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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76 毫秒
1.
善意取得制度被西方许多国家民法所确认。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我国的司法实践也体现了善意意取得制度的思想。本着重探讨了善意取得存在的依据、要成要件及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2.
善意取得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妥善处理赃物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犯罪形态的复杂性,对赃物的认定也具有多样性。但由于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赃物的善意取得,我国在不同时期的规定与司法解释,导致司法实践做法的混乱。从维护交易安全、私权限制公权以及公平正义原则角度出发,我国应建立赃物完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3.
善意取得制度是一种非依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重要规则。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突破了我国传统民法理论对善意取得仅适用于动产的限制。准确理解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对于确认产权的归属、规范物权的变动、保护交易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善意取得制度不仅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大量运用,而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也要求相关法律对此有所规定。本文从善意取得的范围等四个方面探讨了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并指出必须从法律上严格规定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善意取得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本文从善意取得的意义与沿革入手,指出善意取得源于日耳曼法的以手护手原则,并加入善意因素而得。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依据,在于维护交易的安全及动产占有之公信力。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应科学。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应平衡无处分权人、原所有权人与买受人三者之间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善意取得制度是为世界各国物权法所确立的一种重要法律制度,其中不动产的善意取得也为很多国家物权法律所确认。虽然我国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动产的善意取得作了某些规定,但我国民事立法对此至今仍处于一种空白状态。确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促进我国市场交易稳定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即将制定的物权法不仅应确立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而且应当进一步确立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7.
高艳丽 《前沿》2002,(4):59-60
善意取得 ,又称即时取得 ,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让与第三人后 ,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是出于善意 ,则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 ,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法律制度。因此 ,善意取得制度究其本质 ,是所有权取得方式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第八十九条指出 :“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 ,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可见 ,我国的司法实践是承认善意取得制度的。由于善意取得的适用将产生所有权的变动 ,因此 ,各国的立法都对善意规…  相似文献   

8.
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各国法律规定不一,我国理论界对此的观点也不统一.本文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价值目标、法理基础、构成要件、适用范围等多个角度阐述对该制度的看法,指出不动产亦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盗赃、遗失物与善意取得概念入题,通过对各国法律制度的规定和构成善意取得的要件的分析来论述盗赃、遗失物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最后简要指出对受损方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10.
项波 《前沿》2012,(15):67-71
《物权法》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善意取得制度在我国法律上的“正式落户”,然如何理解与适用《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尚存争议.善意取得制度得以设置的目的在于为陌生人社会中的善意人降低交易成本,保障其确定地实现行为目的,为整个社会的交易安全提供一种制度保障.结合本土文化和时代背景来解读善意取得制度是一种与时俱进的做法,也是立法为民的真正体现,对植于我国土壤之上的善意取得制度进行中国化和现代化检讨对该制度在我国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对于实践中如何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更具实益.  相似文献   

11.
诚实信用原则本为民法中的帝王法则,在刑事侦查中也有其独特的价值,如维护刑事司法公信力、规范侦查主体行为、促进诉讼民主、保证刑事司法公正等。刑事侦查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侦查主体在取证中对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和罪轻的证据都要收集,对犯罪嫌疑人、社会大众、知情人、其它侦查机关都要讲究诚实信用。但刑事侦查活动的特殊性使得刑事侦查中的诚实信用应有例外,体现在诱惑侦查、审讯中的欺骗、秘密性侦查手段、侦查谋略等方面。  相似文献   

12.
紧急避险是一种合法行为,但该行为对无辜第三人造成了客观上的侵害,无辜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根据社会连带义务理论,紧急避险行为具有合法性,但人们所承诺的连带义务是有限度的。从无辜第三人自身的立场来看,紧急避险人的避险行为是针对第三人的"不法"行为,无辜第三人因此有防卫权利。同时,第三人防卫权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正当防卫,这种防卫权是有限度和有区分的。针对财产法益的侵害,第三人有更高的容忍义务,而针对人身法益的侵害,第三人可以进行有限度的防卫。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疑罪从无原则,实质就在于收集、固定和使用的证据未能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要求。存疑不诉和无罪判决案件的增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刑事案件中收集、固定证据等相关环节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对定案造成困难。文章结合司法实践,在对刑事证据收集的概念进行科学界定的基础上,提出了收集刑事证据的原则,同时指出我国刑事证据收集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最后提出相关完善建议,以期对指导刑事证据收集活动,揭露犯罪、打击犯罪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在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进行法医检验鉴定时,应注意认真确定案件性质,分清损伤主要特征,认真勘验、记录死伤者的损伤情况,仔细提取微量物证,切实做好社会调查取证工作。  相似文献   

15.
实现对警察临战活动的动态管理,建立警察临战决策支持系统,帮助临战指挥者在短时间内迅速而科学地作出和实施突发性事件决策,是获取临战活动竞争优势的保证。基于数据仓库的临战决策支持系统,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建立各种模型和知识仓库进行分析,并通过一系列形象化手段向临战决策者提供分析结果,可使决策者从更广泛、更全面的视角了解临战情况并分析其发展趋势及内在原因并据此作出更科学的决策。  相似文献   

16.
强奸案的取证难一直是检察机关探讨的问题,我们审查证据认定事实的时候,既不能让真正的罪犯逃脱惩罚,也不能让无辜的好人遭受冤枉,这一切都有待于证据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7.
询问笔录是行政执法中常见的一种证据材料。当前,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询问笔录依赖。行政执法机关在获取此类询问笔录的过程中经常存在违法行为。对于行政执法中违法取得的询问笔录既不能一律否定其证据能力,更不能一律予以采信。除非行政执法机关能证明其所获取的违法询问笔录之违法行为系一种单纯的形式违法,应排除违法询问笔录的证据能力。  相似文献   

18.
现场勘查在刑事侦查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现场勘查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侦查方向的确定和有效证据的获取,乃至能否迅即破案。文章阐述了全面细致地勘查现场的重要性,而有效地提取痕迹物证并加以综合利用是侦查破案的关键。  相似文献   

19.
XIE Dengke  LIU Zhao 《人权》2021,(1):60-79
Electronic data is the most frequently used evidence in the internet and information era.Electronic data has been applied extensively and can be classified into many categories,which determine that electronic data contains all kinds off undamental rights.To clearly understand the fundamental rights contained in electronic data is an important precondition for respecting and protecting human rights in electronic data evidence obtainment.Property-type electronic data contain property rights.Traditional investigation measures such as seizure and freezing the property cannot be taken to obtain valid evidence.To directly turn the digital currency into cash and then seize the cash,will result in insufficient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and may violate other fundamental rights of criminal suspects.The expansion of the object of the right to privacy and the change of the carrier on which the expansion depends in privacytype electronic data,determine that the obtainment of the privacytype electronic data evidence may result in intangible intervention and secondary intervention in the right to privacy.Communicationtype electronic data contains freedom of communication and the right to communication secrecy.Investigative organs can collect this kind of electronic data through search,acquisition,remote investigation and examination,and other means.However,according to the existing institution design,the above-mentioned means may result in insufficient protection of freedom of communication.Expressiontype electronic data contains freedom of expression.If investigative organs collect this kind of data,they may intervene in freedom of the press though they do not intervene in narrowly defined freedom of expression.The basic principles that should be followed in the electronic data evidence obtainment which intervenes in fundamental rights include the doctrine of legal reservation,the writ system,the principle ofp roportionality,and illegal evidence exclusion.  相似文献   

20.
侦查阶段收集证据不仅是一个发现证据、固定证据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思维活动的过程和证明案件事实的过程,这个过程具有反复性。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完成侦查人员的“自向证明”,从而为“他向证明”奠定基础。侦查阶段收集证据必须全面,要通过收集无罪证据来排除犯罪嫌疑人,应重视客观证据的收集.以防止司法实践中被告人出现翻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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