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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芦笛 《法制与社会》2013,(22):22-24
刑法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并且可以维护人民的正当权益和惩罚犯罪。因此,在我国和谐社会构建及法制建设进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防护体系。本文从刑法的相关背景出发,重点从刑法的价值及刑法的功能这两个角度出发,分析了刑法价值与刑法功能的主要内容构成与变革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2.
行政规范在刑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大量存在。不同立法目的决定了重在陈述的肯定表达和重在价值评价的否定表达方式。行政规范在刑法中具有影响犯罪成立的动态功能、征表犯罪特征的静态功能以及执行刑罚的实践功能。行政规范的扩张和易变决定了其刑法功能应有一定的限度:行政解释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直接依据;除刑法明确规定外,违反行政规范的处理不能成为刑罚阻却事由;行政规范的入罪功能和方式应受其形式和制定主体的限制。对刑法中的行政规范,应从三个方面进行规制:确立对涉案行政规范的一般司法审查机制;建立行政规范与刑法的良好衔接;有限度地认可行政解释的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3.
刑法解释做为联结刑事立法和刑法适用的桥梁和纽带,在刑事法体系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在对现行生效刑法解释的实证分析后,可看出解释资源的流向和分配。刑法解释的"入侵"立法现象,固然有其实用价值和即时作用,然而,对刑法解释的功能性考察,必然要求"立法的归于立法,解释的归于解释",使得刑法解释作为刑法立法到刑法司法的良性承继,发挥其明确、安全、具体、可操作的功能。立法原意的重新解读和挖掘,或可为这种承继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4.
刑法的保障功能应当主动并独立地存在于刑法之中 ,并不是惩罚功能的附属物。我国内地 1979年颁布的刑法典忽视刑法保障功能的发挥 ,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典加强了刑法保障功能的规定和完善。但是 ,同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新刑法典相比较 ,仍然显得不足。澳门特别行政区新刑法典关于保障功能的指导思想、涉及的范围、保障的力度以及立法技术上有许多地方值得内地刑法借鉴和吸收。  相似文献   

5.
刑法的本质     
章惠萍 《现代法学》2000,22(4):48-51
本文认为刑法的惩罚功能与教育功能是统一的 ,刑法的教育功能是通过惩罚功能体现出来的 ,即应当为教育而惩罚 ;刑法的本质要求诉讼程序公正 ,实体的正义要求程序的正当。  相似文献   

6.
美国刑法的结构概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美国刑法之所以采取制定法的形式,是为了提高"合法性原则"的效力;美国刑法的运作结构以三部分为中心:犯罪定义、归责原则、抗辩理由;刑法应具有三种功能:规则叙述、责任分配和等级划分。  相似文献   

7.
陆诗忠 《河北法学》2006,24(5):50-54
以刑法总则与分则之关系的合理定位为切入点,我们不难发现:刑法分则的不少条文并不符合刑法总则"但书"的规定;刑法分则的不少条文不符合刑法总则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刑法分则的不少条文不符合刑法总则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另外,刑法分则将预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纳入到分则规范之中;具体犯罪的法定刑以犯罪既遂为模式;刑法分则规定特别自首制度、累犯制度,所有这些都不符合刑法总则与分则之关系的合理定位.相应地,这些分则条文应予完善.  相似文献   

8.
《政法学刊》2016,(2):76-89
刑法公众认同的法哲学问题是刑法公众认同问题的一个"高度",其可从法之真、法之善和法之美予以先后切入。经由法之真,刑法之真构成刑法公众认同的法哲学前提,其哲学本质是主体客体化,其将"合规律性"赋予刑法实践;经由法之善,刑法之善构成刑法公众认同的法哲学实体,其哲学本质是客体主体化,其将"合目的性"赋予刑法实践;经由法之美,刑法之美构成刑法公众认同的法哲学升华,其哲学本质是主客双向化,其将"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赋予刑法实践。刑法之真、刑法之善与刑法之美构成了刑法公众认同的完整法哲学内容,从而能够使得我们获得对刑法公众认同的深刻领会,以最终更加有效地推进刑法实践。  相似文献   

9.
在法解释学中,解释不仅被界定为认知方式和存在方式,亦被运用为司法操作方法和心理沟通途径,而解释之属性决定解释的功能,因而,明确解释的功能须以确定解释之属性为前提。对于刑法解释而言,则当以醇化其认知属性,为界定其功能之基础。而作为认知方式的刑法解释,其基本功能则体现为:其一,澄清不明确刑法概念,揭示刑法文本隐晦含义,进而阐明刑法文本自身含义;其二,对刑法文本作以价值填充,从而使不确定刑法概念及评价性规定之刑法规范意旨明晰、具体。  相似文献   

10.
刑法机能的发生机制--一个技术性描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少华 《法商研究》2005,22(2):60-72
刑法功能是刑法通过其运作机制作用于外部世界的宏观结果,是动态的刑法系统所具有的一种整体属性。它既取决于刑法系统的要素及其结构,又取决于刑法运作的环境。在动态的刑法系统中,刑法机制也是重要的观念,它不但是刑法系统产生功能的方式,也是将刑法系统诸要素加以整合的方式;通过对刑法机制的考察,我们可以了解刑法功能发生的完整过程和制度机理,并通过反向研究,来获得刑法功能的“生产”与“控制”技术。从刑法功能的需要出发来设计刑法的结构和运作机制,可以增加刑法目标的可预期性,使刑法真正成为有目的的社会控制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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