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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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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潘秀华 《法制博览》2013,(10):51-52
在英国,联合保险广泛适用于船舶保险、货物运输、船舶的融资租赁以及造船等涉及到多方当事人的领域。联合保险将对保险标的享有不同保险利益的各被保险人通过一份保险合同进行投保的做法,为保险实务的操作提供了方便。然而我国海上保险法理论中并没有联合保险的任何相关规定。本文主要对英国法下联合保险的基本问题进行介绍希望对丰富我国保险法理论提供一点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孙凯  李晨 《法制博览》2023,(12):88-90
作为不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及受益人的驾驶人,未能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不当然构成违反《保险法》第二十一条[1]的情形。在驾驶人与被保险人、投保人及受益人并非同一人的前提下,该条款所规定的通知义务主体不应当包括驾驶人。同时,保险事故性质、原因及损失程度能够经调查确定的情况下,即便被保险人等未能及时通知,保险人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相似文献   

3.
梁辉 《法制博览》2023,(25):59-62
《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第八十八条第一款,明确了未届缴资期限转让股权的出让人应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出资责任,但现行法缺失了该语境下出让人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自身的权利救济,故本文予以讨论。股权出让人承担补充责任后取得向受让人追偿或者相应股权的权利。出让人应依规定行使追偿权实现其相应的利益;在受让人经催告后无法清偿或无法全部清偿债务时,出让人有权取得相应的公司股权,股权取得程序上应当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此外,股东除名制度和新增的股东失权制度为出让人承担责任后取得公司的股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4.
周艳 《法制博览》2013,(8):118+117
就公司法第72条第4款而言,其条文规定之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之规范,在性质上属于可排除适用的任意性规范,就章程约定禁止转让条款而言,股东权的自由转让是股东固有的一项权利,股权自由转让原则应理解为强行性法律规范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只要存在违反该基本原则的情形,剥夺股东权自由转让的章程条款就应归于无效。  相似文献   

5.
普泰公司和永诚保险公司保险纠纷一案让我们认识到保险公司在社会扮演的角色及其重要性,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坚持理赔的原则,重合同,守信用。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受法律保护,正确的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坚持实事求是。在处理赔案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正确确定保险责任、给付标准、给付金额。主动、迅速、准确、合理。从当今视角去解读此类保险案件是具有借鉴意义的。  相似文献   

6.
严慧  刘辉 《法制博览》2023,(35):91-93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后果,即行为人因无效合同而取得利益的,有返还的义务,该返还请求权性质不仅取决于是否承认物权行为理论,还取决于是否支持合同无效后所有权会发生复归。本文认为,所有权在合同无效后不应发生复归。因此无论是否承认物权行为的无因性,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返还都指向不当得利返还而非原物返还。  相似文献   

7.
近因原则从英美法发展而来,现在已经成为保险法上的一条重要原则,但是各国不仅关于近因原则的立法尚不完善,而且对于近因含义的理解还存在很多争议。本文借鉴英美法系的研究方法,认为对"近因"不需给出学理上的定义,而可以从保险实务入手,探讨近因的真正含义。  相似文献   

8.
本文认为,《婚姻法》第38条规定确立了离婚父母行使子女探望权的权利,但由于现行法律在行使的主体、方式以及后果等方面规定的欠缺,使得实践中在行使该项权利时受到很大的制约。本文从厘清探望权的性质入手,通过比较国外相关立法规定,揭示了探望权虽有权利的表面,实为义务与权利的结合,其核心是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以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探望权作为一种法定权利,和直接抚养权同时成立,实践中当事人的约定仅是约定权利行使的方式和方法,而不是确立权利。探望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更是子女的权利,探望权的行使应以子女的利益为根本,要受到父母所承担的义务的限制。本文还探讨了探望权的一些特点:权利实现的模糊性、权利实现的长期性、权利实现的事后性、权利实现的复杂性、程序运用的困难性。  相似文献   

9.
未成年人能否适用无期徒刑,理论上有力的观点是否定说.其理由是,由于刑法第49条的规定,未成年人不得适用死刑,其法定最高刑就是无期徒刑,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无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都不能适用无期徒刑.司法实践一直都肯定未成年人可以适用无期徒刑,但缺乏正确的理由支持.否定说的错误在于混淆了法定刑和宣告刑的界限,未成年人不得适用死刑,其含义是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决定未成年人的责任时,首先应引用刑法第17条第3款,根据其法定刑,最高可以是死刑,如果不需要判处死刑,就是遵守了刑法第49条的原则.虽然大多数情况下,引用第17条第3款就足够了,但是,在绝对确定的死刑的立法下,会出现制度的弊病,以及在情节冲突的情况下,必须引用第49条,才能解决问题.但由于第49条是个原则性的规定,必须修正才能更好的适用.  相似文献   

10.
我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对债权转让中现实之债的抵销问题进行了详实的规定,然未来之债适用该规则进行抵销时则遇到诸多困难。从债权转让的各个当事人的利益博弈中应当树立以保护债务人利益为中心的立法原则,享有未来之债的债务人应当享有抵销权益。当然,该抵销权行使亦应符合相应条件。  相似文献   

11.
李淑颖 《法制博览》2023,(26):117-120
船舶优先权是《海商法》中极为重要的一项担保权利,可以保障债权人能优先受偿,同时附属于主权利,随着主权利的转移而一并转移。在实务中,船舶优先权纠纷以船员工资类的海事请求权和人身伤亡损害赔偿请求权为主,这两类纠纷主要涉及取得船舶优先权的主体资格、第三人取得船舶优先权的条件以及第三人清偿规则在海商事纠纷中的适用冲突问题。第一,《海商法》对第三人的主体资格并未做出限制,但是可能存在将保险主体的保险义务和债务履行相混淆;第二,第三人清偿规则中权利的转让和代位的界定会影响第三人获得船舶优先权。  相似文献   

12.
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制度既没有以占有作为公示要件,也没有以登记为公示要件,过度保护承租人而损害租赁物受让人之利益,难以保障交易安全。租赁登记制度能弥补占有的公示性不足,在我国也有良好的基础,能为民众所接受,我国有必要建立租赁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3.
周成 《法制博览》2013,(8):19-20,16
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审查过程中,常出现申请人为克服单一性缺陷所作的修改被审查员认定为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3款之规定而不予接受,于是审查员基于前次审查的申请文件,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31条第1款规定为由作出驳回决定。笔者认为造成这一状况的根源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并实施的《实审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不适当。建议在未来修订中删除与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之规定不相一致的内容。  相似文献   

14.
我国《保险法》第46条明确规定了人身保险中不适用代位求偿权制度,而在保险实务中,大部分保险公司会在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约定医疗保险等费用适用该制度,这就造成了理论和实务的分歧,引起了很大争议。  相似文献   

15.
有限责任公司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合性。《公司法》中"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条文充分体现了立法者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赋予的高度意思自治的权利。当然,该授权性权利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但现行《公司法》对哪些事项属于章程自治的范围以及章程对这些事项自治限度等并无详文规定。其中,《公司法》第72条中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否有权限对股权转让做出相应规定,该规定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等系列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文规定,故本文将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相似文献   

16.
黄见东 《法制博览》2023,(36):76-78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范围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1)那么,关于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我国法律明确支持守约方可向违约方主张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但由于上述规定较为原则,缺乏具体操作性,在司法实践中,裁判机构面临缺乏较为明确的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是否成立以及具体金额多少的标准,当事人则面临着举证难度较大等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17.
青少年犯罪刑事政策是指国家为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以保障青少年人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而制定、实施的方针、指导原则及具体操作措施的总称。目前我国实行的青少年犯罪刑事政策,简单地说就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种中国特色的刑事政策反映了青少年刑事程序中对青少年人权特殊保障这样一种重要价值。人权体现人之所以为人的尊严和价值,是任何人与生俱来,包括青少年。由于青少年违法犯罪在生理、心理等方面和成年人有非常明显的差异,他们对社会环境有较强的依存性,对外界事物认知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对自己享有哪些权利以及如何实现自己权利的认识较为模糊,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也缺乏深刻的理解,但改过自新的机会较之成年犯罪人却要大得多,因此社会与法律应该予以青少年的人权以特殊的保护。各种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了对青少年人权的特殊保护。我国宪法第49条第1敖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到国家的保护。”强调了国家对于青少年的特殊关怀。类似的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法定代理人可以到场”,第34条“指定辩护”,第152条“不公开审理”,这些规定都针对青少年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给予了特殊的待遇,之所以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有效实现青少年的诉讼权利,更是为了保障青少年的人权而产生的。而在这个过程当中,律师起到了不可取代的作用,这也正是我国青少年犯罪刑事政策的体现。  相似文献   

18.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关于“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之规定,符合抵押权的特性,回应了社会对于促进抵押物流转、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需要,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的控制力,这就导致了在发生抵押人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抵押财产在转让过程中发生价值贬损、第三人属于能够阻却抵押权追及效力的买受人等情形时,抵押权人处于非常被动的境地。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具备可操作性的风险预防措施,例如抵押权人可以通过特别约定的方式,要求抵押人在未履行义务时承担更重的违约责任;及时将禁止或限制转让的特别约定进行登记等。  相似文献   

19.
闫真 《法制博览》2013,(7):63-64
亲属拒证权制度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证据制度,很多国家的刑事法律都涉及到该制度的规定。我国在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任何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如实作证的义务。此规定与我国人情事理有很多冲突之处,导致在现实生活中缺失亲属拒证权制度而引发的问题比比皆是。虽然在新设置的一百八十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但是本条并没有排除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的作证义务。本文从设立亲属拒证权的理念出发,对比古今中外的亲属拒证权制度,提出构建我国亲属拒证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此权利的具体设置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20.
郁永勋 《法制博览》2024,(10):139-141
2004年9月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首次给予了实际施工人法律保护。2018年10月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对此制度进行了完善,于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判决发包人承担责任必须查明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数额。2020年12月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对发包人承担责任的细则作了进一步的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现有规定及解释仍然不能应对错综复杂的案例情形,多地不同法院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混乱现象,诸如实际施工人行使权利的要件是哪些、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性质如何、工程价款范围如何界定等问题在现有法条及司法解释中尚没有明确的规定,笔者将围绕系列问题展开实证分析及探讨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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