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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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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法》第47条规定了短线交易归入制度。该制度源于美国法,乃是试图用一种粗略而实际的方法,威慑短线交易人,以达到阻吓和预防内幕交易发生的效果,而不论交易人是否的确从事了内幕交易。然而,通过文义解释、扩张解释和目的解释等法律解释方法对该法律规范进行分析后可以发现,该法条立法疏漏明显,不仅无法实现其立法目的,而且缺乏法律规范应当具备的严谨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故建议废止该项意图作为内幕交易之补充规则的短线交易归入制度,让内幕交易人及其他证券不当行为人回归内幕交易制度或其他相应法律规范的规制,以严肃证券法制,还市场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证券法对于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进行了相关规定,但其规定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在实行过程中,内幕交易人更多地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现实中投资人很难追究内幕交易人的民事责任,完善证券民事责任制度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必要途径。  相似文献   

3.
何保儒 《法制与社会》2010,(4):250-250,273
我国《证券法》规定内幕交易人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得内幕信息的人。行为主体除了知情人之外即是"非法获得内幕信息的人",然而此种界定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愈发受到质疑。从国内外已有的证券市场经验来看,知情人之外从合法渠道获得内幕信息的人亦有可能构成内幕交易,对于证券法中"知情人"之外行为主体的确定应当更加宽泛。  相似文献   

4.
谈证券法     
赵荣喆 《法制与社会》2011,(36):289-289
《证券法》规定非法获得内幕信息的人是内幕交易人,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主体在知情人之外有“非法获得内幕信息的人”,而此种区别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越来越受到质疑。从国际上现有的证券市场经验来看,除了知情人之外以合法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也可能成为内幕交易。我国现行的证券法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更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接着证券市场的难题也就接踵而至。本文对证券法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而且论述了证券市场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同时提出了一些有效地提高惩治内幕交易力度的措施。  相似文献   

5.
内幕人短线交易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内幕人短线交易是一种证券违法行为,为世界各国证券立法所禁止。我国证券立法在规制内幕人短线交易行为方面尚有缺陷,应严格规定内幕人短线交易的构成要件,内幕人的范围应包括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经理的人员,及持有一定比例股权的股东,且对交易人的身份要求应持一端说,并且规定归入权为请求权,其诉讼时效适应民法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6.
美国内幕交易归责理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在证券法的发展演变过程中 ,结合证券法中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基本原则以及秩序、正义、诚信的一般法律理念 ,提出了禁止、制裁内幕交易所必须遵循的依据 ,逐步形成了系统的内幕交易归责理论 ,包括平等享有信息理论、受托义务理论、信息泄露理论、非法盗用理论。现在 ,受托义务理论及盗用理论等已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证券法采纳为内幕交易的归责理论 ,反映了全球性的主张公平、有效地传播信息的观点已取代了以市场为中心的内幕交易观点  相似文献   

7.
在公司股份回购过程中,容易产生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行为。美、日等国家一般在放松公司股份回购的同时,在证券法中加强对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行为的联动规范。但我国在公司法中增加股份回购事由的规定时,并未在证券法中对信息披露、内幕交易行为作联动规范。鉴于此,我们应在证券法中针对股份回购中的内幕交易行为作联动规范,将公司规定为内幕人员;股份回购行为本身构成应披露的内幕信息;限制内部人交易本公司的股份;同时还应禁止公司的短线交易行为。  相似文献   

8.
证券内幕交易(Insidertrading),又称知情证券交易,是指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证券交易,目的是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由于公正的证券市场应该具备使投资者能够最大程度地获得市场信息资料以及证券价格应该迅速、准确地反映市场信息,并通过市场使证券价值得到正确的评价等两要素,①而内幕交易行为可能利用一般投资者所不知道的信息而获取实际利益,所以,它是一种不公平的证券交易,将导致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不信任,不利于证券交易市场的正常运作,阻碍证券融资渠道。所以,各国证券法都禁止内幕交易,并将对内幕交易的…  相似文献   

9.
曾涛 《政法论丛》2002,(2):43-44
海峡两岸均在立法上对内幕交易作出了规定,本文拟从内幕交易的主体、内幕信息、交易行为、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比较,以求促进两岸证券法制的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证券内幕交易中短线交易犯罪的认定与处罚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作富  顾雷 《法学论坛》2001,16(2):78-84
世界各国在刑事立法上一般都强调惩处短线交易犯罪,我国《证券法》也明确规定短线交易属非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虽然规定了内幕交易罪,但并未详细规定短线交易犯罪,这样便产生了许多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本文着重从证券内幕交易的视角,对处罚内幕交易犯罪中短线交易和归人权作一专题探讨,以期更好的完善我国内幕交易罪中的短线交易和归人权处罚问题,使得我国证券市场全面均衡和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1.
试论禁止“内幕交易”的法学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徐卫 《中外法学》1993,(6):44-46
<正> 对"内幕交易"行为的判定与处罚一直是证券管理与证券立法的难点之一。所谓"内幕交易"(inside trading)是指利用公司内部尚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不正当的证券交易,以牟取暴利的行为。各国证券法律对"内幕交易"行为都有非常明确具体的规定,对"内幕交易"的禁止成为各国证券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二。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对证券市场实施政府监管的国家,几十年的管理实践证明美国的管理模式是富有效率的,而且在证券的司法理论及司法实践方面,美国也一直走在世界的前面,成为各国效仿的榜样。在美国,有关禁止"内幕交易"的立法,是以《1934年证券交易法》(The Securities Exchang Act of 1934)第10节(b)  相似文献   

12.
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案)》(以下简称《证券法》)。在该修订案中.第一次以法律方式明确了内幕交易行为和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对短线交易及归入权行使作出了规定,由此,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一起,共同构建了我国涉及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法律责任的完整体系。该制度  相似文献   

13.
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立法者认为,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参与股票交易不利于其他投资者。然而,从理论上而言,法律不应因“身份”而设,而应当针对违法行为。从实践上来看,“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之法律规定有效力而无实效。此种法律规定不仅在现行法律规范体系内与更高位阶的法律规范构成矛盾,并且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不相适应。目前,证监会正在进行对《证券法》实施效果的立法后评估,在此过程中,有必要重新审视禁止证券从业人员股票买卖等法律规定的合理性。我国应逐步健全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内幕交易规制机制,确立利益冲突交易限制机制,建立个人交易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行政、民事、刑事的多层次责任追究体系与监管体系,在此前提下,考虑逐步放开或不再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  相似文献   

14.
内幕交易规制的立法体系进路:域外比较与中国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傅穹  曹理 《环球法律评论》2011,33(5):125-141
内幕交易监管全球化背景下,当代世界各国规制内幕交易的立法体系可以归纳为信义进路与市场进路。信义进路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拓宽信义义务人范围边界与判断其交易主观状态的历史;市场进路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限缩或废除内幕交易认定的主体与主观要件与完善内幕交易客观构成要素的历史。中国资本市场内幕交易难以禁止的现实困境,实则是内幕交易行为构成体系逻辑混乱的一个映射,并已对内幕交易行为认定与责任追究构成妨碍。就内幕交易规制立法体系变革方向而言,我国目前不宜引入信义进路,而市场进路或许更适合我国法制传统和资本市场实际。在市场进路指引下,任何不当使用内幕信息的行为皆应被认定为内幕交易,废除现行法中关于内幕交易行为构成的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同时完善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既能推助内幕交易规制立法的功能实现,又可彰显证券法的核心宗旨和基本原则,或为契合本土实际并体现世界最新立法趋势的内幕交易立法改革方案。  相似文献   

15.
各国都高度关注内幕交易,从逻辑上说,对证券内幕交易进行打击,首先要对内幕人员的合理范围进行法律界定。美国以内幕交易归责理论为理论基础追究内幕交易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犯罪主体范围随归责理论的发展逐渐宽泛。我国禁止内幕交易的立法较晚,刑法理论界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还是一般主体存在争议,核心问题是我国对内幕交易主体的界定范围过于狭窄。  相似文献   

16.
2005年我国对《证券法》进行了修改,但是经过有关内幕交易的相关条款仍显不足和欠缺可操作性。证券内幕交易行为极其复杂,在这里我们从内幕交易人员、内幕信息这两个核心要素进行分析,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7.
内幕交易违背了证券发行交易必须遵循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损害了证券市场的交易秩序,侵犯了广大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因而是各国法律严厉禁止的违法行为。客观地说,内幕交易伴随证券市场产生和消亡,市场无论如何成熟也难以杜绝内幕交易。但是,内幕交易一旦发生,则必须根据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予以追究。一、概念和构成要件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信息知悉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在内幕信息公开之前,自行买卖或者建议他人  相似文献   

18.
黄辉 《法学评论》2023,(6):166-181
本文首次对我国2019年新证券法生效前的内幕交易案件进行了一个全面和深入的实证研究,并与境外法域进行比较,揭示我国内幕交易法律的执行情况。我国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案件数量显著增长,以行政处罚为主,但2008年后刑事处罚逐渐增加。内幕交易变得更为隐蔽,体现在非传统类型的内幕人增多、内幕信息主要与并购相关、选择只交易且利用他人账户交易等。我国的内幕交易处罚类型与境外法域基本接轨,处罚强度甚至居于前列,其主要的影响因素包括违法所得、社会影响、减轻处罚情节、是否使用他人账户等。基于这些发现,本文评价了2019年证券法相关修订,提出了相关完善建议,并指出了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  相似文献   

19.
从题目上我们就可以分析发现,内幕交易显然是违背正常的交易原则的,从原则上看时违背法律准则的,证券交易讲究的是平等和诚信,而证券内幕交易则影响了整个证券交易市场的秩序,威胁到证券交易的发展。本文从世界多个国家的证券交易情形来分析证券内幕交易的危害,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证券交易现状,建立并逐渐的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加强整个证券交易市场的管理力度,禁止证券交易内部行为的出现。  相似文献   

20.
短线交易和内幕交易是我国证券法中规制的两种重要的行为。有学者认为短线交易规制是对内幕交易规制制度的重要补充。本文就短线交易和内幕交易的关系做简要的论述,重点阐述了短线交易涉及的问题和归入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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