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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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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公共性”是“公共性”这一哲学范畴被引入到行政领域收获的理论成果,也是人类共同体演进和社会公共领域分化的结果.从共同体的视角来看,公共性反映的是人类共同体实现内部平等交往的基本属性和未来发展的目标趋向,它集中体现在人类公共活动领域之中.在人类步入工业文明以后,人类公共活动领域分化为“公共权力领域”和“社会公共领域”两大部分,相应地,公共性也呈现出“强制性共同体的公共性”和“非强制性共同体的公共性”两种情况.这样,“行政公共性”就从人类普遍主义视野下的“公共性”中被剥离和引申了出来,成为一个专门用于描述政府这种强制性共同体在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关系状态和对其进行价值确认的学术概念,并且在公共行政活动中以“他利性”表现出来.  相似文献   

2.
探索重塑公共行政公共性的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世纪中后期,随着官僚制理论征服了公共行政实践,公共性的缺失引起了行政学界的广泛关注,许多学者对其作出了严厉的批评,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重建公共行政公共性的方案。其实,公共行政公共性的回归不是一个简单地要求公共行政重新获得公共性的问题,而是一个需要对公共行政的价值取向作出重新定位的问题。从理论来看,需要从根本上改变行政学研究的技术中心主义路线,让从属于公共性的价值统领行政管理技术。就行政实践而言,公共性的回归则意味着政府目标的重构,即从政府本位主义转向以社会为中心。也就是说,公共性的回归是治理模式的重构,是朝着建构新型民主治理模式的方向政府改革运动。对于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回归而言,无论是新公共行政运动的理论畅想还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实践努力都是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只有在理论与实践对公共性的共同追求中,才能有效地解决公共行政“公共性危机”的问题,从而建立起拥有实质公共性的公共行政。  相似文献   

3.
“公共性”是公共行政的根本性质,是公共行政发展的永恒目标。现实政治生活中,行政公共性的缺失却是长期和普遍的现象。公共精神的确立、权力制约制度的建立、公民的参与和监督是实现公共行政公共性的基本途径。  相似文献   

4.
公共行政的基本价值就是公共性,自公共行政出现以来,行政的公共性是学者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国内外学者都对其进行了广泛探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公共行政模式的引进,中国学者在西方行政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但是,从当前我国的学术文献来看,许多中国学者在使用公共性的概念时,出现了概念界定较为模糊且使用随意性较大的问题。因此,关于公共性概念的探讨依然是公共行政学研究中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对公共性概念的深度发掘,对公共行政的模式建构和职能界定也有着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5.
政府公共性:现实缺失与实现策略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理想的政府的公共性和现实的政府的公共性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甚至背离,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政府公共性的缺失与自利性的膨胀一直困扰着人类,也是引发人民不满和社会不稳的根源。必须采取切实举措努力缩小政府公共性应然与实然上的差距,真正使“公共性”所应具有的价值体系和行政理念在政府公共行政活动中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6.
公共行政学理应将"公共性"作为学科发展中一以贯之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然而,由于受到现代西方社会科学研究中逻辑实证主义的影响,主流公共行政学的理论研究在工具理性的导向下陷入了技术路线和管理主义的追求之中。在后工业化的背景下,行政学的研究必须深入发掘公共性概念的价值内涵,并在公共性内涵的张扬中去确立研究取向、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行政模式建构,实现公共行政学的价值重构,以求使这门学科能够承载起面向后工业社会的治理模式重建的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7.
现代公共哲学努力践行在多元共生理念统合下实现互利共赢和价值共享。它是基对于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缺陷及其后果的反思,其目的是通过强调公共理性,建立社会共识,崇尚公共精神,重构共同体和公共领域来摆脱社会治理困境。公共性意味着在一个敞开的公共领域因他者的存在而获得自我在场的真实体验。公共性是以凸现人的主体性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基础,是为了消解个人、社会与国家的对立。自主性、多元性和共同体是现代公共性的核心概念。我国社会正处于急剧变革之中,公共性问题也日益突出。在重建公共性过程中,要注重公共性与市场性的融合、宪政秩序的构建、公民社会的培育、公共精神的构建、公民参与的扩大。  相似文献   

8.
当代中国公共性转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共性是现代国家构建的重要内容,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国家—社会一体化的政治形态下形成了高度集权型公共性,公共领域失去了独立自主发展的空间。改革开放特别是市场经济的确立,公共性发生了具有重要意义的转型,即开始从高度集权公共性转变为适度分权公共性。当然,过渡形态下的公共性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因而必须从制度环境和内在修养等方面予以完善,才能实现公共性合理有序转型。  相似文献   

9.
行政是行政法学的研究核心,现代行政以公共性为显著特征。行政的独立和公民社会的形成是行政公共性出现的前提.在给付国家时代行政公共性特征得以进一步展示,这也是宪政国家的客观要求。行政公共性特征主要体现在行政权力主体的多中心化、行政公开制度化和行政相对人参与的普遍化以及公共利益是行政公共性的价值导向。  相似文献   

10.
公共行政人员在处理公共事务过程中,存在多价值冲突现象,导致了行政责任的不明确性和行政活动的不道德性。造成公共行政人员多价值冲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解决公共行政人员多价值冲突问题,就必须以政府"公共人"的伦理价值定位,提高公共行政人员对公共性的认识,正确引导与树立公共行政人员的伦理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1.
对公安行政执法工具的限制是我国行政法治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然而,我国现行行政立法在规范行政权时疏于对公安行政执法工具的规范,致使公安行政执法工具规则规定的公安执法工具的范围过窄,要么就事论事,要么内容无序,要么操作性弱。为此,必须加强对公安行政执法工具的法律控制,扩大对公安行政执法工具的认识。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关于公共危机领域内的行政补偿法律制度几乎是一片空白,该领域的行政补偿政策调整的倾向十分明 显,随意性和不公正性问题严重,这已经严重影响到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紧急权力的有效运作和对人权的基本保护,也显然与我国 实施的依法治国方略背道而弛,亦有背于当代宪政精神,更不符合当前依法行政的实际需要。因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我国,厶\共危 机中的行政补偿法律制度,确定实施行政补偿的原则,明确行政补偿的范围,规范行政补偿的程序及救济。  相似文献   

13.
20世纪行政学发展回顾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整个 2 0世纪中 ,威尔逊和马克斯·韦伯等人为行政学所做出的奠基性工作得到了发扬光大。但是 ,决不应当把行政学的这一发展理解成范式革命。 2 0世纪行政学的发展是这个学科的自我成长过程 ,作为一门科学 ,它尚未完全走向成熟。所以 ,不存在着所谓范式革命。真正的范式革命 ,将是行政学这门学科得到充分发展之后的结果  相似文献   

14.
警察治安行政是指公安部门及其人民警察行使治安行政职权维护社会治安的行政工作。其目的在于保障社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途径。警察行政规范化的前提是依法行政,包括行政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公安部门内部管理的规范化能促进警察治安行政的规范化,有利于强化警察治安行政规范化,可对警察治安行政进行质量管理和标准化管理。警察的武装性质使得警察治安行政的职权扩张和职权限制成为特别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需要严格限制警察行政的强制功能和处罚功能,尤其是要严格限制强制和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并加强警察治安行政的监督控制。  相似文献   

15.
行政行为无效理论是行政行为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是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范畴,其存在的理论依据是行政行为公定力的有限性,并以公民权利抵制行政权力为它的价值背景。可以通过对行政行为无效的界定、其法理基础及其价值目标的探讨,来说明行政行为无效理论在行政法中的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16.
公法人应作为行政主体纳入行政法学研究范畴 ,其行为符合公法中的公务原理 ,公法人与其利用者之间的关系为特别权力关系。随着现代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发展与完善 ,理应纳入司法审查范围。  相似文献   

17.
随着权力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渐趋强化 ,公共行政研究的主题从行政权力转换到政府能力。在分别界定政府能力和行政权力的基础上 ,进而提出依法行使公共权力、不断提升政府能力的主张  相似文献   

18.
传统行政主体理论认为非行政机关只有在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才具有行政主体地位的观点有失偏颇。随着现代行政法疆域从国家行政扩展到包含公共行政和社会行政,只要村民委员会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即应确立其当然的行政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9.
在大陆法系长期扮演重要角色的特别权力关系已不断变异和逐渐式微,应当积极探索和发展更符合行政法制实践要求的行政法律关系理论和行政法规范体系.实践证明,仅用一般法规范调整特别权力关系有许多局限和无力感,重新认识条理法已成为行政法制建设的新课题,不仅运用一般法规范而且兼用条理法来调整特别权力关系就体现出特殊优势并具有特殊功用.公立高校管理行为关系尚属具有特殊性的一类特别权力关系,许多典型事例表明公立高校管理行为争议解决具有复杂性和特殊困难.积极运用条理法有助于系统和妥善地解决公立高校管理行为争议,有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推动公立高校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20.
一切合法有效的治安管理活动(治安行政权力行为)都应出自适格的治安行政权主体。治安行政权主体,是指享有治安行政权,能以治安管理组织的名义实施治安管理活动,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并且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和个人。确立和研究治安行政权主体的概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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