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5,(18)
<正>内政办发[2015]86号8月14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引导和激励全区各行各业不断增强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树立质量先进典型,推进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5,(3)
<正>内政字[2015]13号2015年1月13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办法》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4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该奖项的设立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对为自治区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企业的激励。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提升质量水平,充分发挥推动质 相似文献
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23,(1):12-14
<正>内政办发〔2022〕86号12月12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质量强区,引导和激励全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4.
5.
6.
7.
8.
9.
1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5,(1)
<正>内政办发[2014]128号12月14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复议人员的管理,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保证行政复议工作质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行政复议人员的 相似文献
11.
12.
13.
1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4,(9)
<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办法》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鹿王羊绒有限公司、内蒙古蒙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3 相似文献
15.
《绍兴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0)
<正>绍政发[2014]4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全面落实"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企业不断追求卓越经营绩效,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绍政发[2012]23号)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专家组评审、市长质量奖评 相似文献
16.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23,(2):23-41
<正>内政办发〔2022〕92号12月23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行为,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121号)同时废止,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1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23,(3):36-42
<正>内政办发〔2023〕7号1月9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本级职工医疗保障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9.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6)
<正>(2015年7月18日)沪府发〔2015〕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优化上海质量发展环境,提升本市整体质量水平和竞争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发布的《质量发展纲要》和《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组织和个人自愿申报、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报经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定,市政府决定,授予下列组织和个人2014年度上海市政府质量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