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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0 毫秒
1.
警官信箱     
强令他人无证驾驶,于老板能逃脱干系吗?编辑同志:我弟在一家食品厂打工,司机有事,老板于某强行指令无驾驶执照的我弟替班开车送货(我弟有8年驾龄,前段时间,因违章驾驶被吊销了驾驶资格)。因雨大天黑路滑,途中将一行人撞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我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逮捕即将判刑,而老板于某却只是赔钱了事。请问,强令他人无证驾驶,于老板只赔点钱就算拉倒了吗?来家来家读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相似文献   

2.
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车主能否提起要求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编辑同志:我们的女儿在上班途中被拉沙的汽车轧死,肇事后,司机逃跑,后被抓回。经交通事故处理科派人到现场进行勘查,最后认定:汽车司机刘某负全部责任。但是刘某不是车主,车主是高某,刘某是在为高某执...  相似文献   

3.
《中国保安》2012,(22):67-67
编辑老师:你好!我刚刚成为一名交通协警保安员,工作近2周以来,我发现一个特别令人头疼的事,就是行人往往不看红绿灯。尤其是上下班的高峰时间,闯红灯的现象特别多。就像9月24号那天,吴某在交通信号灯还是绿灯时,踏向人行横道。,当走到一个很宽的隔离带时,前方的绿灯变红,右侧灯变绿,机动车开始通行。吴某仍未停止脚步,反而急跑过去,结果被张某驾车撞飞。见此情况,我急忙给120打了电话.同时跟当值的交警取得联系。交警到达现场后,通过勘查认定张某驾车未按规定避让行人,肇事司机应当承担一定责任。我想请教一下,在这件事中,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吴某是不是也应当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 上个月.我朋友驾车将一名行人撞倒,由于车速过快导致行人受重伤。我朋友立即打电话报警。事后,他被认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请问。我朋友报警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  相似文献   

5.
【案情】张某是个体商户,家中有一辆宝马轿车。2011年3月9日,张某的表妹李某要去飞机场接朋友,就向张某借车。李某虽然会开车但没有驾驶证,因此,张某没有把车借给李某。李某又找来一个有驾驶证的朋友王某一起向张某借车,张某见王某有驾驶证,再加上李某是自己表妹也不好拒绝,就把车借给了王某,并要求王某亲自开车。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 :1999年3月 ,我购置了一辆面包车跑运输业务。前不久 ,车辆在我居住的家属院内丢失了。我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并随后通知了保险公司。第三天 ,公安人员通知我说车已找到了 ,我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赶到现场 ,却发现车已面目全非。原来 ,小偷在开车逃跑过程中 ,和一辆轿车迎面相撞 ,两车均严重受损 ,我的面包车已报废。小偷当场死亡 ,轿车司机李某身受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 ,面包车应负全部责任。由于小偷死亡 ,李某便以我是车主为由 ,要求我赔偿其全部损失。由于我的车辆投保了车辆全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我便向保险公司索赔…  相似文献   

7.
丈夫在劳改期间逃跑已5年,我能提出与他离婚吗?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农村妇女,我丈夫因盗窃罪于1989年被判别有期徒刑8年,1990年5月服刑期间越狱逃跑,至今生死不明。现在我带着两个不满10岁的孩子艰难度日。我村刘某于去年丧偶。我想与丈夫宣布离婚,与刘...  相似文献   

8.
法律释疑     
肖律师、潘律师: 您们好! 上个月,我丈夫因盗窃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对此判决我迷惑不解;请问对盗窃犯也能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吗?这样的判决对吗?  相似文献   

9.
幽默与笑话     
《中国保安》2010,(12):75-75
你瞎丁吗? 在繁华的市区发生交通意外,两辆小轿车迎面相撞。其中一位司机怒气冲冲地大叫:"你瞎了吗?" 另一位司机不甘被辱,反唇相讥:"谁说的,我不是把你撞个正着吗!" 都想找钱一位穷人正在梦中,突然被闯进来的强盗惊醒了。强盗  相似文献   

10.
在实然上,现行刑法将交通肇事罪规定为一般主体的犯罪.但是,将业务过失犯罪由普通过失犯罪中分解出来是一种普遍的趋势,因此,从应然上讲,交通肇事罪是特殊主体的犯罪.这样理解,既有利于贯彻对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重于普通过失犯罪的原则,也准确地区分了普通过失与业务过失.为了弥合交通肇事罪主体在实然与应然之间的差距,一方面,要舍弃通说的解释,将交通肇事罪主体限制为"能够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人员",另一方面,应合理扩张交通肇事罪中的"业务"的范围.在此基础上,行人和乘车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非机动车驾驶者有可能成为本罪主体;偷开机动车辆者以及驾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者属于本罪主体.  相似文献   

11.
编辑同志 :我弟弟今年20岁 ,几年前因为精神衰弱辍了学 ,一直在家休息。今年3月 ,母亲因为小事与邻居张某吵了架 ,事后很快就淡忘了。但这事却被弟弟记在了心上。一天晚上 ,他不知从哪里找来一瓶硫酸 ,隐藏在张某常走的路上 ,在张某外出办事时 ,乘其不备将硫酸泼在了张某身上 ,造成张某重伤。我弟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经法医鉴定 ,我弟弟患有精神分裂症。我从书上看到 ,精神病人犯罪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法院却判了他10年有期徒刑。请问 ,既然鉴定我弟弟患有精神病 ,为什么还要判这么重的刑呢 ?许晶许晶读者 :我国《刑法…  相似文献   

12.
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刑法》提高了对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这一犯罪情节的量刑幅度,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所以,应正确理解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概念和内涵。笔者认为应将“逃逸”定义为不履行及时救助义务而逃离肇事现场的是“逃逸”。  相似文献   

13.
夫妻打架能否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法博士:最近我辖区一居民李某连续三次报警称其被丈夫王某给打了,而每次民警赶到调查了解后都是李某先挑起事端,并先动手打其丈夫,而丈夫王某也并没有将李某打伤,请问:这类情况是否可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给予处罚?  相似文献   

14.
小保信箱     
正因中暑导致上班时死亡,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小保:我丈夫的工作大多是在户外作业。半个月前,我丈夫在上班时因天气太热导致中暑,虽曾送往医院抢救,但仍不幸身亡。公司拒绝给予我丈夫工伤待遇,理由是在同时上班的11名员工中,只有我丈夫一个人中暑,是我丈夫自身的体质有问题,而且是造成中暑的根本原因,故不属于意外伤害,也不构成工伤。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黄雯兰  相似文献   

15.
存款名义人挂失取走他人存款的行为如何定性,理论界存在很多争论:有观点认为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也有观点认为构成侵占罪、盗窃罪,还有观点认为是存款名义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向银行实施了欺骗行为。利用刑民交叉角度一改传统的视角,以法律关系为切入点对王某骗取刘某存款案中的银行、实际存款人总经理刘某和存款名义人司机王某之间的行为进行剖析,在该前提之下,对银行存款的占有状态进行分析,来判断司机张某行为性质。通过分析,司机张某的行为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我结婚多年一直未生育。1998年,我和丈夫收养了一名女婴,取名张丽,并在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2001年,丈夫因交通事故致残,丧失了劳动能力,我也因企业破产下岗,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经慎重考虑,我们将女儿张丽送给膝下无子女经济条件较好的王某夫妇抚养。2005年,丈夫去世,现在我想把女儿张丽领回自己抚养。请问,我能将转养的女儿领回自己抚养吗?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 :1999年3月5日 ,张某请齐某帮忙拖车并答应付酬50元。车从泥潭拖出后 ,张某的朋友宋某仅付齐某20元 ,开车就跑。齐紧追几步打开车后门 ,拽住宋某叫停车 ,宋某不让齐上车并和齐厮打起来。对于司机张某来说 ,明知车在行驶当中有人上车 ,就应当立即停车 ,不然就会发生危害结果。后宋将齐打下车关上车门 ,这时车突然颠了一下 ,张感觉到轧人了 ,迅速逃离了现场 ,齐当晚死亡。请问 ,此案是过失伤害致死还是故意杀人?黑龙江亓学凤亓学凤同志 :从车案的情况看 ,宋某和张某明知将齐某从正在行驶的汽车中打下去 ,并继续开车前进的…  相似文献   

18.
警官信箱     
死刑犯能否享有继承权?编辑同志:我的丈夫刘某因抢劫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就在我的丈夫被枪决前6天,我的公公因脑血栓病发经抢救无效死亡,留下3间房屋、6万元存款还有其他遗产。我和9岁的孩子都没有经济来源,为此我提出:对于我公公的遗产我的丈夫也有权继承。可是,我丈夫家的其他人都不同意我的说法。他们说,我的丈夫因犯罪被判处死刑,并已被剥夺政治权利,根本无权继承其父亲的遗产。事后,我丈夫的两个弟弟将父亲的遗产分了个精光。请问,我的丈夫就真的没有继承权了吗?玉如玉如读者:我们认为,你的丈夫对他…  相似文献   

19.
王某在本市东城区租有公房二间,并于1994年8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在利用泼房经营餐馆的营业执照,由其邻居张某利用该执照经营餐馆。王、张二人订立了台伙协议,并商定:张某每月付给王某"劳动报酬"400元。1995年4月,张某因故不能继续经营,暂由王某的儿子王飞经营,一切设备由其保管使用。1996年8月,张某以王某不同意其继续经营该餐馆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王飞返还其投资款及自己经营餐馆时所购置的物品。一审法院经调查发现:王某与张某二人名义上是合伙经营餐馆,但王某并未参与任何经营活动,也来提供任何劳务。餐馆完全由张某一人负责经营,全部经营用品也都由张某一人购置。一审法院认为,王某未提供任何劳务,却让张某每月付给其"劳动报酬"400元,实质上是王某凭借自己系公房承租人的身份,以劳动报酬的名义向张某收取的房租款,是一种变相高价  相似文献   

20.
案例:张某之子结婚需要用车,仗义的王某答应借车。2008年11月,张某之子结婚的婚车在路上行驶,在一岔路口处转弯时,王某驾驶的婚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使电动车驾驶员死亡,一场喜事顿时变成了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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