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思考元蹈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6,(4)
一九八六年九月五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该《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 相似文献
3.
4.
治安管理处罚说明理由制度就是公安机关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拟作出或者作出处罚时,必须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说明作出该处罚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理由、证据和自由裁量的主要因素的制度。它的法理基础是宪法中"国家车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以及行政控权理论,拟给予处罚时没有说明理由以及说明理由时间倒置,将导致处罚决定无效;说明理由错误或者不充分并不影响正式处罚决定的效力。 相似文献
5.
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正在全面推进人权保障的进程 ,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对于在案件的审理中有重要作用的各种不同类型证人的保护规定 ,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 ,都还不够健全 ,无法起到真正保护证人安全的作用。如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4 9第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1 998年 5月 ,公安部发布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第55条依然笼统规定为“公… 相似文献
6.
7.
8.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关于"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的规定,是就主体合并审理必须经当事人同意作出的规定,其前提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必须为二人以上。我国法律并无客体合并审理必须经当事人同意的强制性规定。债权人就两笔到期债务一并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合并审理并作出一份判决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9.
浅论治安行政案件审理中的几个法律问题·王群·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在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治安行政案件占有相当的比例,司法实践中也遇到了许多问题。本文试就有关问题作一探讨。一、关于赔偿损失裁决的性质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时,有时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 相似文献
10.
<正> 食品卫生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党和政府历来非常重视这一工作。但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犯罪活动的法律制裁我国刑法还没有明文规定。《食品卫生法(试行)》第41条对这类犯罪是这样规定的:“违反本法,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致人死亡或者致人残废而丧失劳动力的,根据不同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7条、第114条或者第164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以 相似文献
11.
12.
13.
14.
一1957年10月22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1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第一部法)共34条,其中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有11条,这11条全部规定了可以进行警告处罚。1986年9月5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第二部法),自1987年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共45条,其中规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有14条,这14条中可以给予警告处罚的有12条。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第三部… 相似文献
15.
《新法规月刊》2005,(3)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第二节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第三节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第四节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四章处罚程序第一节调查第二节决定第三节执行第五章执法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相似文献
16.
论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科学》1992,(2)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的卖淫、嫖倡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规定:“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相似文献
17.
公安机关应对性骚扰入律之管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性骚扰纳入法律中后,公安机关面临着性骚扰法律界定模糊、违反治安管理的性骚扰行为程度认定标准的不确定性、性骚扰行为取证过程的困难性、对违反治安管理且受害人提出请求的性骚扰行为进行处罚法律规定的不明确性等新课题。故在公安机关进行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应当在转变认识的基础上,根据行为人具体实施的行为,用好、用足《治安管理处罚法》。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0,(3)
为依法惩处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 实施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相似文献
19.
20.
<正>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处罚,是通过公安机关依法裁决和执行来实现的。裁决和执行处罚,是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关键。正确裁决和执行处罚,我认为必须紧紧把好以下几个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