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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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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债权作为质押标的有其存在合理性和合法性,且允许转让.其条件是设定质押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必须通知原债务人.为主债权清偿期已到,入质债权清偿期未至时,质权人只能首先向其债务人要求清偿.质权的行使仍需等到作为质押标的的一般债权届满方可.第三债权人可直接向第三债务人要求偿债,按物权优于债权原则,质权应首先得到实现.  相似文献   

2.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列举了可质押的各项权利,但其第(4)项规定的"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在实践中容易引起争议,因此,应明确可质押的权利范围.一般债权也是权利,亦得成为权利质权之标的.一般债权和其他权利在表现形式和行使方法上有明显区别,作为权利质权之标的应有自己的成立及构成要件,担保法未作规定属立法缺陷,应予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权利质押的效力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同标的的权利质押,其效力亦有所区别。本文立足于比较法与法解释学的研究方法(主要考察大陆法),分债权质押、证券权利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三部分,就权利质押的效力进行探讨。一、债权质押的效力1、债权质押的被担保债权之范围...  相似文献   

4.
论权利质押的成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主要参考大陆法 ,就权利质押制度构造中的权利质押成立的几个特殊问题 ,即权利质押标的的构成要件、权利质押标的种类、权利质押的设定行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研讨 ,完善了我国权利质押理论 ,并为未来的《民法典》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准备。  相似文献   

5.
因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权利质押中并未将一般债权质押列举在内,导致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其看法不一。本文通过分析一般债权质押存在的现实性、应具备的条件、设定、效力及实践中若干疑难问题等内容,剖析问题,提出笔者的建议,以期达到权利质押制度完善之目的。  相似文献   

6.
传统担保物权原则上以有体物为其标的,但也不排斥将权利纳入其视野.文章首先介绍了权利担保物权的一般理论,接着通过分析登记和移转占有两个因素在知识产权质押中的适用,认为现今大陆法系各国认为在知识产权上设定质押的方式值得商榷,理论上应以抵押的方式代之.  相似文献   

7.
保单质押贷款在金融实务中普遍使用,但是由于实体法中缺乏明确的规定,作为一种权利质押形式,保单质押游离于法律体系之外。保单质押的标的是保单现金价值请求权和投资保障性财产保单之给付金受领权,该两项权利具有可质性。具有现金价值是人寿保单质押设立的前提,只有投保人具有以保单出质的权利,交付、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的同意是保单质押公示的方式。与其他权利质相比,保单质押具有一些特殊的效力。  相似文献   

8.
我国《担保法》第75条第4项“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到底包含哪些权利?债权是否应当是此项规定的可质押权利?文章对国外立法例和理论界研究成果的分析持肯定观点,并对我国普通债权质押制度设计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9.
票据支付与原因关系债权的关系如何,理论界对此似有通说,作者认为需商榷,认为首先应将此关系放在两种情形下讨论。在第一种情形下,由于当事人在原因关系之债中的明确约定使得票据的支付导致原因债权的消灭,比较简单。更值得探讨的是在第二种情形下,当事人对于清偿既存原因之债的方式未作任何约定,那么支付票据将会对原因债权产生什么影响?文章以为支付票据亦会消灭原因债权,但真正对原因债权产生影响的不是票据的支付,而是在当事人间多是通过默示达成的票据债权清偿协议。文章进一步认为该协议的性质应该是代物清偿,并提出该协议的具体适用方法,即债权人必须先用尽票据上的权利,才能行使非票据上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在2006年人大的立法规划中,新破产法草案如能通过审议,将要很快颁布和实施。其中职工劳动债权的优先清偿顺序应如何确定,在立法过程中一直是一个极具争议性的问题。企业破产时对职工劳动债权应当予以充分清偿,这是职工在破产法上应享有的重要权利。但是草案将范围如此之广的职工劳动债权全部放在物权担保债权之前清偿的立法模式显然违背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也没有法理依据对其支持,更是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不符。  相似文献   

11.
应收账款质押是债权,它是一种权利质押。文章对应收账款的特征、效力、风险以及银行在设定应收账款质押中的风险防范作了具体的分析。  相似文献   

12.
当今社会,由于经济和法律的发展,出现了“权利爆炸”风潮,促使担保物权领域内,权利质押标的日益呈现出扩张趋势,在实践中得以广泛运用的不仅仅是《担保法》第75条所列举的权利能够质押,大量的未列举的权利质押类型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也应运而生,如基金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收费权质押等等。这些新型的质押类型已经成为现实生活中方便、快捷、有效的担保方式,其发展前景和应用领域也将逐步凸现。  相似文献   

13.
关于债权让与行为之性质,我国大陆学界有"合同说"、"准物权行为说"、"事实行为说"三说,然此三说或不利于当事人间利益之平衡,或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相冲突,皆不能作为未来民法典债权让与制度构建之理论依据.未来民法典债权让与制度之设计,当以区分原则为其基础,将债权让与行为定性为处分行为,唯其方能恰当界定让与通知的效力,方能合理解决二重让与问题.  相似文献   

14.
朱传峰 《工会论坛》2010,16(4):157-158
权利让与担保和权利质押在标的适用范围、公示方法及其效力和实现方式等方面基本相同,其功能可由权利质押来承担。因此,从权利担保化的角度看,我国已经确立了权利质权制度,并承认了权利抵押制度,已无必要再移植权利让与担保制度。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从一定金合同纠纷作为楔入点,从三个不同视角对支票支付款项行为的法律效力进行透视.笔者认为,支票的交付、移转占有,仅是票据债权的移转,而非支票所载款额的移转;支票从定金支付之债的债务人移转到债权人手中,已完成定金合同的代物清偿;票据债权的移转已使定金之原因债权归于消灭.  相似文献   

16.
知识产权质押有关法律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质押是以可转让的知识产权为标的而设定质权对债权予以担保的法律制度。作为将知识产权资本化的重要模式之一,知识产权质押对促进资本流通、保障交易安全、激励自主创新具有重要意文。但是,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制度尚不健全,理论研究不够深入,市场主体及金融机构缺乏实际操作经验,知识产权的担保融资功能还未能充分发挥。鉴于此,需要对知识产权质押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研究我国知识产权质押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途径,以探索一条补充和完善我国质押担保法律制度和实践规则的道路。  相似文献   

17.
票据质押作为信用担保方式受担保法和票据法双重规范,担保法规范标据质押的原因关系,即质押合同,而我国票据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则票标据质押作为票据行为加以规范.但标据质押行为与一般票据行为有重大区别,其性质上应属于民耨事法律行为中的债权质押行为.因此对于票据质押行为不宜适用有关票据行为的规范.以记载"禁止背书"字样的票据进行质押时,质权人不能享有票据权利但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对我国有关票据质押方面的规范应结合上述原理加以修正.  相似文献   

18.
普遍观点认为债权为相对权,因而债权人对第三人的侵害不得主张权利.文章从权利内容进行分析,认为债权既为法律权利,自应受到法律保护,债权具有不可侵性,侵害债权则有直接侵害和间接侵害两种,侵害债权之侵权行为以故意为构成要素.  相似文献   

19.
在《民法典》实施及《民事强制执行法》起草的历史背景下,债权执行应与债权人代位权形成有效衔接融合。债权执行并非债权人代位权在执行程序中的延伸,而有其独立的制度定位。我国债权执行应具有“一车两轮、一鸟两翼”的制度结构。除法院依申请发出债权扣押(冻结)裁定、履行通知外,以第三人在异议期间内的行为为根据,衍生出两种程序:其一是第三人未提出合法的异议,法院依申请作出执行裁定,以“履行通知 + 执行裁定”作为执行名义,对第三人径为强制执行;其二是债权人认为第三人的异议不成立,提起债权收取之诉。这一制度结构已被《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确认。但是,对第三人径为执行受到了诸多质疑,需对其正当性进行论证。而债权收取之诉与我国可实现直接清偿的代位权诉讼颇为相似,需进行有效的整合,避免陷入“诉讼法学者不理解及漠视实体法”的尴尬境地。  相似文献   

20.
预告登记是为了保全以不动产物权的得丧变更为标的之债权请求权而设立的一项登记制度,经由此种登记,债权请求权得以对抗第三人。这对于保障债权人的权利、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信用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物权法》的规定过于概括不利于司法适用;内容缺漏不利于发挥预告登记制度的作用;程序上缺乏可操作性。应当结合我国自身情况,从细化适用范围、补全效力内容及增加操作程序三个方面去完善预告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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