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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境外律师在华执业的法律问题周伟,王宏庆贵刊94年第一期谢海生的《谈国外、境外律师在华执业引起的法律问题》一文(以下简称谢文)引用我国律师条例关于律师资格的条文,并建议在对外国律师的资格审查时放松政治思想方面的条件、重新审查并考核再发给律师资格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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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对律师法律服务的规定,我国政府承诺:加入WTO后,由于“跨境提供服务”和“国外消费”不易被控制和很难有效管理,因而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对其没有限制;但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我国政府作了一定的限制。从目前分析,由于外国律师在华提供法律服务范围的局限性———仅能提供国际法律咨询服务和所在国的法律服务,因而对我国目前律师服务市场冲击和影响不大。但允许外国律师进入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对我国律师的执业影响是深远的。我们可以这样说,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或者最高指导原则是维护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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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24日至11月4 日,以律师公证司副司长贾午 光为团长的司法部外国律师管理制度考察团一行7人对德国、英国进行了为期两周的考察访问。代表团成员有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副司长丁锋、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助理吴文彦、司法部律师公证司涉外处处长何敏、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外资处副处长刘伟等。 我国于1992年开始允许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来华(内地)设立办事处的试点工作,并由司法部和国家工商总局于同年5月联合颁布了《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的暂行规定》和4个相关规章。7年来,司法部共批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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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文件,转发了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工作改革意见的报告》,为该省律师体制改革辅平了道路。其主要内容有:一、深化律师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第一,提出了律师队伍发展的目标。在“八五”期间,执业律师由目前的3617名发展到5500备;到Z000年,律师机构由291个发展到1000个,执业律师达到11000名。第二,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律师机构。允许3名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创办合伙管理形式的律师事务所;积极试办乡镇律师事务所;经省司法厅批准,可由一名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发起,聘用2名以上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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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律师在华违法执业“狂潮现象”透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外国律师在华违法执业‘狂潮现象” 近期,多家外国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未经主管机 关批准就在中国从事法律服务活动,犹如一股狂 潮,突袭中国,重灾区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北京。这些外国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在报纸上 的广告铺天盖地,仿佛我国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 “自由市场”,外国律师事务所和外国律师无须任何 手续就可以到中国来“摆摊”营业。这无疑会使人 们产生错觉,以为外国律师在华执业方面,中国已 经成为一个“无需任何条件、彻底放开”的国家。但 必须说明的是这种现象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而且扰乱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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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5日,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第一期培训班(以下称“领军人才培训班”)在北京开班。笔者作为一名来自地方的律师,有幸被全国律协选中参加本次培训班。通过培训,感觉受益匪浅,不仅收获了专业知识,开拓了国际视野,更在涉外业务专业化的发展方面得到了更多的启示和感悟。随着企业走出国门的增多,与地方企业有着更好合作关系的区域性律师有了参与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和并购的机会。但是,由于不熟悉国外的法律制度、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中国律师在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并购领域中要想发挥更大的作用依然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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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与律师服务国际化,是中国律师产业跨入21世纪的紧迫课题,所谓律师服务国际化,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加强自身建设,加快实现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集团化;二是允许外国律师所在我国设立分所或办事处;鼓励我国律师所到国外去办分所或设办事机构,开展相互学习交流、合作、联合。律师服务国际化,这是中国律师产业发展趋势的潮流,何去何从,这是每家律师所所面临的抉择。一、我国律师所实现“五化”战略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律师业是一个知识聚集、专业化程度较高、又经常处于独立工作状态的特殊行业,是属于中介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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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律师在拓展涉外业务,努力为境外客户在国内的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方面进步甚快,在业务的量方面有很大的发展。然而在这些业务的深度和质量方面可谓是非常欠缺,最为明显的反映就是我们办理涉外业务的客户中,海外华人或华裔居大多数,而很少有非华裔的国际跨国公司或规模较大的外国公司聘请上海律师为他们在国内的投资或贸易提供服务。这并非是这些公司不需要律师,相反,他们往往以高于上海律师收费十倍的代价,聘请不熟悉中国法律的境外律师来国内工作。其中有这些公司内部对海外投资批准程序要求方面的因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目前上海律师的服务素质、方式、观念等方面远远不能适应这些客户的要求,以致无法与这些客户合作共同完成他们的投资项目。确切地说,我们的律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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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借款担保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蔡学恩耿志宏近些年来,境外借款担保活动在我国对外金融活动中日益活跃。本文拟从我国律师实务角度对境外借款担保的特点、程序,物权担保、信用担保及国内较为陌生的浮动担保进行探索。境外借款、对外担保及其特点境外借款是指发生在境内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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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7日~8日,“《中国律师》‘法学与法治’巡回讲坛暨云南律师培训讲座”在春城昆明举行,由云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王官华主持。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郭华武致开幕辞。此次讲坛邀请的皆是法学界知名专家、学者,德高望重、72岁高龄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先生的出席更是让与会的、占该省律师总数1/2的1200余名云南律师激动不已。在会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楷细致地讲述了《刑法适用中的异常现象》;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激昂地演绎了《法治社会的建构》;国内、国外著名法学专家江平先生激越地《就当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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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司法部在北京向荷兰、法国、比利时、美国、巴西、新加坡、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11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颁发了驻华办事处批准证书。从1992年司法部开始允许外国律师所在中国境内设立驻华办事处提供外国法律服务至今,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办事处的数量以每年近15家的比例攀升,目前已有来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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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6日,美国律师协会批准通过了对于《职业行为示范规则》的最新修改。此次修改增加了允许律师披露信息的特殊情形,将律师的保密义务从消极义务提升到积极义务,并扩大了保密义务所涉及的范围,充分保护了委托人的信息安全利益,是美国律师保密义务完善过程中的一大飞跃,反映了美国律师行业发展的新动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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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5月底,湖南全省律师已为150家“三资”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其中港澳台资企业124家,帮助企业引进外资5000多万美元,引进境外投资项目38个。律师在“三资”企业发挥中介作用大有可为,具体讲有以下几个方面。一、通过与境外律师机构建立业务协作关系,宣传我国政策、法律制度和投资环境,既扩大了国际间的司法、律师业务交流,又促进了我省与外商的经贸合作。去年以来,湖南省一律师事务所、省正大律师事务所、湘潭市涉外律师事务所和长沙市经贸律师事务所等先后与美国、新加坡和台湾、香港地区国际律师事务所互换聘书,建立协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