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青海人大》2010,(2):50-51
第五.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即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同时.建立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所谓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政补助.目的是为了平衡地区之间的财力,实施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以及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  相似文献   

2.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中央支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地方政府举足轻重的收入来源,财政转移支付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意义。实践中转移支付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必须从法律角度入手,大力加强财政转移支付法规建设,全面完善支付基本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3.
转移支付是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发展转移支付关系客观上要求实行规范化、公平化和透明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因此,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是解决中央与地方间财政纵向不平衡和各地区间财政横向不平衡的矛盾、规范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有效途径,其价值取向应当是尊重和遵循客观规律,应当是全面的平衡协调,应当是以人为本、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社会责任本位.  相似文献   

4.
《人事天地》2013,(8):53-54
正2012年8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下发《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一、军人退出现役时国家都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吗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的前提条件是军人退出现役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此外,以下四类军人退出现役按其他规定享受养老待遇,国家不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一)军人退出现役到机关事业  相似文献   

5.
基于横向财政平衡的需要和地区合作博弈的结果,产生了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的概念。我国历史上并不存在横向转移的实践,但在我国缩小地区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需要建立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当前的财政改革和立法背景也提供了建立这一制度的现实契机。在我们正在修改的《预算法》和将要制定的《转移支付法》中,应该对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予以规定,相关的配套改革也有待继续推进。  相似文献   

6.
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律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支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也是地方政府举足轻重的收入来源。实践中转移支付制度存在诸多问题 ,必须从法律角度入手 ,大力加强转移支付财政法规建设 ,全面完善转移支付基本制度。  相似文献   

7.
现有关于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法律原则的研究,或立足于生态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生态补偿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加以归纳,或仅仅从财政政策和转移支付制度的特殊性视角加以提炼,观点各异而缺乏统一的法理支撑。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具有生态补偿法与财政转移支付法的耦合法属性。耦合法的二元制度特征,以及耦合条件下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原理,决定了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律原则同时受到两个法律部门的影响。梳理生态补偿法与财政转移支付法原则的制度实践与理论思辨,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法律原则可以从一种耦合法的视角得到归纳:法定原则和生态保护优先原则构成其基本原则;衡平性、效率性、科学性、激励性和透明性构成其适用原则。  相似文献   

8.
数字     
《人事天地》2016,(8):5-5
【660.95亿元】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扶贫资金660.95亿元已全部拨付财政部2016年7月19日消息,2016年,中央财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关要求,大幅度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规模,预算安排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补助地方部分660.95亿元,比上年增长43.4%。截至目前,该笔资金已全部拨付地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财政部要求地方切实将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推进资金精准使用。  相似文献   

9.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责任划分及支出分配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核心,也是财政体制力图解决的根本性问题。文章通过分析我国政府间责任划分与支出分配的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提出应建立以《宪法》为根本,以《预算法》、《政府间责任法》、《税收基本法》为主导,以《财政收支划分法》、《政府间转移支付法》等相关法律为主体的法律体系,使我国政府间责任划分与支出分配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军人权益保护问题是军队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制定军人权益保护法,是新时期稳定军队、巩固国防,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健全国家法制、完善军事法律制度的客观需要;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应加快军人权利保护立法的步伐,尽快制定《军人权益保护法》。  相似文献   

11.
完善地方财政收入制度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方财政收入能力的大小不仅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高度相关,也取决于国家财政体制、地方税收体系等各项财政收入制度的具体安排。应当进一步调整我国现行分级分税财政体制,改善转移支付制度,在清费立税过程中加快建立稳定增长的地方税体系,明确地方政府的举债主体地位、规范地方债务,以努力完善地方财政收入制度。  相似文献   

12.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是否稳定,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因此国家历来都非常重视对军人婚姻家庭给予特别的保护。军人婚姻关系的稳定与否,直接影响着军人的思想情绪和战斗意志,影响着军队的战斗力和国防的巩固。为了保护军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婚姻关系不受侵犯,解除军人后顾之忧,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保卫祖国安全、巩固国防建设的职责,建国近60年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国家制定了以《宪法》为主体,以《国防法》、《刑法》、《婚姻法》等法律为支千的相对完善的军人婚姻法律保护的基本体系。  相似文献   

13.
一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正式确立于1998年。这一年的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此制度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  相似文献   

14.
关于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的效力问题,现行《保险法》与新《保险法》都已经作出了规定。但是,在现行法的规定下对该条如何适用出现的争议,新法仍然未能解决。因此,应当在认真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以明确法律的适用。  相似文献   

15.
军人职业权益损失是指社会成员由于选择和从事军人职业,履行军人职责而做出的特殊付出、牺牲和奉献。新时期军人职业权益损失是人所共知的客观存在。军人的职业权益损失呈现出机会成本增大、军转安置中的利益损失增大、非物质收益降低带来的尊严损失的特点。建立军人职业权益损失补偿机制,第一步将已经成熟的军人权益保护和价值补偿方面的措施,由政策上升为法律;第二步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对现行军人权益保护和权益损失补偿方面的法律规范进行修改和完善;第三步整合涉及军人权益保障的各种法律法规,制定比较完备、能够有效保障军人各方面权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待遇法》。  相似文献   

16.
汶川地震发生后,在灾区恢复重建活动中遇到的一个很重要问题就是因为法律关系变更导致了大量的法律纠纷和社会矛盾,因此,如何在制度上建立一套规范有序的程序来解决地震灾害所破坏的各种财产关系、人际关系成为法学界和灾区所关注的重要问题。震后恢复重建活动要高度关注权力与权力关系变更、权力与权利关系变更以及权利与权利关系变更三类法律关系变更问题。由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关于法律关系变更制度的规定不系统、不规范,致使最高人民法院只有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才能解决本来应当由立法机关加以解决的震后灾区各种法律关系变更所引发的法律问题。因此,要通过制定《紧急状态法》、《灾害对策基本法》和《灾害保险法》等等法律法规的立法途径,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律关系变更制度,为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更加充分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7.
黄福玲 《工会论坛》2008,14(4):139-140
目前,在职职工的遗属补助由企业支付是我国多数地方处理此类问题的政策。而实践中企业与社保机构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也非常普遍。那么,到底谁该为在职死亡职工的遗属补助买单?这一问题非常典型地凸显出我国企业职工遗属补助制度在某些方面的缺陷,修改、完善这项制度已经是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8.
一、我国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及其评价中国加入W TO后,随着保险市场开放步伐的加快,保险费率由保险监管机构统一制定保险公司执行的管制费率,向保险公司自主制定的市场费率转化是一种必然趋势。这种变化不仅在法律上得以体现,而且在保险实务中逐步得以实施。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106条规定:“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保险公司拟订的其他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002年修改后的《保险法》第107条规定:“关系社会公…  相似文献   

19.
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并没有为国家赔偿经费提供有效的立法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国家作为国家赔偿责任主体的法律地位,为公共财政支付国家赔偿金提供法律依据,在公共财政体制下,各级财政对国家赔偿的支出责任应按照产生国家赔偿的公共产品的支出责任划分,同时规定中央财政承担补充责任,对有过错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追偿,遏制国家赔偿金的绝对数量,以减轻国家赔偿的支出负担。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承担的不是国家赔偿责任,而是对内的组织法上的责任。  相似文献   

20.
我国《保险法》第42条第1款规定,死亡保险金在无指定受益人的情形下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该规定混淆了死亡保险金与遗产,受益权与继承权,以及保险关系与继承关系.死亡保险金不能成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法》第42条第1款应当按照保险金的本来属性进行修改.保险法应当建立法定受益人制度,以解决无指定受益人情形下保险金的给付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