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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著作权0产生后,其所包含的经济权利只是潜在的权利。著作权人一般需要采取转让和许可他人使用等方式,以实现其经济利益:本案是一起非典型的著作权合同纠纷,著作权人为实现其经济权利,采取了既非转让也非单纯许可使用的混合合同形式。解决此类混合合同纠纷,关键在于运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合理解释合同目的,确定合同条款的不同法律性质及其相互关系,并以此厘清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对案件的性质作出准确的判断,从而为本案纠纷的正确裁断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2.
三大许可是技术贸易和商标专用权许可的重要形式。传统的法学理论和法律规范对此的关注主要是如何调整许可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对许可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侵权时如何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利益极少探讨。对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人的权利、利益之分析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切入点。  相似文献   

3.
宪法权利的逻辑构造——分析法学的诠释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在分析法学的层面上,以霍菲尔德的权利分析理论为框架,对宪法权利的逻辑构造在“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上展开分析。在权利的“纵向”维度上,宪法权利的逻辑构造表现为:宪法性原权利———宪法性救济权这一逻辑上的链接关系,国家公权力对宪法性原权利的侵害是这一链接的关节点;在权利的“横向”坐标上,宪法性原权利的逻辑构造表现为四种法律关系,而作为宪法性救济权的请求权制度的逻辑内核是“要求———义务”法律关系,这个法律关系能否实现是判断宪法性原权利实效性的依据。传统宪法学上对宪法权利的分类虽然不乏积极意义,但因过于简约而遮盖了人权的丰富内涵,对于这种分类的理解亦不可过于绝对,因为诸多宪法权利在逻辑形式上均具有类似的构造。  相似文献   

4.
法治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人的权利。众多权利冲突使我们必须首先明确权利的边界到底在哪里,才能更好的对其予以保护。本文首先分析了权利边界问题的起因——权利冲突,继而从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权利与权利的关系这两个角度,确定了权利边界的大致范围,并提出应通过宪法规定和个案调整两种方式使这种边界在社会生活中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5.
随着法律服务业的迅速发展,近年来律师事务所涉讼的案件呈递增的趋势,涉案的标的金额也逐步上升。从司法实践的情况看,律师事务所涉讼案件的类型主要集中在法律服务合同(亦有列案由为诉讼代理合同、委托合同者)、侵害第三人权利以及劳动争议几个方面。还出现了因企业之间并购、合资及合作经营以及因律师事务所的解散、清算而引发的新类型诉讼。分析近年来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律师的诉讼,可以发现。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涉讼的主要原因与律师的业务活动以及律师事务所的运作及管理密切相关。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并收取约定的服务费用。在特殊的情况下,律师服务合同的履行结果会对律师服务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造成损害。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则涉及到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关系、劳动关系问题。因此.律师涉讼主要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律师服务合同履行不当而引发违约诉讼。  相似文献   

6.
医患关系的紧张,使得侵犯医生权利的案件增多。如何保护医生的权利变得迫在眉睫。本文试着分析医生权利的内容及其保护问题。只有医生被很好的保护,患者的利益才有最大化的可能。  相似文献   

7.
宋双  赵磊 《行政与法》2010,(6):73-75
本文以权利和程序为切入点,通过对黄静诉华硕名誉侵权这一热点案件进行了法理分析本案是在华硕及黄静的行为均不构成权利滥用的情况下,由于名誉权与言论自由权之间的权利边界不明确而引发的权利冲突,在此基础上着重对解决本案的程序性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8.
《北方法学》2022,(3):109-120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逐步完善,被追诉人权利保障机制形成了以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和被追诉人四主体为“端点”、主体之间权利(力)关系为“连线”的等边平行四边形关系结构。通过考察发现,被追诉人权利保障机制在权利明确性、量刑协商主体地位、量刑优惠规范和权利救济程序等方面存在结构性缺陷。规范层面对效率至上的片面追求、实践层面中被追诉人诉讼客体认识的残留和法理层面的合理性内在冲突是背后的成因。强化认罪认罚案件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应以被追诉人权利保障机制为框架,在近期明确完善被追诉人的权利赋予,在远期推进审前阶段司法型程序性救济模式构建、拓展审判阶段权利救济型程序性救济模式,并最终塑造具有现代法治意义的司法救济模式。  相似文献   

9.
李扬 《法制与社会》2013,(18):28-29
在我国,公民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自己在诉讼中的事务的权利主要是由我国三大诉讼法确定。我国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基于合同的委托代理关系,律师处理诉讼中事务的权利来自于委托人的授权。这样,在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则形成了一套权利与义务关系,这也使得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由于违背相互之间所负义务的问题,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变得不怎么和谐。首先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不完全信任,其次是故意违反合同所赋予的义务,还有就是个别律师的为谋自身利益不道德执业。对于不同原因,我们应当以不同的对策来缓解。  相似文献   

10.
《北方法学》2020,(5):19-24
买卖为主要之让与之债,其以对合同目标之财产权的有偿让与为主要给付义务之内容。其目标可区分为物、权利及不具权利地位而有财产价值之信息或无体财产或用管线供应之电、水、气体、热力等。因其客体之不同,而依其事务性质,有不同之规范需要,从而传统上首先因之要分为物之买卖及权利之买卖。《民法典》虽没有依循该传统,但仍因合同客体之不同,而给予不同规定及不同的典型合同名称。这基本上与典型合同之类型的扩增趋势相符,只是不以特种买卖称之。就单纯以权利为买卖目标的情形,"合同编"并未为明文规定。债权之买卖,除无追索权之保理合同外,期货买卖及选择权买卖亦值得重视。  相似文献   

11.
白玉廷 《法学论坛》2005,20(4):131-135
在不采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理论的前提下,解释我国合同法上的无权处分合同,必须注意合同的债权效力与处分效力之区分.合同因行为人无处分权而无效时,仅指不能产生处分效力,合同的债权效力不受影响.合同的债权权力采无果原则.  相似文献   

12.
廖艳 《政法论丛》2014,(1):91-97
自然灾害给健康权的可提供性、可获取性、可接受性以及质量保障方面带来了风险。健康需要与权利的密切关系以及国家的契约义务决定了国家必须化解灾民的健康权风险。国际人权条约和大量软法性国际法律文件为自然灾害下国家保障健康权提供了国际标准,中国自然灾害立法基本符合健康权保障的国际标准,但是仍有一定差距。为更好保障灾民的健康权,中国应该将人权保障原则作为灾害立法的基本原则,增加反歧视和照顾弱者的规定,明确宣示灾民的健康权,并制定《灾害救助基本法》。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的农地利用制度主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界定为用益物权是导致当前农地征用征收过程中农民利益严重丧失的一大重要原因。我国农地利用制度的设计基础与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不同。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土地物权制度设计是建立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而我国土地由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这构成我国土地物权法律制度建设的基础。因而我们应在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产权制度的基础上重构我国的农地利用制度。农地持有权——一种独立的权利形态,替代土地承包经营权将成为我们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14.
蔡虹  邓沁婷 《河北法学》2020,38(5):66-78
《异议复议规定》第30条作为预告登记权利人提出案外人异议的审查依据,因其中"排除异议"及"符合物权登记条件"在解释上易生歧义,致实务适用意见不一。依执行理论,除所有权外,何种权利始可排除强制执行,应依实体法之性质、效力及执行目的或方法确定。经预告登记之权利并非实体权利,其性质应为兼具物权性、债权性及从属性的请求权。目前,我国预告登记在强制执行中的效力,立法未臻明确,但结合我国预告登记实体法之"再处分禁止效力"及"不动产登记簿冻结效力",藉由目的解释,应将《物权法》第20条第1款之"处分"进行扩张,使其效力覆盖强制拍卖、变卖等"处分"性执行措施。而案外人据以《异议复议规定》第30条提出异议的,法院不应适用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网签及受让物权预告登记以外的其他预告登记之情形,其"符合物权登记条件"之确认,应参照预告登记转本登记之理论,采实务通说之标准,具化为满足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办理预告登记及支付全部价款或依约定支付价款之要件。  相似文献   

15.
理论是沟通制度与理念的桥梁。物权行为理论乃是基于登记的限度理念,对现有的登记生效主义模式所做的有利于私法自治的一种理论阐述。登记限度的理念要求尽可能地降低成本、避免错误、尊重自由,为此,登记生效主义确立了物权变动时双方共同申请的原则,并且使双方申请时达成的合意成为登记效力的来源,从而与申请前的债权合同相区别,成为物权行为。尽管登记同意和公证制度的出现极大地替代了双方申请原则,但登记同意和公证替代的不彻底,反而更突出了物权行为理论阐释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6.
林喆 《时代法学》2004,2(5):3-5
诉讼活动中公民代理行为具有合同性和劳务性。取得劳动报酬权是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劳动权的重要内容。公民代理行为由宪法以及体现其分配原则的劳动法和合同法来调整。任何法律和政策的制定都不可以剥夺公民的劳动权及其劳动报酬权 ,否定公民代理人行为的劳务性 ,将它们视为一种无偿劳动的做法 ,是在事实上违背了宪法所确定的“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 ,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及其劳动价值的一种否定 ,也不符合合同法的基本精神。  相似文献   

17.
“合同僵局”的内涵及定位等基本问题模糊不清,导致法律适用中当事人合法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需要澄清。“合同僵局”本质是债权人双重主体身份的对立,此时债权人既是不行使单方解除权权利滥用的主体,又是合理信赖落空处于不利境地的主体。据此,建议从“合同僵局”本质来构建可行的合同拘束力逃逸机制:一方面应类型化交易中的权利滥用行为,依据伪“合同僵局”、双方型“合同僵局”以及涉他型“合同僵局”三种类型,明晰《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司法解除的行使条件,避免法院与仲裁机构裁量的恣意;另一方面应限缩《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的适用范围,赋予债权人充分赔偿并引入再交涉义务,系统性维护当事人的合理信赖。  相似文献   

18.
合同法第122条赋予了受损害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的“择一请求”权,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重大突破。但是,当两个请求权所指向的利益可以独立并存时,该法条规制乏力,有明显缺陷,应予以修补。应当既承认受损害方的诉讼选择权,又同时维护其两方面的实体利益。  相似文献   

19.
保险利益是保险法的灵魂,也是保险法的独特范畴,其所应归附的主体如何影响着保险利益法律规则设计的合理性及其防止道德危险功能的发挥。而保险合同的权利结构决定着保险利益所须归附的主体,所以在设计保险利益主体规则时,必须明了保险合同权利结构与保险利益归附主体之间的关系。我国现行保险法上关于保险利益主体的规则存在着诸多失误,这会影响人们通过保险合同实现其生活目的,妨碍保险利益规则防止道德危险功能的发挥。在未来保险法修订时,立法者须在确切理解保险合同权利结构与保险利益应归附主体之间关系的前提下进行相应修改。  相似文献   

20.
刻意把债法和物法放在对立面的传统民法典体例,形成了许多似是而非的逻辑,把财产法的释义学弄得没有必要的复杂。因此在检讨物权法定原则的立法政策之前,有必要再一次厘清限制物权的"关系权"本质。至于法定还是自由,比较有说服力的讨论恐怕也只有成本一效益的分析,这部分同样需要对一些很基本的观念先有共识,才不至于沦为各说各话。本文即接续过去两度提出的经济分析观点,参考后来的一些文章,再作一点补充。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者已经采取了行动,在不动产所有权上交易者已经可以依其需要自由建立对世性的财产关系。大陆因为土地迄未开放私有,使得这个问题的讨论变得格外复杂,必须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语境,重新检视物权的性质,并验证自由化的成本效益。本文也尝试在极有限的信息基础上,作一些最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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