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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蔡永杰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4,(4):127-129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与投资自由化 ,在反垄断法中规定域外适用效力已成为反垄断立法的普遍趋势。本文在对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的发展、一般性原则以及域外适用所引起的冲突与协调研究的基础上 ,指出我国应在反垄断立法中规定域外效力并提出应遵循的原则 相似文献
2.
美德两国都将效果原则作为确定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管辖权的基础。在协调与其他国家有关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冲突时,美国借鉴国际私法上有关法律选择的考量因素,采用“利益衡量”方法进行协调,德国考虑遵守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原则,强调国家主权。美德两国有关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管辖权冲突之协调方法值得我国立法借鉴。 相似文献
3.
吴津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6,21(3):57-60
如何规制国际反竞争行为,协调各国竞争法的域外适用,塑造一个良好的国际竞争秩序,是当今世界各国的法学家关注的一个焦点。在竞争法国际双边合作中进展最大的是欧盟和美国的双边合作协定,其所确立的传统礼让模式以及具有突破性意义的积极礼让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双边竞争法之间协调, 并为其他国家之间的竞争法合作提供了极为丰富的理论模式和实践经验。 相似文献
4.
经济全球化与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本宏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2,14(4):16-18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 ,全球范围内的限制竞争行为也日趋增多 ,妨碍了贸易与投资自由化进程的推进。由于国际上尚未达成规范来自企业的国际性限制竞争行为的统一的竞争规则。绝大多数国家通过其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加以管制。通过借鉴外国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的有益经验和立足中国现实国情以及面临的国际形势 ,本文提出中国不宜采用“效果主义”原则而应采用对等原则对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5.
闻韬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8,(2):31-37
传统上,竞争法是一国的国内制度,仅规范国内的反竞争行为。然而,随着贸易自由化的推进和国际投资的不断发展,许多竞争问题已经不再局限于一国国内,而是涉及多个国家、地区。在没有一部统一国际竞争法的情况下,如果国内竞争法仅在境内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某些反竞争行为便有可能逃避其应受的规制和处罚,造成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扭曲。在处理跨国竞争案件时,某些国家、地区超越了竞争法的严格属地性而对其进行域外适用。这主要以美国和欧盟为代表。我国《反垄断法》在域外适用方面学习了国外立法经验,在司法实践方面也有了初步尝试。对美国、欧盟和中国竞争法的域外适用分别进行分析,可以探寻国内竞争法的域外适用在规制跨国反竞争行为方面所具有的效果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相似文献
6.
魏枭枭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6):68-70
反垄断法作为“经济宪法”,不论是对一国的国内商品交易还是国际贸易,都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随着全球贸易进程的不断加快,各国的竞争市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同时各国政府也会面临着形形色色的挑战。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作为一国政府维护对外贸易市场利益的有效途径,一直受到各国立法和司法领域的重视。因此分析我国政府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可能出现的问题,可以使我国政府、大型贸易公司更好的应对外国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对我国竞争市场所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李章明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4(3):37-40
赋予反垄断法以域外效力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域外效力原则有利于遏制和预防国际垄断行为对中国经济产生的不利影响.反垄断法域外效力原则在立法实践中有多种形式,其核心在于反垄断法域外效力原则的定位.正确定位我国反垄断法域外效力原则对于我国在国际经济交往中避免争议和选择性司法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钱星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0(6):84-87
从各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实践情况来看,它既有成功对抗反竞争行为维护竞争秩序的一面,又有引起国家间冲突,不能完全实现其所追求目标的一面。在我国的反垄断立法过程中,我们首先应采用灵活的域外适用原则,而不局限于固定的模式;同时采用双边协定与多边协定并用的方式来解决域外适用中的冲突。 相似文献
9.
证据开示制度是美国国内民事诉讼中获取证据的一项重要制度,美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将此适用于国际民事诉讼中,各国针对美国的域外证据开示命令采取了抵抗的态度,并制定了相应的障碍规则。1970年的《海牙取证公约》从国际视角来协调各国在取证问题上的冲突,对缓和美国的域外证据开示制度和外国诉讼制度的冲突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也留下了若干公约本身无法处理的问题。美国亦采取一些措施来协调美国域外证据开示制度与各国诉讼制度的冲突,以期保障美国涉外民事关系的正常发展。 相似文献
10.
齐春雷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5,(3)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经济贸易领域里各种限制竞争的行为日益突出,很多国家为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寻求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来规制国际垄断行为。我国也应借鉴他国的做法,在即将制定的反垄断法中规定该法的域外适用效力。 相似文献
11.
王茂林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9,(1)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反垄断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各国反垄断立法中均得以确立。美国、德国、日本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比较完善,且各具特色。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形成根源于垄断对经济发展影响的两面性。适用除外制度与一国的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密切相关,对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阐述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理论基础,比较国外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内容,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建议。 相似文献
12.
张加文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3):22-26
经济全球化导致的市场机制的全球运作一方面给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提供了契机,另一方面也面临着自身缺陷的克服问题。经济全球化给传统内国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适用对象、适用条件、适用目的,执法机构及措施等方面都带来了变化。反垄断法基本原则变化表现为:普遍实行国民待遇,域外适用“影响原则”与国际合作相结合,注重保护发展中国家利益。反垄断法立法模式由结构主义向行为主义转变。国际合作趋势日益加强。国际统一反垄断法的制定必将实现。 相似文献
13.
褚文文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3,(2):95-97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步伐的加快,全球范围内的限制竞争的行为日益增多,严重阻碍了贸易与投资自由化进程。鉴于国际上尚未形成一套统一的规范企业的国际性限制竞争行为的权威性竞争规则,导致绝大多数国家通过其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来有效防止国际垄断以保护本国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反垄断法也具有域外适用的效力,在今后的执法中有效地实现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效力将对保护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本文探讨了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基本理论,并结合我国实际指出了我国反垄断法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4.
王中庆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5(1):43-46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竞争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和深化,域外适用是反垄断法的潮流和趋势,而效果主义理论是域外适用的基石。本文通过对传统的效果主义理论构成的分析,将反垄断法的基本原理与国际经济法、WTO的有关内容相结合,提出了符合实际国情的效果主义理论的构成。 相似文献
15.
郭永丰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7)
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权,一般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存在.但不正当地行使知识产权,便会导致滥用,甚至是垄断问题.尽管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也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予以禁止,但由于第55条规定得过于抽象、原则,不足以胜任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之责.因此,我国应借鉴美国、欧盟和日本的做法,另行制订专门的、确定性比较高的行政指南或规章. 相似文献
16.
杨莉萍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25(4):77-81
最低转售价格维持是纵向垄断协议的一种形式,美国对其一直严格适用本身违法原则。2007年Leegin案判决之后,美国对最低转售价格维持转而适用合理原则,但实践中多数州以及一些学者都对该做法持有异议。我国反垄断法第14条严格禁止最低转售价格维持,似乎我国对其倾向于适用本身违法原则,茅台、五粮液案又从实践中印证了此种态度,与"锐邦诉强生公司案"形成不同的处理结果。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缺乏反垄断法传统的国家来说,在借鉴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经验时,不仅要注意最新适用原则的转变,更要仔细甄别具体实施效果,结合我国的实际,对最低转售价格维持做出合理的反垄断法规制。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反垄断法》的颁布实施,自然垄断行业中产生《反垄断法》与行业监管法中的反垄断条款的适用冲突。一般认为,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处理二者的关系。但各国为维护竞争秩序,却是《反垄断法》逐渐取得优先适用的地位,因此我国亦应灵活处理二者关系,不能僵化地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反垄断法》未解决行业监管机构与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权力配置上的冲突问题。在比较世界上三种主要的权力配置模式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未来中国权力配置模式的取向。 相似文献
18.
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有“市场宪法”之称,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在美国称反托拉斯法,在德国称反卡特尔法,在欧盟称竞争法。虽然名称不同,但各国反垄断法的作用、目的都是相同的。都是为了保障市场竞争体系的正常运转和实现经济效率。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际反垄断立法呈现出新趋势。 相似文献
19.
沈敏荣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1,14(2):36-40
反垄断法的违法确认原则有二个一是本身违法原则,二是合理原则.它们在美国反托拉斯法实践中形成,作为判断垄断及垄断性行为违法与否的原则.后被各国反垄断法所采用.反垄断法的违法确认原则具有不确定性,本身违法简便易行,合理原则公正,二个原则均有存在的合理性.我国反垄断法中这些方面的不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亟待改变,以合理原则与本身违法原则相结合的立法体制需要有专门的反垄断法和专门的竞争管理机构. 相似文献
20.
张丽娜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6(3):41-44
从反垄断法的视角看,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具体表现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通过许可协议限制竞争、通过企业合并限制竞争以及滥用诉权等。而我国《反垄断法》对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规制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因此,进一步制定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细则,规定知识产权反垄断机构,以及明确反垄断的域外适用等问题是我国反垄断法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