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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7年7月,财政部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列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中央财政设立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正式启动实施试点工作。2012年至2014年,每年中央补助3亿元、浙江省补助1亿元、安徽省补助1亿元。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以来,充分发挥了补偿资金效益,生态保护效果显著。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精神,以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大力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的要求,安徽省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中仍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需要国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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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跨界生态补偿机制已在我国不少省份试点实施,意图通过上下游政府之间的生态补偿,实现对流域水资源的保护。从地方实践看,该机制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政治、技术和财政层面的问题。有必要在评估现有实践的基础上,思考进一步的改进措施,以增进地方相互合作的意愿,并为将来适用于更大尺度的跨省界补偿活动奠定基础。流域跨界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要求补偿的透明化和有效的信息沟通,且在制度设计上,应有时间进程的先后,最终实现流域管理上的地方自我负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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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补偿作为促进环境正义与社会公平的一种利益协调手段,是由国家或者其他受益组织和个人,对给生态环境产生积极作用的主体进行补偿。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具有结合自愿与强制、开启了跨地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结构等特点。但是,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立法也呈现出一些问题,如末端补偿机制存在滞后性、资金补偿与其他补偿方式之间缺乏协同等。为此,可以从确立合理化补偿的标准、加强多元化补偿方式的整体性衔接等方面完善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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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生态补偿最根本的是要明确流域生态补偿的属性、价值追求与核心机制建构。流域生态补偿具有跨行政区域性、生态性和社会性,经济性不属于其基本属性而只是其社会性的一个方面,这些属性源自流域生态补偿的价值追求,即整个流域生态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可持续性最大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包括流域利益商调机制、生态价值评估机制和责任机制三大核心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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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辉张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22,(5):46-55
生态保护是绿色低碳发展的应有之义。省级地方政府之间的流域生态补偿对赌协议是我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重要创新,具有特殊合同的法律属性,对于生态保护和政府治理均具有重要意义。生态补偿对赌协议在实践中成效显著,但也存在着法律依据不明确,在行政决策程序、预算法和合同法等层面的规则适用不完善等问题,亟须优化相应的制度设计为其扩大和推广提供法律保障。加快《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的立法进程,为生态补偿对赌协议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成立“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国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强化政府生态补偿对赌协议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适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效果后评估等核心制度;推进补偿金的全范围、全流程预算监管和人大预算监督;针对生态补偿对赌协议的特殊性,完善相关的合同订立、履行、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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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是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它的保护和治理往往需要多方配合,尤其像河流流域,上游的生态环境对下游显然具有重要影响。我国的地理形态决定了,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保护与治理不可避免。因而,如何平衡上下游地区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如何协调各地的生态、经济等利益,也是生态补偿必须正视的问题。当前,许多地方遇到此类问题。呼吁横向生态补偿渭河发源于甘肃,是陕西省的主要河流之一,并在陕西渭南并入黄河。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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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流域区域生态补偿标准的实施应从管理体制、政策手段和效果评估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和措施安排。要探索湘江流域管理的大部门体制,构建湘江流域统分结合管理体制,提高湘江流域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力;要建立健全湘江流域上级管制政策、区域协调政策和社会参与政策;要加强湘江流域区域生态补偿标准实施效果评估的价值取向,完善评估技术方法,构建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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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补偿能够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解决海洋环境恶化后出现的生态非正义问题。目前,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环境面临近岸海域污染严重、海滩垃圾和海洋垃圾较多、入海排污水超标等系列问题,存在生态非正义现象。由于粤港澳三地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以及受区域性生态保护政策不协调等因素影响,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补偿存在如法律法规不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补偿资金投入不足和公众生态补偿意识淡薄等困境。粤港澳大湾区应进一步出台海洋生态补偿的专门法律法规,明确海洋生态补偿主体、对象和标准,拓宽海洋生态补偿资金渠道,引进市场机制以及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因地制宜建立起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实际的海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正义和社会公平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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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最基础的生态文明制度,它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生态补偿机制科学与否.不仅事关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而且事关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护好生态环境,把一江清水送下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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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在利益相关者之间调节和配置利益关系的一种有效工具,生态补偿机制在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财政补贴为核心、以市场运作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传统村落生态补偿机制,但仍面临产权制度、法律体系、价值评估和补偿标准体系等方面的制度困境。我国应建立以完善的法律保障为前提,涵盖前置定位机制、补偿运行机制、保障反馈机制的生态补偿机制,保障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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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 《今日中国(中文版)》2015,(4):60-61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大势所趋,中国高度重视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近年来,对这一机制的完善在不断发力。从"APEC蓝"到"两会蓝",环境治理再次成为2015热议话题,而旨在平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的生态补偿政策,则备受各方关注。补偿机制有序推进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中的一个亮点是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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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7,(20)
<正>陕政办发[2017]7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经省政府同意,制订以下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实现森林、水流、耕地、湿地、荒漠、矿区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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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研究包括了生态补偿机制的概念理解、理论依据、主要问题以及主要对策等方面。在生态补偿实践中,我国较早推行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武汉市在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践,也取得了一定成效,而在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多渠道融资机制建设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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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香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1):82-84
海洋生态补偿是保护或改善海洋资源环境的一种手段和机制。我国海洋生态补偿立法存在缺陷,海洋生态补偿实践操作存在不足。应完善海洋生态补偿法律体系,明晰海洋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主体,明确海洋生态补偿标准,建立海洋生态补偿责任保险及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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