罪学的学科建设奠定了基础;是他首创了我国第一本国内外公开出版的青少年犯罪研究刊物——《青少年犯罪问题》,对本刊的创立和发展作出了决定性的贡献……鉴于徐建先生在我国青少年犯罪学、未成年人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研究和实践领域的重要地位和杰出贡献,我们在徐建先生八十大寿之际,特辟专辑,特邀数位较为了解徐建先生的专家、学者共同撰文贺寿。由于版面有限,我们在众多贺文中特选了三篇以特辑形式刊发。特辑贺寿,不仅是为了让广大读者能够更深入、更全面地了解徐建先生,更重要是为了以此向我们的导师、我们的前辈表示最崇高的敬意。让我们一起衷心祝愿徐建先生健康长寿!  相似文献   

14.
少年法庭是在少年犯罪日趋严重的形势下,为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未成年人犯罪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少年群体的特殊性、少年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和少年犯罪的特殊性,是少年司法制度建立的重要理论渊源。针对少年犯罪的特殊性,基于“少年儿童不能预谋犯罪”这一罗马法的古典理论和英美法系关于“国家对少年儿童不是惩罚的官吏而是最高监护人”这一衡平法原则,  相似文献   

15.
自从1899年美国伊利诺伊州制定少年法庭法和建立少年司法制度以来,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蓬勃地发展起来.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五种状况:一是从青少年法规的内容来看,由单纯的司法消极预防转变为对青少年进行积极保护;二是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向“司法福利”发展;三是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向成年人发展;四是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对少年犯处理向社会化和多样化发展;五是将危害少年的成年人犯罪特别规定为青少年法规的主要内容,借以保护少年.  相似文献   

16.
青少年犯罪状况不能成为评价少年司法制度成败的惟一标准。同其他社会矛盾一样,青少年犯罪是社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必然现象,而它的出现是由很多因素引起的。中国青少年司法制度架构应当有自己的本土特征。少年司法的目标是保护而不是惩治。因此,少年司法的一体化,由中国的国情决定,中国的少年司法不可能通过立法来开展,而只能首先通过局部的、分散的、正式与非正式、官方与非官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泛和长期的司法探索,向建立少年司法制度的目标进发。  相似文献   

17.
随着社会的变迁,我国家庭和社区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控制功能日益弱化,而同时,我国的司法制度对罪错少年的干预是滞后的,导致社会上出现了一批屡次违法和轻微犯罪的顽劣少年,公安机关对他们无可奈何,只能是“养肥了再打”。对此,很多人建议将我国的少年司法管辖范围扩大,干预前置。但是笔者通过对典型国家和地区的少年司法制度的横向比较、通过对中国现行司法制度所反映出的本土文化和理念的分析,对中国未来的少年司法制度的改革方面持不同建议。笔者认为我国所要构建的少年司法制度应当是尊重和传承我国传统司法理念,同时吸纳国际进步思想的制度。  相似文献   

18.
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作为刑事司法改革的一个方面,轻刑化和行刑社会化是其两个显著特点。恢复性司法作为西方国家近年来兴起的一种以“实现修复正义”和“重塑社会和谐”为基本目标的青少年犯罪防控模式,代表了西方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新趋向。尽管我国司法制度对恢复性司法这一新的司法模式尚未明确认同,但是这种模式实际上与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特有的理念在一定程度上相契合。  相似文献   

19.
美国的少年司法制度自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之后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少年司法与犯罪预防法》是继伊利诺斯州《少年法庭法》之后,美国对少年司法制度进行重大变革的一项联邦立法。这项立法主要涉及了四个方面的内容:非犯罪化;非监禁化;转处和正当程序。其中身份罪少年的非监禁化是其重要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20.
少年司法工作,沿袭一般刑事司法制度,着眼点放在事后的处理上,即对青少年已有违法犯罪事实出现后,再由少年法庭来处理,这是一种“追究型”的制度。我们认为,少年司法制度不仅要搞”追究型”,还要有一定的“预防型”,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指导下,不仅要抓事后处理的科学性,同时要注重预防在先,从早抓起,抓苗头、抓倾向,防患于未然。要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少年司法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使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真正实现综合治理的目的。从审理少年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看,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都是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从逃学、逃课、轻微违法,然后发展成为犯罪,如能在一定的危险年龄阶段,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教育、防范,就能得到一定的控制。基于此,海宁市人民法院在建立少年审判庭后,除了精心审理好少年犯罪案件、少年保护案件外,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作了大胆的探索。我们借鉴国外和境外少年司法制度的有益经验,结合审理少年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把少数有犯罪倾向或违法行为的少年列入司法程序来解决,开创了对“虞犯少年”、违法少年的教育案件的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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