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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业贿赂罪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1993年我国新制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第22条又规定:“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为司法机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力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试就商业贿赂罪的有关问题略陈管见。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所谓商业贿赂罪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帐外暗中给予或收受回扣,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其犯罪构成表现在:  相似文献   

2.
王赞 《天津检察》2009,(2):30-31
商业贿赂犯罪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了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而采用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判断该贿赂型犯罪成立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接受财物者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者谋取利益”,本文将立足于商业贿赂犯罪所发生的具体领域,对“利用职务之便”这一概念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3.
刘芳瑞 《法治研究》2006,(12):66-67
一.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 商业贿赂是竞争法上的术语。《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对商业贿赂行为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即“经营者不得利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199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将商业贿赂定义为“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上述法律和规章界定了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目的和手段,但未能揭示商业贿赂行为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4.
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如何界定商业贿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11月15日公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该规定主要是从反不正当竞争的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精神制定的,规定的范围比较窄,表现形式比较简单,已经不适应当前治理商业贿赂形势的需要。笔者认为,商业贿赂应当是指各种经济成分的市场主体为了在商业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或者实现交易目的,采取违反平等、公平和诚信等市场竞争法则的各种不正当手段,贿赂交易相对人或者与交易相对人有密切关系的人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似文献   

5.
论回扣     
论回扣朱孝清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至此,近年来开展的对回扣问题...  相似文献   

6.
商业贿赂罪亦称贿赂交易罪,包括八个罪名,根据其是否"只能"发生在市场交易领域,可以分为纯正的商业贿赂罪和不纯正的商业贿赂罪。商业贿赂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  相似文献   

7.
商业贿赂犯罪构成的若干新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吕天奇 《现代法学》2006,28(5):130-136
商业贿赂犯罪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为了购买或者销售商品,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以财物的行为。但是在目前的刑事立法中,涉及商业贿赂犯罪的罪名过于分散,而且主体和对象界定都存在一系列问题,因此,建议在《刑法》中增设商业受贿罪和商业行贿罪,同时明确侦办权限,以构建科学的商业贿赂犯罪预防与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8.
商业贿赂行为法律研究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陈晓梅 《河北法学》2001,19(3):97-101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以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有关单位或个人以促成交易 ,排挤竞争对手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回扣是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通过对商业贿赂与折扣、佣金、附赠等行为的比较 ,以及对商业贿赂如何适用民事责任问题的提出 ,说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目前适用过程中还需要不断的完善  相似文献   

9.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贿赂罪的补充与完善杨兴国于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  相似文献   

10.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获取交易机会、谋取商业利益,故意采取财物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涉及到社会生活各行各业,具有人员众多、利益共享的特点,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检察机关要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做到“四个实”,即调查研究摸实情、  相似文献   

11.
我国立法及刑事政策对回扣行为向来是严厉禁止的,并对送、收回扣者分别以行贿、受贿论处,并且认为单位可以成为收受回扣的主体。如 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1997年新刑法第387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391条规定:“为谋取不正…  相似文献   

12.
法言法语     
在商业贿赂问题探讨中,回扣与折扣是非常容易混淆的两个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务院《关于严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牟取非法利益的通知》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  相似文献   

13.
论商业贿赂犯罪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本文所指的商业贿赂犯罪是指发生在商品购销过程中的犯罪。商业贿赂犯罪是一种新型经济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1979年刑法典尚未对此做出专门规定。1993年9月2日,立法机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中将商业贿赂做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明确予以禁止,并且在该法第22条规定:“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首次将商业贿赂行为予以刑事否定评价。1995年2月28日立法机关通过了《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9条规定了公司董事、监事、职工受贿罪,作为商业贿赂内容之一,单行刑事法律首次予以规定,但这并不能完全涵括商业贿赂。因此,研究商业贿赂的特点和商业贿赂犯罪的构成,为刑事立法提供理论根据,为刑事司法准确、合法、及时地打击日益猖撅的商业贿赂犯罪,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都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彭军 《法制与社会》2011,(32):263-264
商业贿赂,就是指个人或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实施的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给付或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扰乱社会公平、有序竞争秩序、违背诚实信用、廉洁奉公原则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商业贿赂具有同样是一种竞争行为;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具有违法性、侵权性等几个特征。  相似文献   

15.
1993年底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这对回扣、折扣、佣金作了明确的界定,对回扣亮起了红灯。  相似文献   

16.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巾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和行业滋生繁衍并有愈演愈烈之势,严重危害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关于完善惩治贿赂犯罪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关于完善惩治贿赂犯罪的立法思考●邹日强一、“贿赂”的标的不应只限定为财物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贿赂的标的只限于“财物”,即具有实物形式的金钱和物品,意味着取得非财物的其他不正当利益,不构成受贿罪。虽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用财物或者...  相似文献   

18.
回扣、手续费与折扣、佣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回扣、手续费和折扣、佣金的概念及区别回扣,是指在商品交易中,卖方在收取的贷款中扣出一部分送给买方或者其他经办人的钱财。回扣的实质是从买方支付的货款中返回的一部分钱财,是对销售利润的再分配。手续费,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为了推销产品、购买材料、联系承包业务或者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给予对方单位或者对方推销人员、采购人员、业务人员等作为“酬劳”的钱财,一般称其为“好处费”、“辛苦费”、“介绍费”。“活动费”、“信息费”等。回扣是卖方给予买方的,是单向的给予。卖方给予回扣有两种形式:一是主动地给予;一是被动…  相似文献   

19.
新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相似文献   

20.
一、商业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认定。在我国,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所谓欺诈,就是采取狡猾奸诈的手段骗人。那么,在法律意义上“欺诈”又是指什么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49条关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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