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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适用中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适用》2000,(5)
督促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一种程序。它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设置的一种非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法律规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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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以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可采用督促程序清偿。在审判实践中,不少同志对支付令的生效时间及其法律效力存在不同的理解,因此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研讨。一、支付令的生效时间《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第3款规定:“债务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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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不成时,只知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实现自己的债权,而不知道讨债还有一条捷径,即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既不主动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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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有价证券为主要内容的特殊审判程序。支付令送达债务人后,如果在15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义务的,期满后,支付令申请人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它体现了民事诉讼法便利人民群众进行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两便”原则,有效地减轻了群众诉累.节省了时间和财力。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督促程序中的一些弊端逐渐暴露出来:债务人异议是指债务人对人民法院支付令所依赖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提出的不同意见。《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人民法院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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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种特殊的非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即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久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可以支付令为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程序。督促程序的立法本意是无须经过诉讼程序,节省人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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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向债权人履行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未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因此,督促程序又称支付令程序,专门用于解决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而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不偿还债务的案件。一般认为,督促程序具有以下特点:适用范围的有限性,请求标的的限定性,程序的简便性,支付的附条件性。本文就实践中尚存的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予以探究。一、对督促程序的管辖权之争《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支付令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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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该条被诸多媒体誉为一大亮点,认为劳动者申请支付令是其维权最快捷的手段。笔者认为在目前法律制度的框架下,《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支付令制度看上去很美,但仅仅是一个摆设,只有修改《民事诉讼法》支付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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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证在担保业务中发挥作用的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我国<公证法>第37条也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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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较试行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一种程序。它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设置的一种简捷迅速的督促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对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只作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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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中及时地增加了督促程序,使债权人不经过诉讼程序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签发支付令,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目前在审判实践中,如何适用这一程序,谈点个人看法.一、督促程序的特点(一)督促程序不是来自债权人的起诉,而是来自债权人的申请,申请人向法院申请签发支付令,债务人在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否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督促程序审理过程简单,无须象诉讼案件那样必须经过几个诉讼阶段,法院只对债务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签发支付令,否则申请不能成立,以裁定驳回,债权人不能提出上诉.(三)在法定期限内,债务人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后,裁定终结督促程序,签发的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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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之一,它是指以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为标的的债务案件,人民法院依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清偿债务又不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可根据支付命令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执行的程序.这种程序不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之争,不传唤当事人,更不需作任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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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评论》1993,(6)
一、督促程序的概念和性质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给付以会钱,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而采用的一种特殊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于审判程序编专章规定了督促程序。依该章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